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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警察陣亡的血淋淋教訓
2009/11/11 21:52:06瀏覽1406|回應0|推薦1

【記者劉明岩/彰化報導】台北市警局大直派出所警員賴智彥遭通緝
犯殺害,彰化縣警局引以為鑑,除要求員警執行人犯戒護必須依標準
程序外,所有員警出勤、駕車服勤,也一律穿著防彈衣,督察室會嚴
格督考,如違反規定,將受申誡或劣績處分。

彰化縣去年也發生警員張國興遭歹徒搶走警槍射殺死亡,及警員劉福
興盤查時遭歹徒開槍成植物人案,同樣是未落實勤務規定的標準程序
,血淋淋的教訓,讓縣警局不敢輕忽。

「員警應以安全的方式,而不是以經濟、省事方式執勤。」彰化縣警
察局副局長張樹德說,從賴智彥遭通緝犯刺死事件的最大教訓,就是
便宜行事,未嚴格執行基本動作而喪失寶貴的生命,縣警局並要求員
警執行逮捕勤務時,一定得通報勤務中心,統一接管調度指揮,而不
是像賴智彥等人自行通知處置,致發生意外。

縣警局督察長陳文龍也表示,賴智彥案已成為員警訓練及執勤的教材
,縣警局要求員警解送人犯時,一定要依勤務規範,必須落實搜身、
反手上銬及至少兩人同車戒護等規定,否則即予嚴處。

陳文龍說,出勤時,「老鳥帶菜鳥」是一般原則,但目前因特考班的
員警越來越多,要依此一原則似有困難,況且,類似意外往往也不見
得只會出現在菜鳥身上,最重要的是執勤的態度,是否落實勤務的規
定,縣警局會再加強訓練、宣導。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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