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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22:31:08瀏覽49|回應0|推薦0 | |
酒 醉 的 探 狗 壹. (一)我醉了...因為我寂寞....,乙:老兄!你怎麼了?想美女啊! 甲:唉!不是 啦!甲又唱:我醉了...因為我寂寞,如果沒有你(錢)日子怎麼過?往日的舊 夢(想當初我是大貪官一尾,天不怕地不怕!)就像你的..;乙:好了啦!不要 再唱了,原來你是為了錢在煩惱! 甲告訴乙:無情的探長關聖帝君再世,怎麼撈得到錢呢?你看!關聖帝君鐵 關刀掉了(告訴你們,說我的弟子當選不了總統,我就讓你看看我的神功) 就是這個意思;你再看,廟裡花盆掉了!觀世音菩薩又指示無情的探長:做 事謹慎一點! 乙說:撐個四年吧!甲說:沒得撐了啦!!乙說:我看這樣好了,找副的?!因為 副的很霸氣,甚麼都沒問題,很好說話! (二)新北地檢署李冠輝檢察官,針對當事人(被告)之毀損債權案,在牽涉 的民事案件尚未判決定,即將當事人起訴!無視台灣高等法院之民事判決 (109年8月26日). 而新北地方法院的刑事審理法官陳志峰與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審理之審判 長張惠立(法官)及鄭昱仁法官與廖宜貞法官亦均漠視台灣高等法院之民 事判決(109年8月26日)而該民事案件係早已上訴最高法院,於109年 10月)(於111年7月6日判決);上述之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及二 位法官,早已明知該刑事案件,牽涉之民事案件已上訴最高法院,並於111 年7月6日判決,而於當事人不服該二審刑事判決,欲上訴最高法院結果被
三位法官擋下來(111年8月30日判決). 請民眾看看!最高法院民事已判決了,高等法院之刑事法官(審判長)等,照 樣不讓當事人上訴刑事第三審!她們的意思:一審敗訴,二審也敗訴所以不 讓你上訴最高法院! (三)在第一審刑事之法官就已不法科刑違法判決,而二審之台灣高等法院 刑事法官亦閉著眼睛照判;上述最高法院之判決係假執行全部廢棄其餘發 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 (四)台灣法院的法官根本不理會所謂法律三審制,不理會最高法院判決我 行我素! 歪哥就是歪哥那裡公平正義,甚麼最高法院?!新台幣最大! 貳. 希望(也是替民眾請命);違法判決之案件或涉嫌收賄案件,2024年新上任 之總統必須將弱勢民眾(案件)重啟調查! 而司法界(法律人)不想遵守法院規定之公務員,就請他們打包回去吃自己 ,不過退休金不能馬上得以提領,必須調查清白無誤才可;無情探長上任,也 許很多公務員(包括法官等)不敢做. (一)涉嫌違法瀆職及貪污之法官及公務員等拒絕退休金提領之修法(調查
後還以清白方才發放,免得國家動用扣押之執行;免得抱退休金跑國外之公 務員,國家還須動用司法互助). (二)保障法官等絕無貪汙瀆職之靠山(法院文書科)必須廢除! (三)防患未來,但事實上已有發生,即涉嫌犯罪之法檢等抱退休金跑國外的 很多,故必須修法針,對偵辦時間追溯前十年(以112年計算,或時間由立法
院制定). (四)上述外,重大金融犯罪集團(整個法院與整個地檢署串通勾結),仗勢欺
壓迫害企業公司或個人(人數眾多)事件,無偵辦時效追溯期. 叁. (一)針對未成年死刑之修法;初犯與累犯(常進出觀護所)之修法. 台灣社會安全已動盪不安,槍枝氾濫,毒品氾濫,再加上法院考上之多數司法 人員眼裡只有錢,優渥之薪資還不滿意,政府如果沒有下重手,沒有人會遵守 規定!法官可以違法,民眾必須依法(上訴等),這是甚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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