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國三制:法學社會主義的開端
2019/07/27 14:13:14瀏覽321|回應0|推薦0



一國三制:法學社會主義的開端

  是否存在一種普世的社會主義制度,能夠讓一個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只經曆一次「最小變革」,就能實現社會主義?
  怎樣才是「最小變革」呢?用社會主義法學替換資本主義法學,在實現社會主義的同時保有自由和民主。

  那麽,社會主義法學是什麽?
  或者說,從法學的角度來看,社會主義是什麽?
  如何建立社會主義的法學邏輯?

開啓社會主義大門的鑰匙
  資本主義社會是如何是如何建立的呢?
  新興的資産階級創造了一個新的法學概念:國家公權力(政治公權力),從封建領主和國王手中奪取了他們原本世襲的政治權力。
  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也很可能會有一個新的法學概念:經濟公權力。
  假如說有一個地主,占有了全縣40%的農地,這時這個地主就有了某種特權。如果風調雨順大豐收,他就可以壓低糧價,大量收購糧食。如果天災來臨,他就可以提高糧價,壓低地價,用儲備的糧食換土地。
  這種特權,我們可以稱之為經濟公權力。

碎片化的公權力
  經濟公權力,與我們所熟知的國家公權力相比,有個不同的特點。
  對于經濟公權力來說,不存在一個集權式的機構來行使權力。
  我們可以想象,經濟公權力是高度碎片化的,無數或大或小的經濟公權力碎片,分散在每一家大企業的行政權當中。

「所有制決定論」可以休矣
  如果說有一家大型企業,當它是國有企業的時候,它的經營權中包含著經濟公權力;當它是私有企業的時候,它的經營權完全是私權利,不包含經濟公權力。這是不符合邏輯的。
  一家大型企業是否包含經濟公權力,不應當由所有者的身份而定,而應當取決于這家企業本身的某種特性。這種特性,我們稱之為壟斷。具體來說,我們可以把壟斷定義為占據一個縣40%本地市場,利潤率比行業平均水平高50%的傳統企業或者是企業聯盟。
  如果一家企業壟斷了市場,即便這家企業是私有的,其經營權當中也應當包含經濟公權力。反之,如果一家企業並非壟斷企業,即便是國有,其經營權當中也不包含經濟公權力。

公權力的本質是壟斷
  國家公權力是獨一無二,別無選擇的。當你身處某個國家,哪怕你反對這個政府,在你要領身份證或護照的時候,你還是只有找這個政府機構。而經濟公權力很大程度也是這樣,你可以避免某一家壟斷企業,但是你不可能自己建房子自己發電自己淨化水,你總是不得不購買壟斷企業的産品。
  無論是國家公權力,還是經濟公權力,都是由壟斷而生。
  那麽,公權力的本質是壟斷,壟斷産生公權力。

把經濟公權力和國家公權力一起關進籠子裏
  一方面,作為私有財産,財産的所有權和收益權應當受到保護。
  另一方面,經濟公權力同樣也是公權力的一種,這種公權力被包含在企業行政權當中,而公權力是不應該世襲。
  所以,大型企業應該將行政權交給無直接家庭關系的職業經理人,而職業經理人也應當受到適當的監管,防止他們利用壟斷侵害普羅大衆的利益。

被削弱的私權利
  資本主義法學的核心在于「天賦人權,人人平等」。上帝賦予每個人的私權利是相等的,而每個人又都讓度了相等的一份私權利以形成國家公權力(政治公權力),所以在國家公權力形成之後,每個人的私權利仍然相等。
  但是,前面所述的經濟公權力,似乎是由少數壟斷資産階級多讓渡了一份私權利(繼承權)形成的,這種私權利的削弱現象如何解釋?

天賦人權 ==> 人人平等 ==> 自由競爭 ==> 貧富兩極分化
  資本主義社會,存在著一個這樣的演化鏈條:天賦人權 ==> 人人平等 ==> 自由競爭 ==> 貧富兩極分化
  民主社會主義主張「高稅收高福利」,是直接作用于上訴鏈條的最後一個階段,重新分配財富。以現有經驗來看,「高稅收高福利」只適合那些人口稀少,資源豐富或者占據世界經濟高端産業鏈的國家,只有這樣的國家才有足夠的財力進行重新分配。
  科學社會主義主張「國有企業計劃經濟」,是作用于自由競爭階段。如果所有企業全部國有,不追求超額利潤,那麽自由競爭就不存在了。然而上世紀九十年代,科學社會主義遭遇了重大挫折,目前已經沒有哪個國家繼續堅持完全的「國有企業計劃經濟」。
  既然在這個演化鏈條的下遊、中遊都不能解決問題,那麽,從上遊能不能解決?從上遊解決問題,實際上也就意味著,要挑戰資本主義的基石:人人平等。
  法學社會主義主張削弱一部分群體的私權利,以實現 天賦人權 ==> 權利平衡 ==> 公平競爭 ==> 社會平衡。對極少數占據絕對優勢群體進行「平權」是法學社會主義實現的主要手段。

第二個私權利被削弱的群體
  接下來要思考的問題是,壟斷資産階級是唯一的私權利被削弱的群體嗎?
  如果是,原因何在?解釋成資本的原罪?
  如果不是,應當存在第二個私權利被削弱的群體,這個群體是誰?
  除了財富的世襲之外,還有一種世襲是常常被忽略的,那就是經理權的世襲。高階的官僚、律師和職業經理人,他們可以看作是廣義上的公權力代理人。他們的後代,往往通過繼承他們的人脈,從而形成一種排他性的公權力壟斷。而這種壟斷應當杜絕。

權利平衡論
  我們相信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在社會競爭中占據絕對優勢的群體,有責任削弱自身的私權利以維持社會平衡。
  壟斷資産階級的後代,應當放棄對壟斷企業的經理權,將企業交給獨立的職業經理人。而高階的官僚、律師和職業經理人,他們的後代也應該放棄以公權力代理人為職業。

創立社會主義法學
實行社會主義法治
實踐社會主義民主

後記:社會主義中級階段
  國有制經濟對私有制經濟並不占據決定性優勢。
  世界上有國有企業的國家很多,但大多數經營得不好。中國也有相當大一部分國有企業處于半死不活的狀態。
  中國有少數的國有企業經營得不錯,比方說電信、電力、高鐵等等,但這少數企業的成功,只能歸功于黨國體制在「決策執行」方面的優勢,並不能證明國有制對私有制占據決定性優勢。
  那麽,作一個合理推論:到社會主義中級階段,仍不可能廢除私有制。這個推論與共産主義是社會主義高級階段相吻合。

  但是,在社會主義中級階段,社會變革不可能停止。共産主義最終主張的是公有制,國有制只是其中的一步。
  在「社會主義中級階段,仍然不可能廢除私有制」這個前提下,中級階段最有可能的變革,就是對私有經濟進行公有制方向的探索。而法學社會主義主張:盡管壟斷企業是私有的,但壟斷産生的經濟公權力應當是公有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學社會主義是適應社會主義中級階段的政治理論。
  (而一個典型資本主義社會,經過一次「法學革命」,能夠直接進入社會主義中級階段。)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45d02917&aid=12826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