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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臨櫃投保 趨嚴
2010/08/26 11:50:48瀏覽285|回應0|推薦0
機場臨櫃投保 趨嚴

10月1日起,消費者出國旅遊時到機場櫃檯買保險,投保額度將有新規範。為防範可能的道德風險,金管會最近下令,單一被保險人在機場投保2,000萬元以上,保險公司必須加強財務核保。

在機場設有櫃檯的保險公司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遠雄人壽、國華人壽及台灣人壽。金管會最近發函,規定保險業者對單一被保險人在機場櫃檯投保單張或累計有效保險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時,應加強落實財務核保,並納入內部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


避免理賠爭議

金管會並要求壽險公會轉知所有會員,新規定從今年10月1日實施,實施前並應加強對民眾宣導。

金管會官員表示,保險公司的核保作業有很多種,包括財務核保、體況核保等,希望保險公司加強財務核保,了解投保者的財務能力;由於機場投保流程較簡易,對投保金額較大的案件,保險公司有必要加強財務核保,避免可能的道德風險。

保險業者表示,過去曾發生被保險人投保出境後發生「金手指」等理賠爭議案件,這類涉及道德風險的投保案件,不少是在機場櫃檯投保高額保單。

監察院也曾因此要求金管會加強防範,金管會因而決定,對一定金額以上案件,要求保險公司加強核保控管。


高額保單難買


保險業者表示,各保險公司內部核保會訂定金額上限,但作法不同,金管會是要求所有保險公司將控管上限都訂為2,000萬元。

機場櫃檯投保都有通報機制,不論保戶跟幾家保險公司投保,只要合計金額逾2,000萬元,就必須加強財務核保。

保險業者表示,機場投保時間有限,加強財務核保後,有些不是保險公司原保戶的投保案件,很難在有限的時間內查核財務,可能因此買不到高保額;如果是保險公司本身保戶,已常握有關財務能力證明等資料,保戶要投保2,000萬元以上的保額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2010/08/25【經濟日報】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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