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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17:31:11瀏覽20|回應0|推薦0 | |
死刑存廢 (一)「一代訟師三代絕」之故事相信多數年長著可能有聽過。 他的意思就是寫,為了「名聲與利益」這位周律師違法及 殘忍之行為導致破產訴訟案件之遠親自殺身亡,而其妻子 精神失常進了瘋人院。 這位周律師由於與法院及地檢署等之司法人員關係十分良 好(利益共生),以至於在陽世間他無受到懲罰,不過他在陽 世間也受盡折磨與哀怨,守著斷子絕孫「活絕」的家庭,精
神拖磨的罪刑遠比深受重刑還痛苦。(活絕:女兒一個白癡
沒出嫁,兩個兒子全逝世,其中一兒子是有結婚但生下一子
為畸型兒,均為他在照顧守著) (二) 所謂恐龍法官,讓人權團體直覺其所審判之案件不夠精準 有可能造成冤獄及枉死…等,因此,不支持死刑存在;上述 有可能也是考量之因素。 而,沒有錯!如果動不動就是判死,那也無法解決根本之問 題。不過多數民眾認為,一個人無權利去剝奪另一個人的 生命,因此主張死刑必須存在! (三) 今天這虐殺事件假設是發生在大法官與人權團體身上,那 此時他們的想法,是否還是支持廢除死刑呢? (四) 113年3月份,虐殺嬰兒案件係為重大之虐待嬰兒與殺人之 事件。檢察官依照證據之顯示調查十分清楚,沒有冤枉虐 殺之保母等人;如此證據確鑿之下,法院還是不判除死刑, 那院方司法等人員就無權力為審判之工作,為什麼呢?因 為,公平與正義蕩然無存,在證據已非常明確之下。 殺人償命自古不變之理。(此處指十分嚴重之情形) (五) 判除死刑,應依個案嚴格執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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