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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順逆之說
2012/04/22 22:13:03瀏覽549|回應0|推薦3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

陰陽順逆之說,其理出於洛書。然五行流行之用,不過陽主聚,以進為退。陰主散,以退為進。若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論。須觀日主之衰旺,查生時之淺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論吉凶,則了然矣。至於常生沐浴等名,乃借假形容之辭。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時中德長生祿旺,便不為弱,就使逢庫,亦為有根。時說投庫必沖者,俗書之謬也。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水生木,申為天關,害為天門,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水皆生於亥。午為火旺之地,木至午發洩已盡,故木死於午,言木餘可類推矣。夫五陽育於生方,盛於本方,斃於洩方,盡於剋方,於理為順。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財論。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論,俱不以生論。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論,俱不以死論。即己遇寅藏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論,不以死論。由此觀之,陰陽同生同死可知也。若執定陰陽順逆,而以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論命,則太謬矣。故云其法,不可執一也。

按陰陽者,正負也。凡物必有兩端,甲端為陽極,乙端為陰極,中為祿旺。過旺則衰,陽極則陰生,陰極則陽生,循環無端。順逆之理,始於八卦,故木生於亥,至午八位為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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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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