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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暗結珠胎 老父怒告她情人
2008/11/15 13:53:44瀏覽968|回應0|推薦1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就讀某校高一的陳姓少女,與小男友暗結珠胎,小男友找已成年的哥哥幫忙,假裝是少女的丈夫簽字同意墮胎,事後,小男友態度變冷漠,少女半夜肚子疼痛,父母才知墮胎之事,提出告訴後,昨天再找上醫師理論。

這名在員林鎮執業的婦產科醫師表示,今年9月17日陳姓少女第一次到醫院要求人工流產時,他看她一臉稚氣,應是未成年而拒絕,3 天後,有一名年滿廿歲的陳姓男子陪伴少女到醫院,自稱是她的丈夫,在人工流產同意書上簽名,他才幫少女進行人工流產,他承認被騙,一時失察,但絕無醫療疏失。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說,根據優生保健法、醫療法規定,未成年少女要進行人工流產,一定要有配偶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違反者,可處罰金5萬元到25萬元。

葉局長表示,初步調查,陳姓少女的父母已提出告訴,全案正在彰化地檢署偵辦中,衛生局會進行了解,追查相關責任。

昨天上午,社頭鄉社頭村長張慶楨陪伴陳姓婦人等人,到員林鎮市區一家婦產科抗議,質疑醫師未獲得陳姓少女的父母同意,就幫陳女進行人工流產,造成陳女身心受創。

原來,這名年僅16歲的陳姓少女家住社頭鄉,目前仍就讀高一,有一次聚會,朋友介紹認識17歲的陳姓少年,兩人過從甚密,今年九月間,陳女發覺懷孕,不敢告訴家人,9月17日晚上,這對小情侶一起到員林鎮這家婦產科,少女自已進入醫院表明要拿小孩被拒。

9月20日,陳姓少年拜託哥哥出面,帶陳姓少女再度到這家醫院,由哥哥簽字同意後,醫師幫陳女進行人工流產。事後,陳姓少男態度變得冷漠,沒再帶少女到醫院回診和拿藥。4天後,少女半夜在家臥室裡喝肚子疼,父母送醫診治後追問出內情,十分生氣,已對陳姓兄弟提出告訴。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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