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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20多年 八旬阿公阿嬤再婚
2013/05/23 17:10:19瀏覽461|回應0|推薦1


離婚20多年 八旬阿公阿嬤再婚

〔自由時報記者王英傑/基隆報導〕「我永遠是你的家後!」基隆市八十八歲劉德來與八十四歲王秀英離婚超過二十年,兩位老人家昨天再度登記結婚,重新當「老伴」。

王秀英自小到劉德來家當童養媳,結婚四十多年,育有三子二女,因故離婚,關係降至冰點,卻仍同住屋簷下。直到上月劉德來車禍住院,王秀英到院探望化解心結,子女「牽紅線」,提議再次結婚,將爸媽「送作堆」,戶政事務所人員專程到醫院見證,在病房完成登記結婚。

王秀英說,自小家境貧困,被父母送到劉家當童養媳,日治時期大家都過得辛苦,「頭家」(指丈夫)也被徵召當軍人,直到退役回來才完婚。丈夫受日本式教育,個性嚴謹,不過對她很好,子女也把爸爸當偶像。

子女牽紅線 把爸媽送作堆當老伴

王秀英回憶,與丈夫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兩人的甜蜜旅行,丈夫任職台鐵八堵火車站調度員,一有空就會拿著車票對她說:「某ㄟ,走,咱去玩。」不過她氣憤丈夫中年後在外「風流」,天天到半夜才回家,一輩子忠心伺候,到頭來覺得很不值得,才要離婚。

大兒子劉錦璋表示,當時聽到父母要離婚都很震驚,但子女無法干預長輩決定,事後,母親仍跟父親同住,只是很少互動,各過各的生活,父親一度再婚,母親也是默默承受。

大女兒劉于甄提到,四月廿一日父親騎機車摔傷,無法行動,住進基隆市台灣礦工醫院附設八堵護理之家,母親一開始不願意去探望,認為父親不想見到她,但其實父親都會問:「妳媽媽呢?」母親最後到了病房,只見父親不斷流淚,母親才不捨地緊握父親的手。

子女們原想趁五月二十日「五二○」當天幫父母登記結婚,但因為父親行動不便無法到戶政事務所辦手續,透過市議長黃景泰協助,昨日戶政人員專程到病房裡幫這對「老新人」完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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