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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會黨與土匪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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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會黨與土匪的關係- -
                                      
近代中國,有兩種“反社會”力量最引人注目而又撲朔迷離,那就是秘密社會和土匪團夥。由於這兩者的“秘密”麵目和其它固有特征,對於他們的活動,官方文件、私家著述和報刊雜誌等資料的記載都十分零亂,甚至闕如。不但給一般人造成了許多錯覺,也給研究者帶來不少麻煩。七十年代末以來,會黨史研究有了較大進展。近年,研究近代土匪問題的論著也間有出現。但是,怎樣看待近代會黨與土匪之間的關係呢?這還是一個前人未曾涉足的問題,本文對此進行初步考察,就教於大家。  


上篇  會黨與土匪的共性和差異

  一般而言,近代會黨活動與土匪活動有著密切關係,但會黨與土匪的內涵並不相同,例如,胡林翼、曾國藩等在鎮壓會黨的過程中曾說過:隻究其為匪,不問其為會。辛亥革命時,袁世凱致電南方代表伍廷芳雲:“陝晉皆係土匪,……倘有挾軍械火器,即照土匪一律嚴拿,就地懲辦”[1]。作為統治者,前者將會黨與土匪區別看待(實際上,《大清律例》對於兩者都有明文規定,均在嚴禁嚴辦之列),後者則視會黨與土匪為一體。我們不能簡單地襲用他們的觀點來看待這個問題。在此,我們不妨先弄清會黨與土匪的具體概念,然後再對其異同之處作出比較合理的判斷。 
所謂秘密社會,就是指那些具有秘密宗旨和教義,按照嚴格的秘密儀規從事“反社會”活動的下層民間團體。由於這些團體都在秘密狀態下進行活動,因而構成了一個外人不易了解、官方不易控製、正常秩序難以容忍的群眾糾合體。清代秘密社會的分類向有“北教南會”之說。“北教”即以白蓮教為主體的教門係統,盛傳於中國北方,舉凡天理教、清水教、八卦教、義和拳、大刀會、紅槍會、一貫道等都是它的支派或變種;“南會”即以天地會為主體的會黨係統,活躍於閩台兩廣、長江流域、西南西北等地,三點會、三合會、小刀會、仁義會、江湖會等名目都與天地會有直接間接的承繼關係。教門的特征是吃符念咒,會黨的特征是歃血盟誓、焚表結拜。 
   對於土匪,目前學術界尚無一個準確的定義。對民國土匪問題有較深研究的英國學者Pillingsley將那些“超越法律範圍行動,而又不反對製度”的人稱為土匪[2]。我認為,所謂土匪,就是農業社會中那些脫離或半脫離生產行列、沒有明確政治目標、以正義或非正義行動反抗社會、以搶劫勒贖為主要活動內容的武裝集團或個人。   
  土匪與秘密結社,在中國有很長的曆史,土匪活動可推源於春秋戰國時的盜蹠和莊蹺,秘密結社則至少可上溯至東漢的五鬥米道。至於清代,特別是乾隆、嘉慶以後,由於國內外諸因素的影響,傳統的自然經濟結構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結構與社會形態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會黨與土匪日益成為兩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兩者之間,既有密切的聯係,又有明顯的差別。對此,我們可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一些分析。  
   (一)從社會背景、宗旨、成分來看:  
   關於清代會黨產生的社會背景,學術界爭論比較大。我們認為,清朝中葉以後,人口問題和土地問題成為階級矛盾激化的焦點,農村破產者日趨增加,成為社會難以容納的遊民,他們輾轉他鄉,漂流江湖,生活動蕩不定,既無室家之好,又無生人之樂,倍受社會歧視。出於互助謀生的目的,結成某種名目的秘密團體,就成了很自然的事。進入晚清,傳統自然經濟結構的瓦解與商品經濟的畸形發展,使大量破產失業者浮遊在社會上,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急增。除了會黨以外,土匪數量空前增加,他們的活動成為晚清以降中國社會動亂的一種集中表現。
  雖然會黨與匪股都是窮苦人特別是遊民無產者的聚合體。但兩者的宗旨和成分還是有區別的。有學者根據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所藏嘉慶、道光時期的天地會案件資料進行統計,其頭目供明結會基本宗旨的有96起。其中“遇事得有幫助,免人欺淩者”有26起;因貧苦難以度日、斂錢分用、糾搶得財者54起;為攻搶城鎮、“豎旗起事”者11起;為拒捕和防備械鬥者有5起[3]。由此可見,早期會黨的“互助”宗旨十分明確。但是,由對內互助到對外進行非法活動(尤其是土匪活動)隻是一步之遙,越是到後來,會黨演化為匪股的情況就越是普遍。在土匪來說,其成分更加複雜,包括破產農民、無賴、地痞、罪犯、遊勇等等。他們加入匪股的目的也不相同,有為生活所迫者、複仇者、浪蕩者、追求升官發財者等等。這樣一個成分複雜、動機各異的混合體,從匪股形成之始,便呈現出一種行為放肆、掠奪成性的特點。 
  (二)從組織結構來看:   
  會黨的組織結構比較完備、穩定,匪股則比較原始、鬆散。會黨在長期的鬥爭實踐中,逐漸形成了一整套指揮調度、進攻退守、內部管理、發展組織、吸收會眾的機構,各級分工十分明確。如天地會直係支派三合會,在嘉道年間,其內部職位已經相當完備:“首領稱大總理,或稱為元帥,普通稱大哥,……以下之頭目稱為香主,或稱為二哥,……再次之頭目稱白扇或先生,或稱三哥。再次為先鋒,……次則為紅棍,以執行會員之刑罰。以下總稱草鞋,為最下級。服役使令隨行等事” [4]。再如晚清時期的最大會黨哥老會,內部職掌分工更細,一般分為內八堂、外八堂。內八堂為:總堂、座堂、陪堂、盟堂、禮堂、管堂、執堂、刑堂,是為一個山頭的領導核心;外八堂為:心腹大爺、聖賢二爺、當家三爺、紅旗五爺、巡風六爺、先鋒八爺、江口九爺、麼滿十爺(按外八堂原有十排,四、七兩排因犯規被誅,故廢而不設;或設,也以女子充當,稱四姐、七妹),是為一個山頭對外行動的執行機構[5]。當然.無論是天地會還是哥老會,這些職位名稱因時因地略有不同。名稱雖異,職司略同,一且舉事,他們便可“分遣頭目,潛赴各地,擾害行旅,設局抽稅,私給印票”[6]。這一套完整的組織結構,有助於會黨對內對外行動的協調一致。 
  至於土匪的組織,可以按土匪分類來作出判斷。國外一些學者將近代中國的匪股分為三類:暫時性匪股(又稱“簡單的匪股”)、半永久性匪股(又稱“複雜的匪股”)和土匪軍隊[7]。暫時性匪股是一種結構單一的匪股,人數較少,聚散不定,如民初川東一帶,“為匪者無所底止,查匪名雖多,就成形而言,暫以股、散括之,合之則股,分之即散”[8]。  
   半永久性匪股。大多在社會動亂嚴重的時期和地區出現。人數在數百和數千之間,內部組織相對穩定。如道光年間的撚匪、晚清以至民國的東北馬賊、陝洛刀匪、豫魯杆匪等,大抵屑於此類。如撚匪初起時,“私立名號,曰堂主、曰先鋒,或數百人為一撚。數千人為一撚。故當時號曰撚匪”[9]。東北馬賊的組織稍有進步,馬賊綹子內分:大當家的、“裏四梁”、“外四梁”、崽子。大當家的也叫掌櫃的或大哥,“裏四粱”為炮頭(管帶兵打仗)、梁台(又稱糧台,管錢糧)、水香(管崗哨和紀律)、翻垛的(負軍師、參謀之責);“外四梁”指秧子房(關押肉票之處,秧子房掌櫃即負關押肉票之責)、花舌子(負責聯絡說價,平時偽裝為民人)、插千的(即眼線探子)、宇匠(管文墨倌件);“崽子“即綹子裏的弟兄[10]。半永久性匪股一般都有山寨巢穴,活動時間比較長。  
  土匪軍隊是由一支主要匪股吸收其它數股而成,人數龐大。一般有數千,也有上萬者。其特征有三:1.采取軍隊編製,如軍師旅團營等名稱; 2.流動性大,一般可稱為“流寇”;3.容易接受招安,又容易重新為匪,由匪而軍,由軍而匪,反複無常。民國時期河南的白朗匪部、老洋人匪都,山東的毛思忠匪部、劉黑七匪部等,均可稱為土匪軍隊。時人記載毛思忠匪部稱:“兗沂曹濟各屬之土匪均與巨匪毛思忠勾結,互為聲援,均聽毛思忠之指揮,僅毛思忠一股已有數千人,……自梁山以迄豐縣,皆其勢力範圍。所有居住處所。悉仿營伍局式。並設立參謀、軍械、稽查等名目。凡有戰守計畫,概由老於軍事之王某(曾在陝甘帶兵)與尹某(張勳部下統領)為之籌備,並除其新定武軍之徽幟而改名為定國軍雲”[11]。土匪軍隊的社會破壞性遠遠超過一般匪股。但是,無論是哪一類土匪集團,由於他們都是一些成份複雜、動機各異的混合體,結構鬆散,旋起旋滅,難以代傳。   
  要說明的是,會黨與匪股都模擬傳統家庭的組織形式,其內部都有一種強調平等的兄弟關係(即所謂“八方共域,異姓一家”),但他們都允許一個首領(如洪門中的大哥、袍哥中的舵把子、青幫中的師傅、老官,匪杆中的“老砸扡首”)象任何封建家長那樣行使最高的統治權。因此,會黨和匪股都是封建落後的組織形式。  
  (三)從活動內客來看:  
  會黨的活動內容十分廣泛,舉凡政府視為不法的事情都與他們有關,土匪活動財比較單一。由於會黨的結會目的在於“有事相幫”、“斂錢分用”之類,加上它所吸收的會眾雖以遊民為主,實際上也包括了不少勞動者和紳富人等。因而並非所有的會黨或會黨中人一開始就以搶劫等犯罪活動為己任。如同治年間,湖南巡撫劉崑曾說過:“查湖南哥弟會黨,人數多不可紀,其徒眾複多習於戰鬥。……第其中有積功保至二三四品官階,家有餘資,不至遽萌異誌者;有貿易江湖,心憂劫掠,掛名會中,冀以保全資命,初非別有詭謀者;……若欲分別辦理,必須辨明良莠,不可稍涉含糊。”[12]。宣統三年,掌雲南道監察禦史王寶田奏辦山東黨會案由稱:“盜賊醜類實繁,有土匪,有潰兵,有退伍,有革黨,有在青、在紅諸會。…黨與則以在青、在紅諸會為最眾。故他匪可以言剿。會匪不可以言剿,操之過急,尤恐別滋事端”[13]。錢生可也稱:“青紅幫匪未必皆為盜賊,亦間有安分營生者,紅幫較少,青幫較多”[14]。所以我們不能籠統地把會黨一概視之為“匪”。至於會黨所進行的非法活動,種類繁多,如聚賭抽頭、拆梢詐騙、販賣私鹽、拐販人口、走私毒品等等,但主要的還是從事各類土匪活動。如清末年問,在長江中下遊,會黨鹽梟所在皆有,“紅幫西溯江,青幫南入湖,率其群醜,分道而馳,販鹽則為梟,無鹽可販則聚賭,賭不勝則為盜,盜不足則擄勒索詐,無所不至”[15]。民國以後,土匪會黨合流。這種情況更是突出。 
  在土匪來說,其活動表現比較單純,包括打家劫舍、擄人勒贖、殺人越貨等。 
  這裏要補充說明的是,在“劫富濟貧”方麵,會黨和土匪都有。如早期哥老會,“不害良民,惟襲劫不義之富豪。與不正之官吏”[16]。即使到了民初,四川袍哥隊伍仍多有俠義之舉,“行劫時,必奪富者並官款、軍械,以所得之衣物米糧散之貧民,以結其心”[17]。土匪中的劫富濟貧也有,如清末活動於江浙交界的餘孟亭匪股,“軍行所至,鹹以劫富濟貧為辭,由是鄉裏窮民望盂亭軍旗,儼猶大旱之望雲霓”,但與餘合股的夏竹林匪股,則“所過殘暴,民鹹怨篇”[18]。再如民初太湖唐阿生匪股,“自稱我等一切規例,均效梁山水泊辦”[19]。從總的趨勢來看,在“劫富濟貧”方麵,會黨表現得多一些,土匪表現得少一些;清朝中晚期表現得多一些,民國時期表現得少一些;“劫富”事多一些,”濟貧”事少一些。  
   (四)從宗教信仰、秘密儀式、誓詞戒律、隱語暗號來看:
  會黨由於結會宗旨明確、組織機構完善,與之伴生的宗教信仰、秘密儀式、誓詞戒律、隱語暗號相應完備,土匪在這些方麵則簡單得多。但不能認為沒有。
  會黨的宗教信仰因時因地略有不同,如天地會拜會時,有的須拜天地、拜日月、拜五祖、拜萬雲龍、拜陳近南,還要兄弟互拜[20]。有的隻供“從前傳會之萬提喜即洪:和尚牌位” [21]。哥老會“燒會”(或作“燒灰”)時,則拜五祖、拜關聖等。早期的會黨入會儀式比較簡單,如天地會在乾隆年間,“凡傳會時,在僻靜地方設立香案。排列刀槍,令在刀下鑽過,即傳給會內口號,結為弟兄”[22]。後來逐漸複雜起來,大致程序為“一進洪門,二進忠義堂,三進乾坤圈,四飲三河水,五到木楊城,第六宙(蓋)被,第七斬七,第八歃血,第九飲太平宴,第十過火坑,十一到德福祠買果,十二老母俾本錢三個,另有血根錢一個”[23]。無論是天地會、三點會、三台會,還是哥老會,其入會儀式都少不了歃血盟誓一節,即刺人指血或剖雞血人酒碗中共飲,同時背誦會中誓詞,誓詞內容也是逐步完善的。如嘉慶年間,盧盛海等結拜天地會,誓詞中有“自盟之後,兄弟情同骨肉,勝似同胞,吉凶則彼此照應,貴賤則甘苦同情,是非則神員默佑。…”不照狀施行,諸神共誅”[24]。道鹹以後,會中多朗讀“洪門三十六誓”等會規誓約,哥老會則朗讀《十條》、《十款》等。會眾如果違反這些會規誓約將受到嚴厲處置。盟誓結拜之後,會中人便互稱“洪家兄弟”。所謂“忠義堂前無大小,不欺富貴不欺貧”,“百萬兄弟俱姓洪”便是這種“平等”關係的直接反應。
  土匪也有宗教信仰,如近代中原一帶匪股拜的柳下蹠,江淮一帶鹽梟百的是羅祖,東北馬賊百的是十八羅漢,但土匪當中最普遍的還是拜關公。加入匪股也有儀式。傳統看法認為,土匪與會黨的差別主要在於後者有嚴格的秘密儀式和誓詞戒律。實際上,晚清以後,這種差別正日趨模糊,因為不僅各個會黨之間有程度不等的儀式和誓詞,許多匪股也有他們自己的一套儀式和誓詞,例如東北馬賊綹子的形成,分為“起局”和“掛柱”。起局就是起綹子。起局時,為首者領大家拜十八羅漢,飲血酒,燃香盟誓:“拜過老祖拜四方。咱哥們今後就起局了。我自個定的規矩,我要遵守……”。掛柱即人夥,分保人(通匪者)保舉和自己投靠兩種。自己投靠要先經過嚴格盤問和過堂(考驗之意,包括出去“砸窯”、“打食”的表現)之後再拜香。掛柱拜香與起局拜香不同,這時須在地上插十九根香,插法是前三後四,左五右六,中間一,十八根香代表十八羅漢,當中一根代表大當家的。燃香後,掛柱者跪下對天盟誓:“我今來人夥,就和兄弟們一條心。如我不一條心,寧願天打五雷轟,叫大當家的插了我……”[25]。比較起來,會黨的儀式誓詞比較嚴密,而匪股則比較筒單零亂。但無論繁簡,它們隻對會黨和匪股的內部起著約束作用。  
   會黨的隱語暗號(包括腰憑、服飾、手勢、茶陣等)很複雜。主要是為了加強會內的聯係。所以,隻要是同會中人,相隔千裏,也可相認。比如一位曾經“拜三點”的傅秀文說,三點會稱打劫為“打鷓鴣”,其經過是,“放一根竹子橫在路中,過路的如果是自己會中人,說:‘一腳踏過青頭龍,任你兩過遊’,就跨竹而過;如果你不會說,那攔路的喊一聲.豆豉燕豬肉,就向你打劫剝衣服了”[26]。土匪“黑話”雖然也很複雜,但主要隻在匪股內部或同一地區的匪股之間流行。  
   (五)從曆史作用來看:   
  會黨在其自身及領導農民群眾進行反抗、瓦解反動統治基礎的鬥爭中具有進步作用,尤其是當他們和先進的階級力量發生關係之後,這種進步性表現得尤其明顯。會黨的消極作用也是多方麵的,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破壞性。二是政治盲目性。其破壞性不僅大量地表規在他們的自發鬥爭中,也大量地表現在他們起來“革命”的時候。如民國初立。廣東增城三合會“乘革命軍興、地方政權廢弛之際。大肆搶劫。附近居民被慘殺者甚多,商民相率退避他處。匪黨強迫人民入會,慘殺掠奪曰有所聞.居民被焚者數百戶”[27]。所以很多革命黨人都慨歎,會黨“發難易,成功難,既成而囂悍難製,不成則徒滋騷擾”[28]。會黨在政治上的盲目性主要是因為會黨首領品類不齊,容易被反動派利用,如道光末年,活動於廣西潯梧地區的三點會首領張嘉祥,曾以俠義著稱,民謠說:“殺人放火大頭羊(張釗)。劫富濟貧張嘉祥”[29]。後來他率眾參加太平軍,不久即投降清朝,成為鎮壓農民起義的得力鷹犬。民國時期,會黨被反動派用來鎮壓工農運動的事更是屢有發生。   
  土匪也兼具會黨的雙重作用,但由於他們“旋起旋滅”,一味注意打家劫舍,力量比較單薄,隻有在革命運動高潮到來時,他們才紛紛卷入,但無論是農民起義領袖,還是資產階級革命黨人,都對他們重視不夠。   
  通過上麵對近代會黨與土匪的橫向比較研究,不難看出,會黨與土匪畢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們在許多方麵存在差別,判斷這種差別的主要標準在於會黨是否進行土匪活動。如果他們隻是因為“斂錢分用,免人欺淩”、“裹脅加入”、參加農民起義,我們就不能把他們稱作為匪。反之,如果他們參與了搶劫勒贖等土匪活動或以此為業,就可以把他們與土匪相提並論。看不到這一點,我們就容易陷入“會即是匪,匪即是會”、“會、匪一律”的模糊境地,就很難搞清曆史上的許多複雜現象。因此,可以說,劉崑等人將會黨中人“辨明良莠、“分別辦理”的看法還是比較客觀公允的。有位研究清末廣西天地會的學者也認為 ,“天地會會眾”與“天地會起義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經過拜會儀式而入會的天地會一般成員,後者是指天地會會眾中參與打劫活動,抗拒清軍圍捕的武裝團體[30]。盡管他用的“起義軍”一詞概念模糊一一從本文開始對土匪所作的定義以及對清末廣西天地會起亭的具體情況分析來看,清末廣西天地會起事的性質應視為遊勇、土匪之亂一一但這種看法。對我們區分會黨與土匪的概念是很有幫助的。   

下篇  近代會黨與土匪關係發展的幾個階段及其特點

  探討近代會黨與土匪關係的發展演變這一問題時,我們要注意兩點,一是會黨本身的曆史演變即會黨史的分期[31],一是會黨與土匪之間關係的發展在各個階段所具有的不同特點。
我認為,近代會黨與土匪之間關係的曆史演變間關係的發的發展,大致經曆了三個曆史時期,即天地會從產生到發展壯大時期(1761—1874年)、哥老會堀起時期(1874—1911年)、土匪勢力迅猛發展時期(1911—1949年)。  
  (一) 天地會從產生到發展壯大時期(1761一1874年):
   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清代檔案資料證明,天地會最早起自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由福建漳浦縣洪二和尚即萬提喜首創。這是一個破產勞動者實行生活互助的秘密結社。創會後,流傳迅速。同時,由於它是封建社會衰敗時期的產物,其本身也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缺點。綜觀天地會在這一時期的活動,大致有以下幾個特點。
   1.形成了以天地會為主的會黨係統,會黨成為反清鬥爭的一支主要力量。天地會創立不久,就在閩粵台灣地區流傳開來。1786年,台灣爆發了天地會組織發動的林爽文大起義。清政府花了很大力氣才將這次起義鎮壓下去。由於天地會不同於以往的農民起義和一般的土匪活動,清政府在林爽文起義失敗後嚴令追查:“現在逆匪蕩平,兵威丕振,正應趁此時竭力查拿,務淨根株”[32]。並從法律上予以明文禁止。但由於以下兩個原因,天地會不但沒有滅絕,反而迅速蔓延開來:一是從天地會創立到林爽文起義時,它已逐步成為一個從宗旨、儀規到組織、行動都十分嚴密的秘密團體,它的許多行為準則容易被廣大的破產勞動者和貧苦農民接受。如天地會頭目嚴煙供稱,會中之人,凡遇“婚姻喪葬事情,可以資助錢財;與人打架,可以相幫出力;若遇搶劫,一聞同教暗號,便不相犯”[33]。所以,天地會枝蔓繁多,紮根深遠,綿延不絕。二是林爽文起義失敗後,天地會紛紛改變名稱進行活動,如添弟會、三點會、三合會、忠義會、江湖串子會、雙刀會、千刀會、邊錢會等,總計有三四十種名目。至於嘉慶、道光年間,這些會黨名目迅速由閩粵沿海向內地傳播,勢力遍及南方各省,逐步確立了以天地會為主的會黨係統的地位。
   2.會黨成為反清鬥爭的一支重要力量。林爽文起義是會黨大規模武裝抗清鬥爭的發韌之舉。嘉慶初年川楚白蓮救起義失敗後,教門日益衰而會黨日益盛,到道光年間,天地會及其支派的活動非常活躍,拿廣西來說,“拜台結黨,旗幟各編堂名,……幾乎無地無之。無時無之”[34]。道光末年發生在湘桂交界的雷再浩、李沅發起義,兩廣交界的何名科、張嘉祥起義,廣西境內的陳亞貴起義等會黨發動的反清鬥爭,為太平天國的醞釀發動準備了條件,起到了一種“前驅作用”[35]。太平天國時期,兩廣天地會起義和北方的撚軍起義有力地配合和支持了太平天國。  
   3.土匪活動逐漸成為會黨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會黨的“反社會性”,一方麵表現為它們反封建鬥爭(後來還加進了反帝內容)的積極的一麵。另一方麵表現為大量的漫無節製的土匪活動。因為會黨的主要成分和骨幹力量是遊民無產者,在它結會之初,便隱含了對外掠奪破壞的動機。這一時期會黨的土匪活動有以下幾個方麵,一是會黨直接為匪,如道光年間,在廣州附近,三合會“直人城鄉劫掠當店、鋪戶人家”[36];二是會黨與土匪勾結,如嘉慶初年,廣東“有艇盜之擾……大為患粵地。……且陸地會匪,陰濟船械硝磺米糧”[37];三是會黨與土匪交相為患,如道光末年,為患廣西的有“堂匪”(會匪)、土賊、流寇三種,“最盛者莫如土賊,土賊亦堂匪之變相,堂羽眾盛”[38]延至鹹豐年間,南方的會黨與土匪已成“星火燎原,遂不可撲滅”之勢。  
   (二)哥老會崛起時期(1874—1911半):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以後,哥老會崛起於長江流域,全國大部分省區都有它的足跡。哥老會勢力的擴張,不但在會黨史本身,而且在近代社會政治經濟的方方麵麵都有著重要意義。這一時期以哥老會為主的會黨與土匪活動,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1.哥老會成為晚清時期最大的會黨,南方天地會勢力相應地居於次要地位;土匪憑借會黨的組織形態展開活動。這種情況的出現,主要因為,十九世紀五六十年代後,外國資本主義勢力開始在這一地區侵蝕蔓延,加上戰亂、天災的影響,該地區的傳統經濟結構受到嚴重破壞,造成了數量巨大的遊民群體,另一方麵,在太平軍起義、撚軍起義、西北和西南少數民族起義被鎮壓後,清政府即大量裁撤營伍勇丁。湘軍攻占天京不久,即裁去二萬人,此後又陸續遣散湘軍數十萬、淮軍和川勇十餘萬、綠營五六十萬,巡防營和其它地方軍隊為數則更多[40]。按湘軍初起時,即有哥老會傳會其中,曾國藩嚴令禁止:“結拜哥老會、傳習邪教者斬”[41]。但有令不止,反而迅速盛傳於湘淮川楚各軍。究其故始,“一日在營會聚之時,打仗則互相救援,有事則免人欺;二日在營離散之後,貧困而遇同會,可周衣食,孤行而遇同會,可免搶劫,因此同心人會”[42]。以至“楚師千萬,無一人不有結盟拜兄弟之事”[43]。湘淮等軍陸續裁撤後,“此風仍而不改”。在清政府來說,根本沒有,也不可能妥善地安置這些被遣兵勇,使之“斂手歸農”。由是,為數甚巨的散兵遊勇便流落江湖,與各地遊手無賴、土匪鹽梟勾聯一氣,結盟拜會,散票取錢,並從事大量的政治反抗、經濟掠奪活動,很快就造成“各路之會匪聲氣相通,抗官拒捕。勢漸不可製”的局麵[44]。   
  這一時期,天地會、三合會、三點會等雖然不及哥老會那樣引人注目,但他們在南方各省及海外活動的情況不容忽視,而且,他們的活動最先受到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注目。   
在土匪方麵來說,由於這一時期哥老會及稍後青幫勢力的迅速發展,他們往往憑借會黨的組織形式展開活動,所以有人說:“間有人會而不為匪者,斷無為匪而不入會者”[45]。這種會、匪不分,民、匪莫辨的情況相當普遍.   
  2.哥老會成為群眾性反帝反封建鬥爭的一支領導力量。晚清時期,中國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斷加深,人民的反抗在在皆有,其數量之多,範圍之廣,都是空前的。這些鬥爭一般又稱為“民變”,主要是以反洋教和反封建壓迫為內容。在北方,教門充當了鬥爭的領導力量,在長江流域和南方,則主要由以哥老會為主的會黨充當。這些群眾反抗鬥爭,為辛亥革命的爆發創造了有利條件。這裏需要指出的是,會黨領導的各種反抗鬥爭,往往體現了遊民無產者的破壞性,所以,不但在“民變”過程中,通常伴隨著大量的搶、砸、燒、殺行為,而且在“民變”之後,許多人因官府追拿,往往被迫遁人山林湖澤為匪,如江淮鹽梟、東北馬賊、陝洛刀客、雲貴川的棒客、閩浙兩廣的土匪與海盜,都與這些“民變”有密切關係。中外反動勢力的殘酷壓迫,造成了社會貧困,群眾的反抗與會黨、土匪活動互相交織,反過來又加速了封建統治的瓦解,這個辯證過程在晚清加速度地進行著。   
  3.青幫勢力的發展與青紅幫合流。青幫本來是清代漕運水手中的行會性秘密結社,後來逐漸演變成為一個龐大的以失業水手、地方青皮光蛋、兩淮鹽梟為主要成分的搶劫販私集團,這種轉變以太平軍興、漕運改折為標誌,“(鹹豐)三年春,江南被兵,南漕改折,或海運,纖夫遊民數十萬,無可仰食,豐北黃河連年潰決,饑民亦數萬,弱者轉溝壑,壯者淪而為匪,剽劫益熾”[46]。太平天國時期,青幫鹽梟主要在兩淮一帶活動,此後數十年間,其勢力沿運河迅速發展,向北則魯省直省,向南則江浙皖。南進者與長江哥老會勢力互相滲透、融合,大約在十九世紀末年,青紅幫在鎮揚寧蕪地區合流,並沿長江、運河、太湖一線向東推進。二十世紀初年,青紅幫勢力巳在上海站穩腳跟。  
   對於青紅幫合流這一問題本身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這件事表明,會黨勢力巳開始向城市及社會上層發展,它所造成的危害,遠遠超過了一般的盜匪活動。  
   4.資產階級革命黨人聯絡利用會黨,使之成為推翻清朝的重要力量。這一點,無論是革命黨人及學術界都有很多論述,茲不贅引。  
   (三)土匪勢力迅猛發展時期(1911一1949年):   
  辛亥革命失敗後,中國陷入了一個政治混亂、軍閥割據、戰爭連年不斷的境地,加上天災、匪禍。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動亂,饑民、難民、遊民隊伍極度膨脹,他們大量的投入原有匪股或自己拉杆子結大幫,土匪數量空前增加。如果說嘉慶初年川楚白蓮敦起義失敗後秘密社會的趨勢是教門日益衰而會黨日益盛,那麼,辛亥革命以後的趨勢則是會黨日益衰而土匪日益盛。民國時期土匪會黨的活動相當廣泛而複雜,在此。我隻能簡單地指出以下幾點。                     .
  1.土匪勢力迅猛發展,中國成為“土匪之國”。
  2.會黨由“秘密”走向“公開”,雖然一方麵繼續在下層社會發展,一方麵把觸角伸向中上層社會,但從總的趨勢來說,其內部組織渙散、紀律失效、力量削弱的情況日見突出。 
     3.軍隊土匪化,土匪軍隊化;防匪組織如紅槍會、大刀會等也日益匪化,這些現象推動了土匪的急劇增加。 
  4.各派政治力量都非常注意利用土匪會黨力量。中國共產黨人在長期的鬥爭實踐中,采用階級分析的觀點來看待和處理土匪問題,並在吸收利用的過程中加以改造,摸索出一條比較成功的改造利用會黨隊伍的路子。  
 

注釋:  
[1]《論防土匪》(社論),(順天時報)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2]參見Phil Billingahy, Bandits in Republican China.Chapt 1, Stanford,California, 1988.此外, Eric Hohsbawra在他的Primitive Rebels  (Manchestorer,1959)和Bandits(Harmondworth,1969)兩本書中,也曾對“土匪”和“社會土匪”作出定義,但比較模糊,茲不引述。  
[3]參見秦寶琦《天地會檔案史料概述》、《曆史檔案》,北京,1981年第1期。  
[4] [16] (日)平山周:《中國秘密社會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5頁、76頁。 
[5]參見蔡少卿:《中國秘密社會》,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2—59頁。
[6]《清文宗實錄》卷四十九,第632—633頁。 
[7]參見Elizabeth Perry,Rebel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 1845—1945, Stanford ,Califonia ,1980, pp.66--74;Phil Billingsley.Bandits in Republican China,P92. 
[8] “1914年1月28日重慶鎮守使周駿致北京大總統等電”,南京,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北十一,1042。 
[9] [46] 張曜《山東軍興紀略》卷二上、卷十七。  
[10] [25] 曹保明:《土匪》,沈陽,春風文藝出版社,1988年,第39—47頁、第28—33頁。
[11]《魯省匪勢現狀》,上海《民國日報》1917年9月14日。  
[12]《飭在籍大員幫辦團防折》,《劉中丞奏稿》卷二。
[13]《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88頁。
[14]生可編:《青紅幫之黑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頁。
 [15]上海《中外日報》1905年10月24日。
 [17] “1915年2月18日重慶樸尚才旅長致陸軍部電”,南京,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北十一,1046。
[18] 陶成章:《浙案紀略》,載《陶成章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19]《太湖匪猖獗異常》,上海《時報》1913年9月3日。
 [20]羅爾綱:《貴縣修誌局發現的天地會文件》,載羅編:《天地會文獻錄》,中正書局,1943年。
[21]《朱批奏折》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護理江西巡撫、布政使先福奏折。
[22]《欽定平定台灣紀略》卷五十八。
[23]蕭一山:《近代秘密社會史料》卷四,嶽麓書社,1986年,第12頁。
[24]《康雍乾時期城鄉人民反抗鬥爭資料》,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728頁。
[26] [29]《太平天國起義調查報告》,北京,三聯書店,1956年,第80—81頁、第84頁。
[27]《神州日報》1912年4月2日。
[28]楊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記》,第12頁;李廉方:《辛亥革命首義記》,第3頁。
[30]參見徐舸:《清末廣西天地會風雲錄》,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126頁。
[31]關於會黨史的分期,可以參見蔡少卿:《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34—44頁。
[32]《台灣檔》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初三日上諭。
[33]《嚴煙供詞》,載清史資料叢刊:《天地會》(一),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0年。
[34]《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頁。
[35]莊吉發:《清末天地會與太平天國之役》,台灣《大陸雜誌》第59卷第1期。
[36]《太平天國史料》,北京,開明書店,1950年,第524頁。
[37]魏源:《聖武記》,“嘉慶東南靖海記”。
[38]莫炳奎:《邕寧縣誌》卷三十四,兵事誌。
[39]朱用孚:《摩盾餘談》,載《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第一冊,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152頁。
[40]《劉坤一遺集)第2187頁。
[41]《曾文正公全集》,雜著,卷二,營規。
[42]《曾文正公全集》批牘,卷三。
[43]《十三峰書屋批牘》卷一。
[44]《丁文誠公奏稿》卷十四。
[45]《錄副奏折》光緒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文格奏折。


作者: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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