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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管理條例 時力已撤案 望已報院者不予核備
2016/09/30 12:53:30瀏覽110|回應0|推薦0

登山管理條例 時力已撤案 望已報院者不予核備

 

每年溺水死亡案件高出登山事故近百倍,造成無謂的社會成本與家庭悲劇豈不更高,要不要也來個「親水管理條例? ※

 

    個人平庸也就算了,偏偏這個、這些平庸的人,卻當了官、卻當了民意代表,這下子有你百姓受了!從這次鬧得沸揚的「登山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擬訂與多個縣市搶先通過這個條例的案子看來,不就是如此嗎?立院「時代力量」黨團日前將「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送入立法院院會中,好在洪慈立委有鑑於「反彈」排山倒海而來,被迫開了一次「公聽會」,廣納雅言,在法案未進入委員會排案討論前,緊急煞住了、撤回了!這給政治人物或官員一個警訊----沒有形成一定的共識之前,強推法案或強做一些有的沒的管制措施,其結果終將引起「民意」反彈而「惹火上身」,足令聞之者誡!

    據悉,台中市、南投縣所通過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已呈報行政院,待審查通過核備後即可公告實施!奉勸這兩個縣市趕快在行政院審查前,學學時代力量黨團的決議「撤回草案」,回頭才有岸、才是岸,一味「蠻幹」下去,一則選票大量流失有得不償失之虞,二則條例除窒礙難行外,對登山運(活)動嚴重斲喪,三則有鼓勵「只能做、不能講」,勇於爬「黑山」之嫌?台中林佳龍市長、南投林明溱縣長你們的用心、立意都很好,但是制定的「產品」太多瑕疵了,敬請速予回收,否則百姓們會將你們「下架」,敬請三思且「火速」撤案,保住一線生機!

    不向惡勢力妥協是一種道德責任,就和行善一樣。百岳老查對這些不公不義或急功好利的官場文化,嗤之以鼻,因此老愛跟政策或規定唱反調,這就是服膺160年前這位偉大的美國思想家、哲學家梭羅所提的「公民不服從」概念----「其實不應該傻傻地效忠政府,因為公民有不服從惡法或暴政的義務。」因為「一個拒絕進步的政府,勢必成為社會及人民最大的負擔。」或者如當年美國雷根總統任內,有人問他:「政府為什麼不來解決問題?」他回答說:「因為政府本身就是問題!」難道這就是現今我們政府的情況嗎?

    高山嚮導宋姮娥曾在百岳老查那篇「什麼叫擅闖?為什麼要擅闖?從偷跑雪山西稜被罰談起」批判文中留言:「推薦老查為菁英領隊,跟洪慈庸,林佳龍,這2位同桌開會。」百岳老查則回應:「有關與林佳龍市長及洪慈立委對談乙節,百岳老查願意無條件帶領林市長與洪立委去走一趟高山縱走(路線由他們定或我定皆可),讓他們實地、實際了解一下什麼才叫登山,待他們對山、對登山有個具體概念之後,才有辦法進一步對談,否則雞同鴨講,徒費口舌,較無實質意義!(岳界人才濟濟,適合與他們對談之人選很多。但市長或委員他們願意嗎?)」當一個對山外行、對登山外行者想來制定有關登山的管制條例時,就像一位不會開車者、或對車毫無概念者強行開車上路一般的荒唐!

    難怪呂紹煒在「風傳媒」的專欄上,以「林佳龍與時力的『無知就是力量』,掐死登山!」為題,他寫說:「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通過一個《臺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而且頗得意的說這是『全國創舉』;立法院的時代力量也跟進要在立法院推動適用全國的登山管理條例(《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看看條例內容,林佳龍與時力確實展現這個時代最讓人動容的『無知就是力量』特質----而這個力量,正是把登山活動全然掐死的力量。」今天時力黨團已幡然「醒悟」,而林佳龍與林明溱還在「執迷」什麼?這不正應驗一句「低能無下限」的諷刺話嗎?

                                       ~ 百岳老查  2016.09.30.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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