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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國稅局公務員返還「扣繳款」證明當時違背稽徵程序「扣繳」
2021/04/24 21:53:19瀏覽76|回應0|推薦0


一、主旨:


國稅局公務員為掩蓋犯行以返還「扣繳款」證明在104年返還侵占十幾年的獎金所為「扣繳」為不法。


二、說明:




(一)國稅局公務員當年突破層層內控,侵占獎金,十幾年後為本人發現,自應返還侵占款。天經地義,且應就遲發十幾年賠償本人利息上損失。



(二)但國稅局公務員竟另外卻當成是今天(即十幾年後的"今天")才收到罰鍰,接著按"今天稅法規定",並扣繳稅款百分之二十,即「扣繳稅款」28萬6790元(十幾年前稅制是併入所得,當時本人不必課稅)




(三)國稅局公務員在104年給付獎金時,向本人說明他們是用第二預備金去給付。雖然不是國稅局公務員返還侵占款,但仍給付當時侵占的檢舉獎金143萬餘元,就算國稅局不同意天經地義,返還侵占款。本人同意可退而求次,國稅局若要課稅,也應先還還侵占,然後寄稅額通知書,待本人救濟後,才繳稅。





三、與本主題有關的事實及證據:



==>內容待補:

(本文相關的內容及證據,尚有欠缺者,日後將再一一補上。

本人是以國稅局公務員侵占檢舉奬金143萬餘元著手,揭發該管機關公務員為侵占稅款及公款突破種種內控防弊機制。且此腐敗及不法是具長期性及普遍性。

本人在五年前民國105年6月20日民進黨新政黨上台後,即去函向財政部長許虞哲部長舉發,但一年多過去了,石沉大海。因此本人在106年10月19日又向民進黨立委何純欣陳情,請她向在9月8日就任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調查不法,依然石沉大海。到了109年1月12日本人又向民進黨看似滿懷理想的新當選的台中市北區北屯區立委莊競程陳情,請求其向(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調查不法,均無下文。

因此本人將國稅局公務員種種腐敗及不法的事實真相公布,剩餘內容及證據也將補上。)





四、與本主題有關的問題與答覆:


==>內容待補:

(本文相關的內容及證據,尚有欠缺者,日後將再一一補上。

本人是以國稅局公務員侵占檢舉奬金143萬餘元著手,揭發該管機關公務員為侵占稅款及公款突破種種內控防弊機制。且此腐敗及不法是具長期性及普遍性。

本人在五年前民國105年6月20日民進黨新政黨上台後,即去函向財政部長許虞哲部長舉發,但一年多過去了,石沉大海。因此本人在106年10月19日又向民進黨立委何純欣陳情,請她向在9月8日就任行政院長賴清德要求調查不法,依然石沉大海。到了109年1月12日本人又向民進黨看似滿懷理想的新當選的台中市北區北屯區立委莊競程陳情,請求其向(現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調查不法,均無下文。

因此本人將國稅局公務員種種腐敗及不法的事實真相公布,剩餘內容及證據也將補上。)



五、請政府及監督單位應解釋答覆的問題:


==>內容待補:

(本人在五年前民國105年6月20日民進黨新政黨上台後,即舉發不法三十項,並要求答覆四十問。但行政主管機關無任何回應。因此本人依本文主題,再將不法等內容一一列上。該不法三十項,並要求答覆四十問。)



六、本主題在敍述國稅局公務員腐敗體系的位置;


本人目的主旨是要證明國稅局公務員侵占台灣人稅款及公款,且具長期性及普遍性。

證明的方法是台灣稽徵機關國稅局防止弊端的內部控制系統完全失效,且國稅局公務員品德低下,操守極差。因此國稅局公務員極盡所能去突破內控防弊機制去侵占公款。

本人部落格內容是以三部份來證明國稅局公務員的腐敗及不法:

第一部份,證明國稅局防止弊端的內部控制系統完全失效。

第二部份,以本人親身經歷的國稅局公務員侵占案件,依時間序分七階段,證明其腐敗及不法。

第三部份,證明國稅局公務員品德低下,操守極差。

本文是在第二部份的第一階段。以上三部份的總目錄在此。



七、與本主題有相關的法規:



八、更詳細內容及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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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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