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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0 23:24:58瀏覽561|回應0|推薦2 | |
一、宗旨:為推展地方文學創作、發掘寫作人才,並推展本縣觀光、文化之特色,鼓勵全國藝文人士探訪南投、提筆寫南投,特舉辦本文學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徵選類別及參加資格內容: (一)文學貢獻獎: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籍南投縣,或設籍南投縣,或曾就學或就業於南投縣5年以上者(5年含)。 2、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文學作品結集出版5冊以上者,並曾於最近5年內發表新作者。 3、未曾獲得歷屆南投縣文學獎及玉山文學獎文學貢獻獎者。 4、參選者可採自薦或由公立機構、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 (二)文學創作獎: 1、一般獎項: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2、「南投新人獎」:參加對象限本籍為南投縣或曾設籍南投縣滿六個月以上、尚未獲得歷屆南投新人獎或日月潭之美詩篇徵選、南投縣文學獎及玉山文學獎前三名獎項、且未出版任何個人著作者。 3、作品內容須以描述南投縣風土民情為題材,倘未符合,不得參選。 4. 同類作品一般獎項與「南投新人獎」只能擇一參加。參加「南投新人獎」必須附上身份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 5.「劇本獎」,因創作文體之差異性,獎項僅列前三名。 (三)類別及獎項:(只摘錄古典詩部分) 古典詩:絕句、律詩均可,以一個主題四首詩為原則。 1、第一名:各乙名、獎金肆萬元、獎座及獎狀。 2、第二名:各乙名,獎金貳萬元、獎座及獎狀。 3、第三名:各乙名,獎金壹萬伍仟元、獎座及獎狀。 四、報名送件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 (二)請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科(540南投市中興路669號4樓)索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下載簡章。 聯絡人:圖書科紀小姐,電話:(049)2221619轉402。 (三)參選文學貢獻獎者得由個人自行推薦或公私立機構、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並請檢送報名推薦表暨個人出版品各乙份。 (四)參選文學創作獎各類者,請詳以下規定: 1、參賽者需填具報名表一份,連同作品一式五份,於101年6月15日下午五時前,掛號郵寄或送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科」(南投市中興路669號4樓),註明「參加第十四屆南投縣玉山文學獎」及徵選類別,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每人參賽作品以每類一件為限,可各類同時參加,但必須分開送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創作者自留底稿。 3、參賽劇本須為原創劇本,並附劇情大綱及人物簡介,除改編自本人之文學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劇本,並不得為已開始攝製或攝製完成之著作。改編自本人作品之劇本必須檢附原著正本或影本1份。 4、參賽作品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記號,以A4紙張電腦直式橫打,字體以新細明體14號字為標準,左邊裝訂。 5、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細檢查,內容不符或資料不齊,不列入評選。並請務必確認已確實送達。 6、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獎狀、獎座或獎牌,取消得獎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另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2)曾在報章雜誌或網路等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或接受政府機關經費補助之作品。 (3)一稿雙投,除取消得獎資格外,文責自負。 (4)「南投新人獎」各類角逐者,經查證違反本簡章第三條規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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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