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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禮讓行人,至少罰你一千二
2010/01/29 23:42:02瀏覽1360|回應1|推薦3

【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到過先進國家的民眾一定對車輛禮讓行人
有深刻印象,彰化縣警察局2月起推動「人本交通,行人優先」運動
,當地警員在交通事故多、路況複雜的路口站崗,開單告發沒禮讓行
人的駕駛人。

縣警察局交通隊副大隊長陳世面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規定,無論有沒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
都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另外第一百廿五條規定,車輛行駛到交岔路
口前,應禮讓直行車輛與行人優先通過。 

昨天交通隊在彰化市中山路的永樂街口、卦山路口演練,車輛駕駛人
一見路邊警察擺出大陣仗,即使綠燈可通行,駕駛人都自動減速,不
然就是暫停禮讓行人,交通非常良好。

陳世面表示,未來將在路況複雜、交通事故多的路口取締沒禮讓行人
的駕駛人,以彰化市為例,中華陸橋兩端、中山路與曉陽路口、中央
路與中華西路口、中山路與中央路口被列為重點路口,車輛沒禮讓行
人,將被罰款1200至3600元,但是行人應遵守交通號誌,如果硬闖紅
燈被撞,仍要自負責任。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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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您一起來關心人本交通環境
2010/05/31 23:00
超速,讓生命提早結束

http://bikesmiling.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21.html

公車夾殺單車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