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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紅幫源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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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紅幫源流考
                                      

一、前言


    曆史記載,是以人物為中心,曆史學就是以人物作為主要研究對象,惟其注意力不宜僅集中於統治階層的少數人物身上,以致忽略下層社會的廣大群眾。近一、二十年來,中外史家對中國曆史的研究方向,已由上層社會的王公大臣逐漸轉移到下層社會的市井小民或走卒販夫。所謂秘密社會,主要是指下層社會的秘密宗教與秘密會黨而言,因其活動並未得到官方的認可,而成為不合法的組織,中外史家研究秘密社會的風氣,雖然日盛一日,不過由於資料不足,官書記載固失之於隱諱,私家著述則多憑藉傳聞,神話傳說的成分居多。近人根據神話傳說,牽引史事,以考證秘密社會的起源與發展,所得結論,或穿鑿附會,或推求影射,以致異說紛紜,莫衷一是,俱非信史。


    明代末年,由於社會經濟的變遷,秘密社會的問題,已極嚴重。滿洲入關以後,秘密社會的活動,益趨頻繁,曆朝君主取締秘密社會,不遺餘力,直省文武大吏遵旨查辦秘密社會的案件,其呈報朝廷的各類文書仍多保存。國立故宮博物院現藏清代檔案,主要為中央與地方的政府文書,依其來源,大致可分為宮中檔、軍機處檔、內閣部院檔、史館檔四大類。宮中檔主要為康熙年間以降曆朝君主親手批發的滿漢文奏摺,除少數部院廷臣的摺件外,主要來自直省外任官員,對地方事件奏報極詳,含有很豐富的地方史料;軍機處檔包括檔冊與月摺包,前者為軍機處經辦文移分類彙抄的檔冊。後者則為宮中檔奏摺錄副存查的抄件,以及部院衙門奏摺的原件,可補宮中檔的闕漏;內閣部院檔主要為票簽處及各部院辦理國家庶政分類繕錄的種種簿冊:史館檔包括清代國史館與民初清史館所纂輯的紀、誌、表、傳之各種稿本,以及為纂修稿本所搜集的有關資料。


    清代檔案,浩瀚無涯,近年以來,由於檔案的陸續發現與積極整理,使清代史的研究,走上新的途徑。有清一代,秘密社會滋事案件,層出不窮,地方官查辦各案件的奏摺及所錄罪犯的供詞,都是最珍貴的直接史料,搜集直接史料,發掘檔案,比較公私記載,排比史實,從事有係統的分析與敘述,才是探討秘密社會的正確途徑。清代以來的紅幫,就是家喻戶曉的一種秘密社會,向來頗引起中外學人的注意與興趣。惟坊間發行各書,俱演繹神話傳說,穿鑿附會,並無史實根據。本文撰寫之目的即在嚐試盡量發掘檔案,掌握直接史料,以探討紅幫的源流,俾有助於秘密社會信史的重建。


   


二、關於紅幫起源的異說


    關於紅幫的傳說,不僅內容有出入,即其名稱,亦不一致,其起源問題,更是異說紛紜,莫衷一是。常聖照編《安親係統錄》一書謂:


    當清廷乾嘉之際,有所謂紅幫的興起,其實,它便是青幫所分化的一支。不過,他們袒護清廷的意識占多數,紅幫的祖師,便是總紅,此人無姓無名,非常神秘,可能是清廷的化身,但不久也便衰落,又複並其勢力入於青幫。這與青幫的變質,是有重大關係,也可以說,是清廷善於運用幫會的明證[1]。


    前引文字中指出紅幫的興起時間是在乾嘉之際,是由青幫分化而來,具有濃厚的政治意味,袒護清廷的意識很強烈,紅幫的祖師是總紅,姓名不詳。南懷瑾撰<青幫興起的淵源與內幕>一文亦謂:


    總紅確有其人,他的名字是否就是如此的稱呼,那也無從考證,祇是在洪門與青幫之間,當滿清中葉之時,又分化成立一個紅幫,它與青幫既互相照應,又互相分立,據說就是總紅祖師所創的。這位祖師,又是雍正或乾隆的祖師,所以幫忙他創立紅幫,以分化洪門與青幫的勢力。他有很高的武功與法術,可能是一位學習密宗紅教的學者,所以便叫總紅[2]。


    前引文字中亦認為紅幫是由青幫分化而來,祖師總紅“可能是一位學習密宗紅教的學者”。南懷瑾在文中又謂“那位避居塞外的祖師,又名為總紅,是蒙古人。”常聖照與南懷瑾所稱紅幫由青幫分化而來,為祖師總紅所創的說法,純屬傳說,並無史實依據,俱不足采信。


    日人末光高義著《中國之秘密結社與慈善結社》一書,略謂紅幫係匪徒之間結合而成的秘密團體,其源流分為雙龍山、春保山、伏虎山三個時期,雙龍山是紅幫的創立時期,春保山是紅幫的再興時期,伏虎山是末期。清文宗鹹豐四年(1854),有林鈞等十八人,俱係退役將領,率其部屬約一千人,在江蘇北部雙龍山鴻鈞廟組織秘密團體,因為這個團體產生的地點是在鴻鈞廟,所以在初創時叫做“鴻幫”。清穆宗同治年間,平定太平軍後,鴻幫遭受清軍將領彭玉麟的攻擊,而被解散。大約在同治四年(1865)前後,有秀才盛春山者與無賴漢三共謀複興鴻幫,在江北春保山聚集群眾,並易名為紅幫[3]。書中所述紅幫的起源,傳說的成分居多,於史無征,仍然不足采信。幫會叢書《金不換》則稱元末韓山童、劉福通、徐壽輝、郭子興、朱元璋等起兵,其兵頭戴紅巾,朱元璋為郭子興部將,後來代領其眾而有天下,為紀念朱元璋起義時所戴紅巾,遂稱為紅幫。原書引天地會文件中包頭詩“紅巾一條在手中,包在頭英雄”兩句,遂謂紅幫是以頭包紅巾而得名[4]。但紅幫與紅巾無涉,紅幫因紅巾而得名的說法仍待商榷。蕭一山撰<天地會起源考>一文雲:


    天地會的名稱不一,普通所稱之三合會、三點會都是它的別名,後來的清水會、匕首會、雙刀會、缽子會、告化會、小紅旗會、小刀會、劍仔會、致公堂、以及哥老會、青紅幫等都是他的分派。但它原來的總名,對外則稱天地會,對內則自稱洪門。因為恐怕外人識破,又把天地會三字改寫為“”,倫敦不列顛博物院所藏天地會文件抄本Oriental 8207 E(1)有道:“自入洪門之後,手足相顧,設立忠義堂,拜為靔靔歃血聯盟。”(見史料卷二洪門小引)可見洪門天地會是他們原來的名稱了[5]。


    前引文字中認為青紅幫等都是天地會的分派,其原來總名,對外稱天地會,對內則自稱洪門。蕭一山同時指出“紅幫是哥老會的正統,由於洪家一名轉來的,洪家當然就是洪門了。”陶成章撰<教會源流考>一文亦謂:


    三點會也,三合會也,哥老會也,無非出自天地會,故皆號洪門,又曰洪家,別稱洪幫(俗訛為紅幫)。哥老會既出現以後,乃又有潘慶者,竊其餘緒以組織潘門,或曰潘家,又曰慶幫(俗訛作青布)。其分立之原因,蓋由潘慶為販賣私鹽之魁,哥老會之徒皆湘勇,則又為捕販賣私鹽者也,勢成反對,故別主旗幟,然湘勇之捕鹽梟也其名,而暗通也其實,故雖有反對之名,而無其實,且其源流本出洪門,尚未盡忘木本水源之意,故凡潘門兄弟,遇見洪門兄弟,其開口語必曰潘洪原是一家[6]。


    陶成章也認為洪幫是天地會的別稱,因“洪”與“紅”兩字讀音相近,所以“洪幫”又訛為“紅幫”。日人平山周著《中國秘密社會史》一書指出青幫是鹽梟及光蛋,而紅幫則為哥老會中的正統[7]。


    紅幫為天地會別稱的說法,固不可信,紅幫為哥老會正統的論點,同樣仍待商榷。戴玄之教授撰<清幫的源流>一文中已指出清幫源出洪門,為天地會支派的論點,眾口一辭,視同定理,此種觀念,牢不可破,但清幫的成立年代早於洪門數十年,清幫源出洪門之說,實不足征信[8]。清幫既非源出洪門,紅幫同樣也不是天地會的別稱,洪幫俗訛為紅幫的說法,尤不可采信。紅幫並非屬於天地會的範疇,探討紅幫的起源,發掘檔案及認識秘密宗教的性質,才是正確的途徑。


   


三、紅幫與羅祖教的關係


    明清時期,秘密社會的活動,日趨活躍。所謂秘密社會,就是指下層社會中各種非公開活動的組織而言,因其生態環境、思想信仰、組織形態、社會功能,彼此不同,各有其特殊條件,所以研究中國秘密社會問題,必須分為秘密會黨與秘密宗教兩個範疇,南會北教,不可混為一談。會黨是屬於多元性的異姓結拜組織及械鬥團體,並非起於一地,也不是始於一時,更非創自一人,其創立是起於抵抗鄉紳大姓,或營兵胥役及異籍之人的欺淩壓迫,在天地會成立以前,鐵鞭會、父母會、鐵尺會、一錢會、小刀會、邊錢會、添弟會、雷公會等會黨已先後正式出現[9],天地會並非原來的總名,會黨林立,名目繁多,天地會就是其中一種勢力較大的會黨。秘密宗教起源於民間的各種信仰,並雜糅儒釋道的思想而創生,是屬於多元性的信仰結構,教派林立,名目繁多,其中羅祖教與紅幫的起源有極密切的關係,清代羅祖教的成員,除農村城鎮的善男信女外,有漕省分的糧船水手多皈依羅祖教,雍正元年(1723)十二月,刑部尚書勵廷儀於<奏請嚴禁怕惡邪教水手>一摺略謂:


    竊查糧船每隻頭舵二名,水手八名,又閑散二、三名,此類率多無籍之徒,朋比為奸,本船正副旗丁二名,勢不能彈壓製服。當漕糧兌足之後,仍延捱時日,包攬私貨,以致載重稽遲,易於阻淺,不能如期抵通,及回空經產鹽之地,又串通風客,收買私鹽,此其弊端之彰著者。乃尤有不法之事,凡有漕七省之水手多崇尚羅門邪教,而浙江、湖廣、江西三省,其黨更熾,奉其教者,必飲生雞血酒,入名冊籍,並蓄有兵器。按期念經,則頭戴白巾,身著花衣,往往聚眾行凶,一呼百應,於康熙五十七年浙江與湖廣之船在武清縣地方相遇爭鬥,殺傷多人。六十一年,嚴州、廬州等幫在山東地方有行劫鹽店大夥劫殺等事。凡此種種凶惡,漸不可長,至思懲治之法,莫若飭令該省督撫務著本軍充當水手,則此弊自可禁絕。聞從前糧船因撐駕乏人,招募數名,謂之外水,曆年以來,呼朋分類,盤踞漕船,視為常業,旗丁畏其勢眾,不能不行雇募[10]。


    有漕省分包括直隸、山東、河南、江西、江南、浙江、湖廣等省,其中江浙湖廣等省,崇奉羅祖教的糧船水手,為數尤夥。


    羅祖教簡稱羅教,教中傳有《三世因由》一書,是探討羅教源流的重要秘籍,惟後世查獲的“三世因由”,其文字略有出入。乾隆年間,雅爾哈善在浙江巡撫任內查辦羅祖教案時,查閱《三世因由》一書,內載“一世羅因,二世段繼南,三世姚文宇,自稱三祖。”[11]據近人的考證,“因”即“英”的音訛,羅英就是羅清的化名。羅清是山東萊州府即墨縣豬毛城城陽社牢山人,生於明英宗正統七年(1442),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坐化[12],享年八十六歲,法名悟空,羅祖教、無為教俱尊祖師。惟據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所查獲的《三世因由》則謂“初世羅成,就生長山東,在古北口修道;二世殷繼南,生長浙江縉雲縣;三世姚文字,生長慶元縣。”[13]雍正年間,羅祖教的信徒張維英供稱“我們是鄉間人,此教是羅明忠的祖上羅成就在正德年間傳下來的,封為無為教,誦的是一部苦心悟道經,吃齋點燭。”[14]供詞內所述羅祖姓名,與喀爾吉善所查獲的《三世因由》一書的記載相符合,無為教是由羅姓祖上羅成所創立,所以又稱為羅祖教。二世殷繼南是浙江處州府縉雲縣虎頭山人,生於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十五歲時信奉羅祖教,法號普能,自稱是羅祖轉世。明神宗萬曆四年(1576),率弟子登天台山,宣揚教義,聚眾三千餘人,地方官以其妖言惑眾,捕送處州府監禁,萬曆十年(1582)伏誅,享年四十三歲。三世姚文字生於萬曆六年(1578),傳說生後數年不言,至殷繼南死後始開口說話,自稱是羅祖轉世,清世祖順治三年(1646)被殺,享年六十九歲。


    羅祖著有五部六冊經卷,即苦功悟道卷、歎世無為卷、正性除疑無修證自在卷、《巍巍不動泰山深根結果寶卷》各一冊,《破邪顯證鑰匙卷》上下二冊,合計五部六冊。後世流傳的羅祖教經卷大多為明代正德年間至清代康熙年間的原刻、校正、重刻本,各部經卷是屬於變文的形式,敷衍故事,鄙俚通俗,並吸取了佛道經典、各種詞曲及戲文的形式與思想,容易為識字不多的一般民眾所接受,五部六冊的抄寫刊刻,流傳很廣,成為明清時期秘密宗教各教派的共同經卷。羅祖教吸取了禪宗的空,道家的無與淨土宗的彼岸思想,再加上劫變的觀念,而概括出“真空家鄉,無生父母”八字真言,用彼岸思想否定了現實世界,以無極淨土為宇宙的本源。世人皈依羅祖教,吃齋誦經,則苦業離身,解脫沈淪,返回真空家鄉,進入理想的未來極樂世界。明清時期,社會多亂,羅祖教極為盛行,正反映下層社會的貧苦大眾對現實世界的失望,及其對未來千福年理想境界的憧憬與渴望[15]。


    信徒供奉羅祖神像誦經棲息之所,稱為庵或庵堂,有漕省分運河兩岸糧船停泊地方,建有許多庵堂。江浙地方的庵堂,主要為山東口直隸各屬糧船水手回空棲息之所,其中杭州府北新關外拱宸橋地方,向為糧船停泊之處,附近庵堂更多。閩浙總督崔應階具摺指出杭州各庵的由來,其原摺略謂:


    杭州府北新關外拱宸橋地方,向為糧船停泊之所,明季時有密雲人錢姓、翁姓、鬆江潘姓三人流寓杭州,共興羅教,即於該地各建一庵,供奉佛像,吃素念經,於是有錢庵、翁庵、潘庵之名。因該處逼近糧船水次,有水手人等借居其中,以致日久相率皈教,該庵邊為水手己業,複因不敷居住,釀資分建至數十庵之外,庵外各置餘地,以資守庵人日用,並為水手身故義塚,每年糧船回空,其閑散水手皆寄寓各庵,積習相沿,視為常事,此水手皈教之由來也[16]。


    北新關外各庵內寓歇的水手,以異籍之人為主,籍隸山東、直隸者尤夥。各庵由駕船出身、年老無依的水手看守管理,以庵堂作為托足棲身之所,平日皈依羅祖教,茹素誦經,以求精神寄托。庵外置有空地,不識字未能念經者,耕種空地,以資糊口,並利用空地作為水手身故掩埋的義塚。糧船水手於每年回空時,其無處傭趁者,即赴各庵寓歇,每日付給守庵者飯食銀兩。其無力支給者,則由守庵之人墊給飯食,俟重運將開,水手得有佳價時,即計日償錢,守庵老水手就可以藉沾微利,取資過活。庵堂的設立,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使生者可以托足,死者有葬身之地,確實解決了流寓外地的糧船水手年老退休、疾病相扶、意外相助及在異地寓歇的切身問題[17]。


    皈依羅祖教可以享受各種好處,庵堂的設立,具有宗教福利的社會功能。自從明末清初以來,由於漕船水手與日俱增,拱宸橋地方的庵堂,陸續增設達七十餘庵。雍正五年(1727),浙江巡撫李衛曾訪聞北新關外仍有三十餘庵,各庵內寓歇的水手俱係異籍之人,因恐盡行拆毀後,回空之日,無所依歸,所以僅毀去經像,不許仍稱羅祖教,惟保留二十餘庵,其餘各庵俱經拆毀。乾隆年間,浙江仁和縣知縣王莊訪聞拱震橋地方有十餘庵,其中朱光輝所住老庵,本係錢庵,因年代久遠,故稱老庵;唐潮所住萬庵,原是翁庵,因萬姓改建,所以稱為萬庵;此外劉庵、陸雲庵、八仙珠庵、滾盤珠庵、周庵、閻庵、石庵等,俱由錢庵分出。至於楊欽所住劉庵、李應選所住李庵,周成龍所住王庵及章庵、黃庵、虞庵、彭庵等則自翁庵分出。又高萬成所住清涼淹,丁文學所住王庵,張國柱所住劉庵,是由潘庵分出。各庵由錢、翁、潘三庵輾轉分化,以致庵堂林立。浙江巡撫覺羅永德等認為糧船水手皈依羅祖教者甚夥,都是好勇鬥狠之徒,聲應氣從,尤易齊心生事,而奏請毀去庵名,改為公所,以為水手托足容留之處。但清高宗認為所辦未盡妥協,於乾隆三十三年(1768)九月十七日命軍機大臣寄信覺羅永德從嚴辦理,其諭旨略謂:


    據永德奏北新關外查出庵堂十餘處,庵內收藏經卷,供奉羅像,每年糧船回空水手容留托足,請將皈教之人從重處治,毀其經像,革除庵名,改為公所,仍許水手回空時棲止等語,所辦尚未盡妥協。杭州各處經堂,向係糧船水手所設,借棲止為名,信參眾教,本應嚴禁,從前雖經李衛查毀經像,而房屋尚存,以致故智複萌,各庵內仍藏羅經羅像,是其惡習難返,非徹底毀禁,不能盡絕根株。若僅如該撫所奏,將庵堂改為公所,數年之後,查察稍疏,伊等勢必又將公所變為庵堂,總非正本清源之道。至水手樓止之所,原不必官為籌畫,此輩皆旗丁臨時雇募應用,更非官丁可比,即或仗居各處,至期自能赴幫應雇,何必為之鰓鰓過計。況有漕之處,不止浙江一省,即如江南、湖廣、河南、山東均有糧船,均需水手,並不闖皆有棲止公所,何獨浙江為然,況此等遊手好閑之人,群居一處,必至滋生事端,於地方又有何正?著傳諭永德,除將本案從重辦理外,所有各庵堂概行拆毀,毋得仍前留存,複貽後患,欽此[18]。


覺羅永德遵旨檄行藩臬兩司,將北新關外所查出三十三庵,概行拆毀,不使留存,其拆下各物料及地基,逐一估計,變價造冊報部,留充地方公用。


    紅幫是信奉羅祖教的糧船水手之秘密組織,而且往往就是分類械鬥團體,其名稱的由來,與洪門無涉,而是因糧船幫而得名。河道運粟,主要分為漕糧與白糧,山東、河南、安徽、江蘇、浙江、湖廣等省征納白米,轉輸入京,稱為漕糧;江蘇蘇、鬆、常三府,太倉一州,浙江嘉、湖兩府,歲輸糯米於內務府,以供上用及百官凜祿之需,稱為白糧。漕運糧船有船幫的組織,江、浙轉輸白糧,沿明代民運舊製,其後以臨期雇募民船,時日稽遲,改行官運,但仍不便民,乃令漕船分帶,以省官民之累。江、浙運白糧船,原定蘇州、太倉為一幫,鬆江、常州各為一幫,嘉興、湖州各為一幫。各幫水手械鬥滋事案件,層出疊見,所謂紅幫或青幫的“幫”,本為漕運糧船幫的“幫”。胡珠生撰<青幫史初探>一文中指出,青幫在不同時期具有不同的特點,而將青幫的曆史分做三個階段:從明季至清季道鹹之交,大約二百五十年間,是為前期,屬於漕糧河運階段,是以糧船水手為主體的組織;從道鹹之交至辛亥革命,大致六十年間,是為中期,屬於漕糧改由海運階段,成為以私鹽販為主體的組織;辛亥革命以降則為後期,是沒落的階段[19]。青幫的“幫”,的確就是糧幫的“幫”,紅幫與青幫都是以糧船水手為主體的組織,但糧船水手走私販鹽等不法活動,在漕糧河運階段已極猖獗,並非始於海運階段。


四、紅幫的形成


紅幫的形成,是清代漕運積弊下的產物。由於糧船旗丁人數甚少,且不諳水性,隻得雇募水手,由千總保結,然後呈報守備及府廳等官。又因漕船體積日增,水手人數亦隨著增加,每船旗丁、舵工、水手不下三、四十人[20]。雍正年間,江西巡撫謝旻已指出各省糧船有七千隻,以頭舵、水手計之,不下十萬餘人,而糧船經過之地,需用剝淺、頭纖、提溜等項人工,又不下數萬人[21]。向來糧船行走,準許旗丁沿途酌量水勢,其應需纖夫,聽其臨時自行雇募。水手素質低劣,多係下層社會的貧苦民眾,或遊手好閑之徒,江、浙情民或“賤民”就是糧船水手的主要來源,“強悍性成”,每致恃眾械鬥,滋生事端,清廷曾議及更換頭舵、水手,但本軍不諳撐駕,無從更換。漕運總督張大有具摺時略謂:


    茲於糧船過淮盤驗時,臣逐船查點,每船隻換—、二名,或三、四名不等,據各糧道弁丁同稱:糧船除正副旗丁之外,其本軍內或貿易為生,或務農為業,撐駕之事,多不諳練,糧船涉江渡黃,提溜打閘,關係重大,非熟諳之人,不能勝任,不得不將老練水手留用數人撐駕,俟本軍學習諳練,然後盡得更換,且糧船旗丁有什軍朋運者,可以學習撐駕,漸次更換,若戶少丁稀,並無什軍者,勢不得不雇募外人代撐等語[22]。頭舵、水手操縱漕運,稱弊叢生,漕糧運弁不隨幫管押重空,常擅自離幫,正丁、副丁亦未能專管糧船,舵工則以漕船為世業,各幫水手肆行無忌,各立教門,其中翁庵與錢庵的羅祖教信徒,合為一教,稱為老安教,潘庵信徒另為一教,稱為潘安教,從翁、錢各庵分化出來的新庵,合為新安教,供奉羅相神像,每教內各有主教,叫做老官,又作老管,每幫有老官船一隻,供設羅祖,入其教者,投拜老官為師,各船水手聯合資助。據禦史王世紱統計三教不下四、五萬人,沿途纖手尚不在此數。各幫老官操生殺予奪之權,水手犯過,必送老官處治,輕者責罰,重者立斃,沉入河中。向來幫船沿途給發水手錢文,是由各幫頭船開寫一單,遞交在後各船,照單開發,稱為溜子。水手雇值,向例不過一兩二線,水手以雇值低微,往往挾製旗丁,每名索錢二、三十千文不等,貪得無厭,除應發身工等項外,沿途屢次勒索,各船多已加至百餘千文。糧船水手,一遇重空兩運,水淺停滯,或催趕閘壩,即藉端向頭船旗丁加索錢文,逼寫溜子,溜子一出,即須挨船給付。倘若頭船不發溜子,—、二次以後,懷怨既深,每於停泊曠野處所,乘夜聚眾滋鬧,以泄其忿,打船進艙,持刀恐嚇,無所不為,不但旗丁畏之如虎,即丞悴運弁,亦不敢過問[23]。羅祖教聲勢既盛,老官竟開寫溜子,當糧船銜尾前進時,忽然停止,老官即傳出溜子,索添身工價值,旗丁不敢不從。


    各糧船老幫水手多係老安教的信徒,新幫水手多係新安教的信徒,老幫水手與新幫水手彼此之間亦常因利害衝突,互相仇殺,糧船水手的分類械鬥案件,遂屢見不鮮,道光五年(1825)三月,杭三新幫水手李廣明、郭世正、揚起敬三名到浙江省城喊控。據供稱向來嘉白、杭三兩幫內,老幫水手俱是齊心一氣。是年二月初四日,嘉白老幫水手與新幫水手爭鬧,杭三老幫水手於是日夜間,將幫內新幫水手尋殺,新幫被殺屍身撈獲十一軀,其老幫首領是吳在明,其餘頭目有徐老大等二十多人[24]。禦史錢儀吉指出浙省糧船水手所立老安教與潘安教,糾眾仇殺,在嘉興西麗橋水次鬥殺,自二月初四日起至初七日止,教中“以朱墨塗麵”,各為標幟,持刀鬥殺,晝夜不散,其逃逸上岸者俱被追殺,有的被截斷手足,投擲河流,傷斃多人,過往客船皆被攔截搜拿,甚至有行人因走避不及誤遭刀斃者,數日內城門晝閉,府縣營汛坐觀無策,兵役等竟無一人上船會拿滋事水手。其自行投案的水手李明秀、馬文德二名,在縣城拘禁,幫中水手旋即糾眾劫獄,府縣畏葸驚惶,竟商同將李明秀等二名釋放。


    老安教習稱老堂,潘安教習稱潘堂,水手凶狠好鬥,據漕運總督恩特亨額指出江、浙兩省不安分的水手計有二十餘幫,各幫糧船內藏匿大量器械,包括鳥槍、鐵砂、長槍、撲刀、鐵鞭、大斧、腰刀、雙刀、鐵尺、順刀、鬼頭刀、木棍等。糧船沿途雇募的纖手,必推曾經械鬥受傷的人充當頭目。據禦史王世紱奏稱,教中遇有爭鬥,老官“以紅箸為號”,人即立聚。嘉興白糧幫,全幫共六十九船,水手有一千餘名,主要為籍隸徐州、山東各州縣,結成一氣,眾心甚齊,幫中俱“以紅布係腰”,作為標幟。由於各幫之間,利害相衝突,動輒糾眾械鬥,夙仇始終未釋。道光八年(1828)七月內,嘉興白糧幫停泊通州劉格莊東岸,有水手名王大小者,上街購買衣物,與台州前幫水手李大楞等會遇,李大楞等企圖報複,將王大小殺傷斃命。嘉興白糧幫水手楊德糾合同幫水手百餘人,各持刀槍器械前往尋毆。台州前幫水手,力不能敵,傷亡眾多,李大楞等被殺,棄屍河內。台州前幫水手以處州後幫多係老安教,後來亦有潘安教徒雜入其中,遂勾結處州後幫老安教水手,將處州幫中潘安教水手殺斃多人,將屍身紛紛拋棄河中,其挾仇凶鬥之烈,實已目無法紀[25],各幫糧船水手,爭強門狠,地方文武官員竟不敢過問。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具摺奏聞漕運水手各分黨羽的情形,其原摺略謂:


    查浙江糧船水手習教,起自前明羅姓之徒翁、錢、潘三人,翁、錢兩教謂之老安,潘姓一教謂之潘安,每幫頭船名為老堂,供有師傅羅娃牌位,凡投充水手,必拜一人為師,各分黨羽,意在爭窩爭鬥以自強,與別項邪教之煽惑人心者各別,其中年老水手間有持齊,並誦金剛等經之人,亦與念習荒誕之咒語不同。自道光五年嘉白等幫分類械鬥,殺斃多命,大加懲創後,其教漸衰,其堂亦漸廢,不敢設立師傅來姓牌位。又在每幫船上供本觀音大士神像,於糧艘渡黃過壩以前,朔望交香念誦心經,祈保平安,“於是複有經堂名目[26]。禦史錢儀吉具摺時已指出糧船水手多係強狠無籍之徒,每至沿途擾累滋事,漕務官弁,以趕路為急,不暇深求,而地方官又以事隸漕船,不妨推諉,俱圖敷衍目前,日久違釀成钜案[27]。禦史陸以恒亦指出浙江幫般水手,向來多由無業窮民募充,凶悍性成,恃眾滋事,目無法紀,無所不為,不但旗丁畏之如虎,甘心隱忍,即各船丞悴運弁,亦以人役無多,莫敢過問,稟報上司,交地方官審辦時,則化大為小,不過將水手從輕擬罪,而稟報之員,卻以約束不嚴,已先幹吏議,以致各幫甫經懲創之後,處州後幫水手複糾眾互毆。


    糧船水手薛三、薑占波、穀泳幅等,分隸山東濟寧、臨清、武城等縣,各在鎮江、杭湖、寧紹、溫處、安慶等幫充當水手,屢次滋事,訛作錄文,道光十六年(1936)八月,於山東被拿獲,據護理山東巡撫布政使劉斯媚具摺指出各幫船上向有羅姓流傳老安、潘安教會,供奉羅祖神像,該教分列支派,入教之人給予老管香錢—、二百文不等,朔望焚香磕頭,諷誦苦功經,勸人為善,水手拜老管為師,方有照應。從前隻準老管收徒,其後因各水手輾轉傳徒,習教者漸廣,竟不聽老管的約束[28]。


    老安教、潘安教與新安教,都是從羅祖教轉化而來。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已指出嘉白等幫的爭窩爭鬥,就是一種分類械鬥,老安教與新安教固然彼此械鬥,即老安教與潘安教同樣也互毆械鬥。老幫水手與新幫水手爭窩爭鬥的情況,更加嚴重,嘉興白糧幫與台州前幫、處州後幫挾仇械鬥的案件也是層出不窮。各幫糧船水手多皈依羅祖教,具備相同的宗教信仰,但因彼此利害不同,以致動輒毆鬥,殺斃多人。因此,老安教、潘安教、新安教、嘉興白糧幫、台州前幫、處州後幫等都是一種械鬥團體。各種械門團體的由來,與羅祖教的發展、糧船水手素質的低劣、漕政積弊的日趨嚴重都有密切的關係,至於導致械鬥的原因也很多,或因水手向旗丁索取雇值,逼寫溜子不遂,或因水手爭駕新船而起釁,或因走私販毒而引起糾紛,或因爭奪地盤即所謂爭窩而毆鬥,各幫彼此因利害衝突,動輒火並,地方官化大為小,處理不善,姑息一時,日久遂釀成巨患,涓涓不塞,終成江河。


    各幫糧船水手械鬥時,均有其特殊標幟,其中嘉興白糧等幫以紅箸為號,黨夥立聚,以紅布係腰,作為識別,且以朱墨塗麵,以為標幟,因幫中以紅色為其最顯著的特征,所以稱之為紅幫。簡言之,以紅色為標幟的糧船幫,就叫做紅幫,紅幫的名目,是由嘉興白糧幫械鬥時的標幟而得名,並非創自一人之手。紅幫的“紅”與洪門的“洪”,雖然諧音,但彼此並無直接關係,所謂“哥老會實由洪門演變而來,俗稱為‘紅幫’者也”[29],“紅幫是哥老會的正統,由於洪家一名轉來的,洪家當然就是洪門了”的說法[30],實出自後人的附會。至於蒙古人總紅祖師創立紅幫的論點,純屬虛構的神話傳說,渺無實際,俱非信史。紅幫的起源,實與羅祖教有極密切的關係,既非天地會的分派,更非哥老會的正統,而是以信奉羅祖教的糧船水手為基本成員的秘密行幫組織,各幫糧船水手霸占漕船,視同己業,沿途則於濱河曠僻處所開設茶酒等鋪,以寄存贓物[31]。老官據糧船為經堂,號召徒眾,各結黨羽,彼此因爭奪地盤等利害關係,逞強凶鬥,在性質上是屬於分類械鬥,紅幫就是以糧船水手為基本成員的一種團體,藉宗教信仰,以祈保水手航行的平安,利用宗教組織,建立縱的師徒關係,並以嚴格的幫規,約束黨夥,強化內部的組織,紅幫勢力既盛,其滋事案件,層出不窮,遂成為清代漕運方麵的嚴重問題。


五、防範糧船水手滋事章程


    清廷鑒於各省漕船水手多崇尚羅祖教,聚眾械鬥,一呼百應,滋生事端,傷害多人,行釗鹽店,搶奪商民船隻,所以屢飭漕運總督及有漕省分各督撫妥議嚴禁糧船水手滋事章程。道光四年(1824),漕運總督魏元煜議奏各幫糧船水手責成頭舵分別雇用確知姓名篇貫的水手,保結存案,並飭連弁將頭舵、水手的年貌、籍貫、造冊呈報,每名發給腰牌,停泊時按船查驗,不準虛應故事[32]。道光八年(1828),漕運總督訥爾經額具奏籌備江浙等幫水手章程八款:(一)浙省幫船每幫出運時,酌添閑運一人協同重空千總往回照料,專令沿途彈壓稽查:(二)各幫老官師傅責成糧道督同運弁及地方官根查確實,無論曾否滋事,俱按月學解原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不準外出,以“水手老官”四字刺麵,按月點驗;(三)雇用頭舵、水手責令重空千總及閑運備弁督同本船旗丁就本地良善水手雇募,取其確實年貌、籍貫、住址,按船造冊呈送備查,並令出具連環保結,一船生事,十船連坐;(四)各幫水手滋事傷及人命,學交地方官照例辦理,其有逞強勒加身工津費不服管束者,俱交督押糧道總運丞悴訊明錄供後交地方官治罪,情節可惡者,麵上刺“滋事水手”四字;(五)每船水手藉口防夜,多藏匿凶器,幫弁於出運前應按船搜查淨盡,並飭旗丁、頭舵隨時防範;(六)各幫船開行後俱有無籍惡徒隨幫放散風,每於昏夜勾串水手朋比為好,應責成本官嚴學究辦,不準容隱;(七)船河捕快多有老安、潘安等教信徒混足跡充當,暗為糧船水手護符,勾串漁利,應飭沿河所屬河廳州縣認真緝捕,從重治罪;(八)浙幫過淮,責成派出營員,酌帶弁兵數十名一路彈壓,至拓園交直隸地麵,由天津鎮專委營員帶兵接替彈壓。


    由於漕運積弊已深,運弁旗丁因循苟且,虛應故事,糧船水手獷悍性成,滋事毆鬥由來已久,各幫之間利害衝突,挾賺報複,目無法紀,運弁旗丁遂畏之如虎,防範水手章程形如具文,以致各幫鬥殺案件仍層出疊見,道光十五年(1835)八月,清宣宗頒諭雲:


    朕閩糧船水手類皆無籍匪徒,性成獷悍,均由習教之人老管師父招雇上船,各分黨與,恃眾逞強,以致在途互鬥,殺傷劫奪行旅之案,層見疊出。即如上年山東清平縣地方有廬州二幫水手王汶舉等門殺多命,今春鎮江前後兩幫水手複敢藏匿刀械,施放火器各案,是水手逞凶滋事,江浙幫船為尤甚,而此外各省恐亦有此惡習。朕因科道陳奏,屢經降旨諭令有漕省分及沿途各督撫、漕運總督嚴行查察,隨時懲辦,不啻至再至三,乃凶悍之風,至今愈織,推原其故,總由此等匪徒穀不畏法,即有重案,宋明後正法數人,該匪徒等亦隻視為故常,毫無警畏,幾成積重難返之勢,現在辦理新漕,若不乘此病加振作,力清其源,年複一年,伊於何底,儻億釀成巨案,尚複成何事體?因思各省幫船,為數眾多,糧道總運各負稽查,容有未周,且運弁既慮生事端,旗丁複受其技製,其沿途州縣營汛各員弁,又因漕船行走,不準停泊,即有械鬥搶劫各案,隻得將就了事,無誤漕行,因而化大為小,化有為無,雖奉嚴旨飭查,輒以並無案據為詞,一奏塞責,而居民商旅隱受其害者,實不知凡幾矣,又何怪該匪徒等肆行不法,有恃而無恐耶,似此積習相沿,深堪痛恨,與其懲治於事後,不若防患於未然。嗣後各幫漕船受兌之先,如何責成旗丁募雇確有籍賁之人充當水手,不由老管師父盤踞把持,私相庇護。至所過地方如何令幫弁旗丁認真管束,毋許滋事,儻有鬥毆搶劫等案,州縣營況立即捕擒治罪,不得因屍身拋棄,首告無人,輒為諱匿不究[33]。各幫老官師父盤踞糧船,江浙幫船向來雇募外來水手,日久相沿,不易驅除,隻能遇事嚴懲,隨時防範。道光十六年三月,軍機大臣等議奏約東水手章程六款,其要點如下:


    一,嚴查藏匿凶器。長刀、利矛、火槍、抬槍,必須隨時搜查,幫船開行以前責成糧道督率幫弁會同地方文武先在水次實力搜查,俟各幫重運過淮,即由漕運總督逐船搜括一次,抵天津回空時,仍督飭總運幫弁各員複查一次,如有藏匿違禁器械,立即提犯跟究,從重懲辦。


    二,嚴定頭舵保結。雇募人手,應今街所備弁責成頭舵保結,確知實在姓名、籍貫,方準充當,每人置給腰牌,不許擅離本船,如有滋事潛逃,即向原保之人指令交出,申嚴保結,一遇犯案,即可根究緝拿。


    三,嚴置凶徒重典。糧船水手行劫殺人,不分人數多寡,曾否得財,俱擬斬立決梟示,先行正法,其搶奪案內下手殺人之犯亦照行劫殺人倒一體正法梟示。


    四,嚴治遊幫惡徒。漕船經過地方沿途岸上遊幫意徒,以糧船為連逃藪,日則上岸滋事,夜則赴船食宿,內外勾結,朋比為奸,遊幫惡徒有搶劫殺人及被獲時拒捕殺傷人者,均照糧船水手搶劫拒捕例一體懲辦。


    五,酌寬地方處分。水手等如有鬥殺搶劫等案,沿途州縣營汛員弁立即集知漕務本管各官將該船暫行停泊會同幫弁將凶犯拿獲究辦。


    六,沿途派兵防緝。飭今沿途各省督撫等每年於漕船經過之先揀派文武員弁多帶兵役,分別段落,彼此照會,往來接遞,如有水手及遊幫藉端滋事,立即會同地方官嚴拿究辦[34]。糧船水手、短纖等,多係傭工糊口無業貧民,獷悍成性,以漕船為適逃淵藪,文武各官因其人數眾多,恐激成拒捕重案,以致相率容隱,化大為小,終於成為東南漕務之蠹。鹹豐元年(1851)四月,泗州等幫糧船水手張八仔等五十二名因藉端訛詐旗丁被拿獲,江蘇巡撫楊文定具摺時指出張八仔等分隸江蘇、安徽、山東、直隸等州縣,張八仔、袁兆祥、陳二捫等人均在泗仲職幫糧船充當水手,道光二十九年(1849),糧船回空南下,陳二捫向張八仔等道及貧難,起意創立名目,批溜勒索,張八仔等允從,又糾邀齊三等七人向旗丁勒批捉小口鹽利等名目錢數千文,到各船傳說,如不依允,即將糧船停泊,旗丁慮其鬧事,不敢違拗,逐一批明付給,按股分用。鳳常幫漕船南下行至七級地方時,通幫水手道及辛工無多,貧難度日,水手胡鳳岐起意邀允張保汰等七人向旗了索討不準竇私鹽錢文,如不給付,均各停船不走。旗丁見人多勢凶,各船給錢九千文,按股分用[35]。由此可知糧船水手的滋事案件與紅幫的起源及發展,一方麵可以說清代漕運積弊下的產物,一方麵也反映下層社會民生問題的嚴重。


六、結   論


    秘密宗教是釋道以外的各種教門,教派林立,名目繁多,並非都由白蓮教轉化而來,羅祖教是由佛教禪宗五宗之一的臨濟宗發展而來的一個教派[36],源遠流長。羅祖教吸取禪宗、道家的空無觀念及淨土宗的彼岸思想,其經卷刻本流傳甚普遍,文字淺顯,俚俗易曉,其教義頗適合下層社會的宗教需求。自明季正德年間以來,羅祖教傳布漸廣,清世宗雍正年間直省督撫奉旨查禁羅祖教,不遺餘力,清高宗乾隆年間破獲羅祖教案多起,抓毀庵堂,嚴懲教徒,但羅祖教的勢力並未稍替。


    羅祖教容納下層社會各行業的群眾,薙頭人就是奉羅祖為祖師,每年七月十三日,相傳為羅祖生辰。是日,凡習業蓬頭者,皆拜羅祖,燒香祈福[37]。漕運糧船水手,多為迫於生計,陷於困境的貧苦民眾,即所謂“無籍之徒”,水手信奉的也是羅祖教。羅祖教不同於其他教派,教中固無吃符念咒的法術,其迷信成分並不濃厚,皈教者卻可享受貧病相扶,患難相助的各種好處,各庵堂的設立,解決了異籍同教住宿飲食的切身問題,充分發揮了民間宗教正麵的社會功能,其初並未含有政治意味或種族意識,不必強調反滿的思想。羅祖教的盛行,其宗教福利措施,實為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清代有漕省分,即直隸、山東、河南、江西、江南、浙江、湖廣等七省,各省糧船水手多崇奉羅祖教,各幫頭船設立羅祖牌位,供奉羅祖神像,祈保水手的平安。惟因羅祖教支派日繁,老安、潘安、新安等派別俱由羅祖教分化出來,以老官為教主,操生殺予奪之權,老官自立教門,各分黨羽,凡投充水手者,必須拜老官一人為師,方有照應。各幫水手,其籍貫不同,地域觀念非常濃厚,各幫之間,往往因利害衝突而釀成械鬥巨案。檢查現存清代檔案,所謂紅幫就是崇奉羅祖教的糧船水手的一種械鬥團體。浙江嘉興白糧幫,簡稱嘉白幫,幫中老官以紅箸傳號,黨夥立聚,遇有械鬥時,則以紅布係腰,並以朱墨塗麵,作為識別,因幫中以紅色為最顯著的特征,所以稱之為紅幫。其宗教色彩較淡薄,而其械鬥性質,又跡近會黨,所以紅幫就是一種秘密行幫,但並非由天地會分化出來的幫派,也不是哥老會的正統或旁支,而是屬於秘密宗教的範疇,紅幫就是由羅祖教發展而來的一種秘密幫派,以漕運水手為基本成員。由於水手人數與日俱增,清代中葉以降,漕運積弊日深,積重難返,紅幫的勢力益盛,凡投充水手者,如欲立足糧船,必須加入幫派,甚至短纖、遊幫及岸上開張茶酒各鋪、捕役以及走私販毒不法商人等亦加入紅幫,動輒滋生事端,肆行無忌,目無法紀,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注釋】


    [1]常聖照編《安親係統錄》(台北,古亭書屋),頁37。


    [2]南懷瑾撰<青幫興起的淵源與內幕>,《新天地》,第五卷,第八期,頁14。


    [3]末光高義著《中國之秘密結社與慈善結社》(台北,古亭書屋),頁29-30。


    [4]《金不換》(台北,皖江書店),頁6。


    [5]蕭一山撰<天地會起源考>,《近代秘密社會史料》(台北,文海出版社),卷首,頁4。


    [6]陶成章著(教會源流考),《近代秘密社會史料》卷二,頁5。


    [7]平山周著《中國秘密社會史》(台北,古亭書屋),頁76。


    [8]戴玄之撰<青幫的源流>,《食貸月刊》複刊,第三卷,第四期(台北),頁24。


    [9]莊吉發撰<從國立故宮博物院現存檔案談清代的秘密社會>,《曆史與中國社會變遷研討會)(台北,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下冊,頁322。


    [10]《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二輯,頁139,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七日,勵廷儀奏摺。


    [11]《史料旬刊》(台北,國風出版社),第二四期,天861,乾隆十八年七月十九日,雅爾哈善奏摺。


    [12]澤由瑞穗著《校注破邪詳辯》(日本道教刊行會,昭和四十七年),頁222。鈴本中正編《千年王國的民眾運動之研究》(東京大學出版會,1982年),頁168,謂羅清生於正統八年(1443)。


    [13]《軍機處檔·月摺包》第2772箱,15包,2042號,乾隆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喀爾吉善奏摺錄副。


    [14]《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十四輯,頁698,雍正七年十月十三日,劉世明奏摺。


    [15]莊吉發撰(四海之內皆兄弟——曆代的秘密社會),《中國文化新論·社會篇》(台北,聯經出版公司),頁308。


    [16]《史料旬刊》,第十二期,天408,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崔應階奏摺。


    [17]葉文心撰<人“神”之間——淺論十八世紀的羅教>,《史學評論》,第二期,頁7。


    [18]《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八一九,頁3,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壬寅,寄信上諭。


    [19]胡珠生撰,<青幫史初探>,《曆史學》(1970年),頁102。


    [20]《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一四五三,頁10,乾隆五十九年五月丙午,上諭。


    [21]《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十七輯,頁514,雍正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謝昱奏摺。


    [22]《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二輯,頁435,雍正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張大有奏摺。


    [23]《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一六三,頁29,道光九年十二月壬午,寄信上諭。


    [24]《清宣宗成皇帝聖訓》(台北,文海出版社),卷八一,靖奸宄,頁29,道光五年三月庚戌,上諭。


    [25]《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一四一,頁31,道光八年八月丁酉,寄信上諭。


    [26]《宮中檔》第2776箱,1包,580號,道光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烏爾恭額奏摺。


    [27]《清宣宗成皇帝實錄》,卷八○,頁28,道光五年三月辛亥,寄信上諭。


    [28]《軍機處檔·月摺包》,第2768箱,107包,72341號,道光十六年八月二十日,劉斯嵋奏摺錄副。


    [29]蕭一山著《清代通史》(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第一冊,頁909。


    [30]蕭一山撰<天地會起源考>,頁5。


    [31]《宮中檔》,第2776箱,1包,376號,道光十七年正月二十日,色卜星額奏摺。


    [32]《食貨誌》四(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漕運五,弁丁八。


    [33]《清宣宗成皇帝聖訓》,卷八十四,頁4,道光十五年八月戊申,上諭。


    [34]《軍機處檔·月摺包》,第2768箱,97包,70492號,道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長齡等奏摺。


    [35]《宮中檔》,第2709箱,3包,453號,鹹豐元年四月十三日,楊文定奏摺。


    [36]喻鬆青撰<明清時代民間的宗教信仰和秘密結社>,《清史研究集》第1輯(1980年),頁120。


    [37]《宮中檔》,第2726箱,20包,3134號,經額布奏摺。


作者:莊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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