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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改「逃犯條例」有什麼錯 作者 許業武
2019/06/14 08:14:18瀏覽1385|回應0|推薦4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有什麼錯    作者 許業武
                                       2019年6月13日於溫哥華
 
香港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震撼海內外。台灣各政黨不究事理,多表支持「反送中」大遊行,蠱惑民粹,趁火打劫,圖謀獲取自己的政治利益。香港修改「逃犯條例」當然有必要,絕對不可作為「反中」的藉口!

由BBC  News 新聞採訪香港遊行的民衆,從他們的口中,已證明,他們根本不知道修法的內容,只因政客刻意扭曲,甘為香港反對勢力所利用,作為政治鬥爭的資本。

可見民眾多盲從,猶如當年台北太陽花學運,以「反服貿」作為「反中」的藉口!
台獨顛倒黑白,連史學大師余英時都受矇蔽,竟然支持太陽花學運,Paul 質疑他,曽給余英時寫過一封公開信!
 
試問當時有幾人知道「服貿」的內容?「服貿」沒有了,「貨貿」當然也簽不成,台灣經濟一蹶不振,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薪水也漲不上來,自作孽,怪誰?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當然有其必要!否則,香港人在台灣如果殺了人,罪犯我們還無法引渡來台灣審判,你願意嗎?
 

  
據台大教授張麟徵臉書:
(FB 转)
「我來給這群法盲講講什麼叫做逃犯條例

第一,逃犯條例本來在香港回歸之前就有,這次只是增修,因為之前這條條例香港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約,卻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這次是把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加進去。

第二,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

第三,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批准才能實施移交。

第四,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動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行為。

第五,促成這次增修條例草案的原因之一是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卻由於台灣不在逃犯條例範疇內無法引渡回審。
看懂沒有?這群法盲都不看條例內文在那邊扯什麼政治犯、司法獨立權和法治,他們懂什麼法治。 」
 
 
 
Paul 在此正告台灣各政黨,尤其小英台獨民進黨政府,不要利用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再扭曲事實,欺騙百姓,鼓動民粹,作為政治鬥爭的手段。奉勸台灣鄉親,千萬不要隨著台獨及香港有心人士起舞!Paul 雖然一向反對中共的極權專政,但是不要被台獨民進黨利用,作為「反中」的藉口!如果掀起台海波濤,受害的是台灣人民!
 
 
 
 
政客扭曲,民眾腦残才支持或參與香港大遊行!

香港修法,錯在哪? 

 
 
 
 
逃犯條例:示威現場人士採訪-可見民眾根本不知道條例內容,受政客誤導而跟著起鬨
BBC News 中文 |反送中|
(感謝Mary 提供)
 
 
 



給余英時先生一封公開信  許業武 

http://blog.udn.com/paulhsu333/12024257
    
 
 
 
 
很有趣,絕值得你一看,
 
那些人最怕修改逃犯條例!
 
還有下面這些人一定拚命反對修改逃犯條

香港修逃犯條例 富商全員逃走中

修法跟一般香港人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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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對台灣政局的隱憂 —-和台灣支持綠營至親晚輩談人生和政局——作者 許業武 - paulhsu333 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paulhsu333/127269627#ixzz5qmvLKj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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