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法規定過半通過的基本原則
少數人會覺得門檻過高
其實
公職人員被罷免是可行的,而且台灣公職人員被罷免通過有兩件
所以
過半投票過半通過是基本的民主政治保障
節錄新聞: http://udn.com/news/story/7795/709931
中選會官員表示,選務資料顯示,我國自民國七十九年至九十年間,各項公職罷免案通過者,分別是罷免貢寮鄉鄉民代表江東木、罷免新竹縣湖口村村長范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