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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刑 存 否 ?
2024/03/23 17:31:11瀏覽20|回應0|推薦0

切死刑存廢

(一)「一代訟師三代絕」之故事相信多數年長著可能有聽過。

     他的意思就是寫,為了「名聲與利益」這位周律師違法及

     殘忍之行為導致破產訴訟案件之遠親自殺身亡,而其妻子

   精神失常進了瘋人院。

     這位周律師由於與法院及地檢署等之司法人員關係十分良

     好(利益共生),以至於在陽世間他無受到懲罰,不過他在陽

       世間也受盡折磨與哀怨,守著斷子絕孫「活絕」的家庭,精

       神拖磨的罪刑遠比深受重刑還痛苦。(活絕:女兒一個白癡

       沒出嫁,兩個兒子全逝世,其中一兒子是有結婚但生下一子

       為畸型兒,均為他在照顧守著)

(二) 所謂恐龍法官,讓人權團體直覺其所審判之案件不夠精準

   有可能造成冤獄及枉死…等,因此,不支持死刑存在;上述

   有可能也是考量之因素。

     而,沒有錯!如果動不動就是判死,那也無法解決根本之問

   。不過多數民眾認為,一個人無權利去剝奪另一個人的

     生命,因此主張死刑必須存在!

(三) 今天這虐殺事件假設是發生在大法官與人權團體身上,那

   此時他們的想法,是否還是支持廢除死刑呢?

(四) 113年3月份,虐殺嬰兒案件係為重大之虐待嬰兒與殺人之

   事件。檢察官依照證據之顯示調查十分清楚,沒有冤

     殺之保母等人;如此證據確鑿之下,法院還是不判除死刑,

     那院方司法等人員就無權力為審判之工作,為什麼?因

   ,公平與正義蕩然無存,在證據已非常明確之下。

     殺人償命自古不變之理。(此處指十分嚴重之情形)

(五) 判除死刑,應依個案嚴格執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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