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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6 13:57:28瀏覽596|回應2|推薦9 | |
少年只為了四百多元,遭同夥打死,車也被砸爛。陸運陞攝 淡水一名16歲的少年,只為了400多元,遭同夥以木樁、扳手打爆頭慘死,為台灣甚多的暴力死亡案件再加一樁。 我們社會一直瀰漫著暴戾氣氛,幾乎每天都有打人、殺人、傷人的事件,好像不用暴力就無法解決問題似的,家庭暴力、學生暴力、男女暴力、討債暴力、街頭暴力、國家暴力、黑道暴力、毒品暴力、飆車砍人暴力、爭吵打人暴力等等,暴力案件因此不是偶發,而是現象。 暴力是一種力量的變形,它把人變成物體,變成一個叫喊恐懼的集合體,變成一個受苦的肉體,所有的暴力都包括對肉體的破壞。由於肉體不是人的局部,而是人的中心,因此對身體的破壞,也同樣造成對心理、精神、自我和社會生存方式的傷害。暴力是以導致劇烈疼痛為目的,是對生命的折磨,所以暴力必須禁止。 消弭暴力是巨大挑戰 暴力最直接的來源是權力,持有棍棒,人多勢眾的人,對於形單影隻的受害人具有強大的暴力權力,行使暴力是權力者最直接的誘惑與衝動,因此暴力比任何事物更具逼迫性,它會讓受害人產生恐懼、傷痛、絕望與孤獨,不僅會使身體扭曲變形(傷殘),連帶動搖受害人對自己在社會上存在位置的信心。此外,疼痛使人回復到原始動物的本能,失去人的尊嚴,也讓身體異化為自己的敵人;而且暴力的內在創傷永誌難忘。 所以,消弭暴力是台灣社會巨大的挑戰與需求,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下個受害者。法律效力不夠,還需要其他的多重管道,包括心理與精神的治療、社會教育和對暴力更深層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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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