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最近將自己的房子做公益出租,把結婚後買的第一間房子,以市價六六折的行情,租給弱勢族群,成了台北市首位愛心房東,希望抛磗引玉,鼔勵多屋族降低租金,幫助需要房子住的中低收入家庭。
政府好意真的用對了嗎?
張金鶚說,太太其實捨不得把起家厝租出去,他仍堅持做,是要帶頭活絡台北市租屋市場。政務官選擇先照顧弱勢是對的,心意也是好的,只是每個月1.2萬元的租金,對中低收入戶而言,便宜嗎?
台北市政府的算盤一定是這樣打的:依北市中低收入戶的標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金額不得超過19,461元,以四口之家來計算,一個月的總收入不能高於77,844元,將近八萬元的月收入,月花1.2萬元租房子,約佔收入一成五,比起買房子三到五成的貸款,夠低了吧!一人平均每月的居住費用僅三千元,夠低了吧!
張副市長於是率先把名下空屋加入公益出租平台,折價三成四,認為是抛磗引玉。是嗎?對買不起房子的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不是有房子住,生活問題就能全解決。
台北市政府沒有算到的可多了呢!家庭成員到底有幾人?老中青少幼各有多少?讀書的有幾位?讀公立還是私立學校?有沒有病殘的成員?是什麼樣的病殘?哪位病殘?幾個病殘?需要人照顧嗎?誰照顧?能賺錢的成員是誰?是正職、派遣還是工讀?有沒有債務?
張金鶚的房子在文山區政大附近,位置好,雖是沒電梯的舊公寓,但有31坪大、三房二廳。房仲業者估算,市場行情可租到1.8萬元,他只以1.2萬元出租,主動降租超過三成,夠有誠意了吧!
然而,台北市政府可曾算過,有多少弱勢族群租得起?如果不是那麼佳的地段、不是那麼大的房子、不用花到1.2萬元,就能擠下全家人,多省下的房租錢,可能可以加菜、給生病家人加營養、換掉小孩破鞋、讓孩子多買本書…。
人民受夠了「吃米不知米價」的官員,在冷氣房裡做「想當然爾」的決策。張副市長要小心抛磗引玉不成,反變沽名釣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