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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23:51:36瀏覽445|回應1|推薦8 | |
報載台灣一個肺結核病患李真主,在醫院治療肺結核時從醫院逃跑,雖然多日後自行返回,但是在逃期間幾乎走遍全台灣. 面對這樣的新聞....不知道台灣的民眾如何做想? 今天逃跑的是個可憐老人,咱們就該眼睜睜的看別家倒霉活該的孩子受到他的感染嗎?以我看,那個到霉的孩子應該是你家的小孩哦.... 如果這樣還不能令人了解...那麼應該是台灣衛生立法機關的公務人員的子女... 一個對公眾生命健康有危害的病患,就是犯法的人.這個人,做了不可原諒的事,應該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社會得通緝這種把別人性命不當回事的自私罪犯,而且他應受到嚴厲懲罰. 肺結核不是馬上致命的疾病....但是一旦得上,治療麻煩,影響深遠.台灣每年死於肺結核的大有人在.肺結核沒有像Sars那樣被重視,但是不代表肺結核不威脅人民健康. 這個肺結核病患,居然還有朋友接風幫他逃跑.....這個朋友共犯也應該負起法律責任.沒有他,病患何能走透透? 類似這樣自私不顧他人健康生命的人,請社會大眾別心軟.....因為下一個受到感染的可能是你,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你的情人.....就算不是你的什麼人,是別人的父母,孩子,情人也是冤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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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