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鈔票號碼不符 偵查佐侵占被訴
2010/11/18 20:45:23瀏覽1526|回應0|推薦0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黃立翔/台北報導〕台北縣土城警分局偵查佐邱嘉南,被控A走查扣張姓毒品犯4萬多元,事後張男獲不起訴,卻領不到查扣款及手機,向檢方遞聲請狀,檢方查出邱員延遲繳庫保管,多次催促才帶著現金及手機繳給檢方,但比對發現鈔票編號不符,追出邱員涉侵占墊用,昨被板橋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

  據指出,檢方調查期間,邱員帶著警用手槍主動上門找檢察官,要求給予說明機會,承辦檢察官第一次碰到員警帶槍登門而嚇到,經溝通,警用手槍由分局長官帶回,邱員則由主任檢察官訊問;檢方昨天不願說明「帶槍報到」詳情。

   記者昨連繫不上邱嘉南,他的同事、主管則替他喊冤,認為他只是糊塗,並非故意貪污,事後也補繳全額款項;土城警分局長艾鵬說,事發後,邱員已改調制服員警,擔任拘留所戒護人犯工作,他雖不是有心,但確實違反程序,必須接受司法檢驗。

   警方說,土城分局頂埔派出所去年117日偵破毒品案,逮捕3名嫌犯,查扣海洛因46包,一併查扣張姓男子身上現款44千元、手機兩支,隔天將人犯、毒品及贓款送偵查隊,由偵查佐邱嘉南移送檢方偵辦。檢方後來查出毒品案與張男無涉,將張不起訴,但張男遲遲領不到被查扣的現款44千元及兩支手機。

   縣警局督察長薛國材說,邱員移送當天適逢假日,地檢署贓物庫管理人員未上班,邱某只將人犯移送,未將贓款及相關證物隨案移送,隔天法院上班,他沒再執行送達程序、也未將證物贓款繳交分局證物庫,一拖超過3個月。檢方追查,邱員移送時,僅將毒品分裝袋繳到地檢署贓物庫代保管,手機及現款未入庫。2010-11-18

 

巡佐涉毒 拒絕夜間偵訊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檢警23月間查獲多名毒蟲,發現上游是北縣泰山鄉的張姓藥頭,檢警懷疑北縣中和一分局南勢派出所巡佐楊振明涉案,楊振明昨到案卻拒絕夜間偵訊,案情還待釐清。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葉益發昨指揮桃園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搜索39歲楊振明住處等多個地點,將他與張姓藥頭等11人帶回偵訊,其中張姓藥頭住處被起獲100多公克安非他命,楊振明住處沒發現違禁品。

   檢警指出,今年初掌握多名毒蟲毒品來源後,葉益發就指揮監控,發現楊振明與藥頭有異常接觸,但他是否供毒或販毒給張姓藥頭,從中賺取黑心錢,雖已有人指認他涉案,但待偵訊釐清。

                                    向警察致敬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1qaz0328&aid=461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