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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9 19:37:19瀏覽282|回應0|推薦0 | |
抗日戰爭第四戰區是指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後,為了因應戰爭形勢,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中國境內劃分;與日軍作戰的戰區之一。最初第四戰區所轄範圍為廣東及福建,後來視戰爭實際情況,第四戰區分別於1938年、1939年做過兩次相當大規模的更動,並於戰爭末期與第三戰區合併。 1937年中國戰區的首次劃分是在日軍迅速佔領北平與天津,且中華民國政府確定與日謀和落空之後。 1937年8月中旬奉令組建,首任國民革命軍第四集團軍總司令為蔣鼎文,下轄第二軍的第三師、第八十師、第九師及獨立旅等部,參加淞滬會戰。屬第四戰區指揮管轄。 1937年8月20日,第四戰區劃分是以廣東福建兩省,也經歷了廣州爭奪戰等激烈戰役。該戰區司令長官為何應欽,副司令長官余漢謀。轄有第4集團軍(集團軍司令蔣鼎文)及第12集團軍(集團軍司令余漢謀兼)
1938年 司令長官何應欽(參謀總長兼任) 作戰地區為廣西、廣東 第十二集團軍:余漢謀 以上共轄9個步兵師,兩個步兵旅,不含特種部隊及要塞守備部隊。 敵後戰場建制西江挺進、瓊崖游擊區、廣東南路第七游擊區、粵桂邊區游擊。 1939年 司令長官張發奎 作戰地區為兩廣方面 第9集團軍:吳奇偉 第12集團軍:余漢謀 第16集團軍:夏威 第35集團軍:李漢魂 以上共轄24個步兵師,2個步兵旅,不含特種部隊。 撤銷 1944年12月,張發奎改任第二方面軍司令官。 1945年2月,因「桂柳會戰」失利、追究責任,撤消了第四戰區、第十六集團軍和第三十五集團軍、第三十一軍、第三十七軍番號,撤換了包括夏威在內11名將級軍官的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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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