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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5 00:45:48瀏覽546|回應0|推薦0 | |
102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為1.77% 教育部102年6月28日臺教高(一)第1020095348號函: 由於原計畫推動之常態性調整方案已不及送本次立法院會期報告,故希望各校若經落實「開源節流」政策、檢視經費運用績效後仍規劃調整學雜費,基本調幅應為1.77%。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5條規定,教育部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其他相關指標,核算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 102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為1.77%。 即30%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93%)+35%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2.10%)+35%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1.29%)
大葉大學102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提 【可能已撤案】因為相關網頁已是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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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