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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神只以冲為重
2012/03/21 08:25:00瀏覽199|回應0|推薦1

支神只以冲為重,刑兮穿兮動不動。

地支逢冲,猶天干之相剋也,須視其強弱喜忌而論之。至於四庫之冲,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冲,則戌中辛金亦能傷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冲,則丑中癸水亦能傷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雖屬退氣,若屬司令,竟可為用。冲則受傷,不足為用矣。所謂墓庫,逢冲則發者,後人之謬論也。墓者墳墓之意,褲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無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祿旺。全賴辰戌丑未之身庫通根,逢冲則微根盡拔。

未有冲動而強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為喜神,冲之有益無損,蓋土動則發生矣。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是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為本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何以相刑。寅申既冲,何必再刑。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來,冲我合神,故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冲、丑合子而午冲之類,子未之害,無非相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為害。總之刑且不足為憑,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之以論生剋為是。至於破之義,非害即刑也,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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