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當自己的讀者時
2010/05/21 11:43:34瀏覽1706|回應19|推薦77

前些日子整理櫃子的時候﹐找到了一疊泛黃的報紙﹐是已經停刊的民生報。

這一疊漂洋過海超過二十年的民生報﹐連載著讀大學的時候發表的短篇小說。當時連載了十天﹐所以也連買了這十天的報紙。

每次坐下來當自己的讀者﹐大多時候是﹐咬緊牙齒﹐如走在鋼索般﹐帶著緊張的笑﹐忽而搖頭﹐忽而“哎呀呀。。”﹐忽而臉紅﹐邊讀邊替自己的作品捏著冷汗﹐看看停停﹐不忍卒睹。

這字不恰當﹐那句不通順﹐連故事的邏輯﹐行文的論述都有問題﹐讀的是理工﹐沒有寫作的訓練﹐當時那來的勇氣把這稿子寄去報社﹖

每次創作的時候﹐就好像活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茶不思了﹐飯也不想了﹐心裡充滿一股熱情﹐非要把它釋放出來。看了又看﹐改了又改﹐謄了又謄﹐把明明不理想的地方合理化﹐心想﹐很滿意﹐就寄出去吧。

當激情過去了﹐可以回過頭來用比較客觀冷靜的角度讀自己的作品﹐甚至比讀者更嚴苛地審視﹐這時創作的時候自己看不到的盲點﹐才一一浮現了出來。

每每讀自己的作品時總是覺得尷尬﹐自嘆沒有寫作的天份。可當寫作的情緒一來﹐什麼尷尬﹐什麼自嘆﹐一下子又全都忘了﹐寫了再說。

自知不可能創造得出范柳原和白流蘇﹐還是尹雪艷﹐只好安慰自己﹐就把寫作做為當下情感和思維的記錄吧。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yjameschu&aid=405269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平平安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當自己的讀者時
2010/06/06 18:47

想寫就寫...

自自然然的...

其實我看您的文章...

寫的很好....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6-07 04:54 回覆:
不好意思﹐被您鼓勵一下。

小河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那麼寫新小說
2010/05/30 17:56

呵呵!相信經過一番人生,會有豐富的小說題材。

期待新作囉!

不過,我猜雙胞胎寶貝是您的世界。


應該要走很遠的路,為與春天的花而相遇……

Il faut marcher de très longues routes

Pour rencontrer les fleurs du printemps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31 12:52 回覆:

謝謝您。寫自己熟悉的事﹐應該容易一些。

有新作﹐一定和大家交流。


小河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自得其樂,樂在其中
2010/05/30 15:18
把小說再放上來分享吧!?^_^
應該要走很遠的路,為與春天的花而相遇……

Il faut marcher de très longues routes

Pour rencontrer les fleurs du printemps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30 16:11 回覆:
二十歲寫的東西﹐強說愁居多﹐夠讓人臉紅了﹐您就饒了James吧。

馮 yatou~書寫風景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當自己
2010/05/26 21:53
雖然當不成張愛玲、沈從文,能當自己寫屬於自己的文章,也是很愉快的事!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6 23:08 回覆:

當兵的時候﹐把“沈從文自傳”讀了兩遍﹐了解生活經歷是寫作的靈感泉源。


divagir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以前投稿後
2010/05/26 12:53
被登在報上時, 總覺得那些鉛體字看起來 很不確實....
又把自己搞的七上八下
現在自己做主
愛登就登, 不想登了 往草稿夾裡一收
或者乾脆轉存到硬碟裡....

不過說真的
不管是何種型態看到自己的舊文
是緬懷, 是懊惱, 是歡喜, 是羞愧.....
就像怎樣都是自己的小來啦
就把它當作是記錄當下的感覺吧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6 13:56 回覆:
還有﹐在此以文會朋友﹐格友的回應更直接﹐

巴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樂趣
2010/05/25 21:04

那才真是寫作的樂趣啊

刊出的時候:爽

回憶起來:樂

重新翻看:甜

加油。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5 23:22 回覆:
二郎教官﹐人如其文﹐快﹐準。(另外一個字﹐奇怪﹐一直打不出來)。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部落格
2010/05/25 20:24

這也是偶流連部落格的原因....

舊文看不慣,不用羞,馬上彈指一修.

集作者、讀者、編者於一體,投稿做啥?!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5 23:19 回覆:
所言甚是。有時候﹐看讀者留言比本文更有意思。

Bun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原來
2010/05/25 12:40

有這經驗的同好  這麼多

這業餘的嗜好

已經可以成為生活的情趣

讓人樂此不疲呢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5 23:13 回覆:

當UDN部落格讀者有半年﹐最近技癢﹐也開始寫。

真的很有趣。每天報到看格友的格文﹐雖不曾謀面﹐感覺確像老朋友了。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收穫
2010/05/25 10:59
咦!我覺得最大的收穫是:

可以佩服自己當年的勇氣~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5 22:55 回覆:

初生之犢。現在反而不敢了。


看雲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允文允武
2010/05/25 03:31

「每次創作的時候﹐就好像活在一個封閉的空間﹐茶不思了﹐飯也不想了﹐心裡充滿一股熱情﹐非要把它釋放出來。看了又看﹐改了又改﹐謄了又謄﹐把明明不理想的地方合理化﹐心想﹐很滿意﹐就寄出去吧。」

寫部落格時幾乎也這樣,最大不同是不用擔心編輯不用,而且自己看了不滿意還可以隨時改,當然更大的差別是:沒有稿費

學理工又寫小說,可謂允文允武 … 也把人家的飯碗搶走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5-25 10:50 回覆:

同意﹐“最大不同是不用擔心編輯不用”﹐而且可以回來改。

所以﹐JAMES沒事就回來改格文﹐樂此不疲。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