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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09:53:15瀏覽1245|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劉明岩】「退休領月退,跟沒退休領得差不多,乾脆走人!」彰化縣警察局年滿50歲的員警進入退休潮。其中,超過50歲的刑事小隊長更只剩下兩人,老刑警紛紛退休,偵查佐又乏人問津,青黃不接下,潛藏著治安危機。 一名資深警官說,老刑警佈線及人脈經營,絕非單靠監聽可以相比。翁奇楠命案發生後,警政署又規定員警與特定人士接觸必須先行報備,資深刑警擔心動輒得咎,才會興起「不如歸去」。 彰化縣警局指出,警察人員適用技術及危險職務自願退休辦法,只要服務滿25年、年滿50歲的員警,即可辦理月退。前年有58人退休,去年更達到73人,今年仍有不少員警也表達退休意願。 「一次退領四百多萬元,月退則可領五、六萬元,只要六年就超過一次領了,值得啦!」縣警局人事室主任黃朝鎮認為,員警會打算盤,只要划算就申請退休,這是常態,促進人員新陳代謝也不是不好。 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謝博雄則認為,員警申請退休不全然只為了月退,而是警察工作繁瑣、壓力大,才會滿五十歲就辦理退休,賦閒在家休養身心。當然,也有少數退休員警會做生意、找工作,尋找事業第二春。 彰化縣五十名刑事小隊長只有兩人超過五十歲,刑警大隊去年甄選18名偵查佐,有5000元刑事加給的誘因,結果仍有九名缺額未補,資深刑警退光,新力軍又不來,已影響偵辦刑案的調度。 七十年代因應群眾運動,大量進用的保安警力,這兩、三年內也都要滿50歲了,到時候的退休潮更大,警政高層有必要正視,以免形成警力空隙,危及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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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中彰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