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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屆青年文學獎徵文比賽 - 比賽規例
2012/03/08 23:30:51瀏覽568|回應0|推薦2

比賽簡介
青年文學獎始創於一九七二年,由本地大學生組成,屬一年一度香港文壇盛事,也一直獲海內外人士踴躍支持。作家評判評選出優秀作品後,我們會發行得獎文集,為年輕作家提供途徑晉身文壇。 三十九年來,不少得獎人已成為知名作家及文壇新秀,如王良和、鍾國強、劉偉成、劉偉恆、胡燕青、陶傑、何良懋、馬家輝、張小嫻、鍾偉民、鍾曉陽、韋婭、劉芷韻、王貽興、謝曉虹、鄧小樺、袁兆昌、雨希、呂永佳、盧勁馳等。一如以往,我們將繼續評選優秀的文學作品,以扶掖後進。請好好把握機會! 

今年,我們將邀請評判們為入圍決審的作品撰寫評語,望更多參賽者能獲名家指點,以不斷進步。

參賽資格

  • 11至40歲之香港居民,或
    以華文寫作之海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比賽組別

  • 新詩、散文、小說:只設高級組及初級組;
  • 小小說、戲劇(必須為舞台劇劇本)、兒童文學及翻譯文學(設比賽文本作翻譯):只設公開組;
  • 高級組開放予19至40歲人士參加,初級組開放予11至18歲人士參加,公開組則予11歲至40歲人士參加;
  • 年齡計算以上一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準,即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出生者為高級組參賽者;
  • 除翻譯文學公開組外,各組別均不設題目或主題限制。翻譯文學公開組參賽者必須為作品命名。

 

字數規定

  • 散文:不多於6000字;
  • 小說:不多於15000字;
  • 新詩:不多於100行;
  • 小小說:不多於2000字;
  • 戲劇:不多於25000字;
  • 兒童文學:不多於3000字;
  • 翻譯文學:不設字數限制;設翻譯文本 (請於<重要文件>頁下載文本)
  • 標點符號包括在內。

 

原稿規定

  • 除原稿一份外,尚須夾附作品副本三份;
  • 建議使用電腦打字;
  • 電腦稿件:紙張大小為A4,行距為「單行距離」或「固定行高:18pt」,並需採用字體大小為12號的黑色新細明體字型,單面列印;
  • 手寫稿件:需採用五百字原槁紙,以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單面書寫;
  • 本會接受影印稿件;
  • 所有稿件一律不得有任何身份標記(如個人姓名、院校標記、筆名等);
  • 接受繁或簡體書寫,惟以繁體中文為佳。

 

截稿日期

  • 截稿日期為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
  • 可選擇以電郵或郵寄投稿,並只以其中一種方式投稿,詳情請參閱<投稿方法>;
  • 建議使用電郵投稿,以免稿件寄失;
  • 海外參加者若採用空郵投稿,建議於二O一二年三月十日或以前投稿;
  • 日期以信件郵戳或電郵時間為準;
  • 逾期者恕不處理。

 

個人誠信與版權

  • 嚴禁抄襲或冒名頂替;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原創,且未經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包括任何類型之網站,包括但不限於博客、網上論壇、留言板及報章雜誌等刊物)、演出或獲獎。私下予友人傳閱、被批改、被老師審閱的作品則不在此限;
  • 參賽者可投交多篇稿件至同一組別,亦可參加多個組別,不設上限;
  • 同一份稿件不可分投至多個組別;
  • 在比賽結果公布前,參賽者不可將參賽稿件投交至其他比賽;
  • 不接受集體創作;
  • 投寄稿件為參賽訂本,本會不接受參賽者於來稿後修改稿件;
  • 只接受單面書寫、單面列印或單面影印的稿件;
  • 所投稿件一概不獲發還,請自留底稿;
  • 得獎作品的版權由本會擁有,參賽者須得本會書面同意方可轉載、刊登、發表文稿;
  • 如違反比賽規則,本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褫奪其得獎資格,所有已頒發的獎金及獎品亦須全數歸還。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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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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