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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00:49:24瀏覽1019|回應0|推薦30 | |
互相印證兩相比對之名單 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有846位在台灣被處決的「隱蔽戰線烈士」姓名。(以下人數及名單均引用維基百科) 此本烈士名單冤氣極重,讓人忍不住趁著中秋假期,仔細研讀比對數日之久,並且與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於2016年前所蒐集到的資料,其公布1949到1972年之間之共諜案件槍決名單 (共1061人)互相印證,兩相比對之下: 發現本次名單有幾項明顯缺失: 一、實際名單只有842人 二、漏列重要人物鍾浩東、季澐(張志忠之妻)、汪聲和、李朋、裴 俊、廖鳳娥(蘇聯間諜案4要角)與洪國式到案所供出劉天民、 劉全禮、郭秉衡、華震、張禮大、鄒曙、江德興、胡玉麟 等人。 三、842人中與台灣共諜案1061人完全相合者有816人(即96.7%) 故此名單正確性極高。 四、台中市工委案相關的白色恐怖案件計有84名被告判為死刑 · 1張伯哲、2江泰勇、3黃士性、4伍保忠、5陳水炎、6蔡江水、7黃湪桞、8陳啟勳、9黃烽台、10李金良、11魏源溱、12張炎祈、13邱樹南、14鄭如霖、15梁錚卿、16黃蹈中、17王再龔、18謝奇明、19林夷吾、20翁德發、21羅秋榮、22彭沐興、23林如松、24張建三、25施部生、26呂煥章、27劉嘉憲、28莊朝鐘、29陳福添、30李炳崑、31陳孟德、32李繼仁、33簡慶雲、34張木生、35劉嘉武、36陳思文、37張金爐、38劉秋波、39許聆音、40謝信通、41陳順辰、42陳崑崙等42人未予列入烈士名單。 台中市工作委員會在張志忠指導帶領下,積極行動,曾經進行包括多起綁架勒贖、殺人、強盜、劫持公車等案件,因此警方積極追捕,到案人數破紀錄。 中共台中市工作委員會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直屬機構,成立於1947年,由洪幼樵主持。台中市工作委員會轄下設有武裝及非武裝多個支部,包含第一中學支部、台中市街頭支部、國民學校支部、直屬支部、商人支部、農學院支部、大肚支部、北斗支部、婦女支部、豐原支部、公務員支部、師範學校支部、台中商校支部、翁子支部、大甲支部、南區工委、霧峰支部、南投支部、集集支部、草屯支部、台中支部等,並在張志忠指導下成立了臺中武裝工委、中部武裝工委、白毛山基地等武裝組織,並執行暗殺、搶劫、強盜等案件。1950年,集團負責人洪幼樵落網後,接受招撫自新而供出成員名冊,警方先後逮捕相關聯的支部成員等牽連多達378人。其中由於有多起武裝搶案,相關案件槍決人數高達84人,22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掃蕩武裝基地擊斃4人,15人無期徒刑,11人在逃,自首及自新18人,25人無罪釋放。 台中市工委案的犧牲者為何只有42人被列入烈士名單 ? 推測可能原因如下: 一、解放軍總政治部對烈士資格審核極為嚴謹,不會輕易通過審查。 二、台中市工委是地方性組織,名冊與中央有落差。 三、台灣省工委由上層被徹底破壞,中央與地方失去聯繫。 四、有些人名對現在政壇仍有影響,暫時保留,將來再公布。 台中市工作委員會審判與受刑細節: · 台中市工委直屬支部 包含蔡寄天、梁錚卿、黃蹈中、馬慰常、張金圖、葉友仁、賴阿份、鄧智義、周碧梧、郭魯林、謝漢光,其中蔡寄天自新供出組織成員,造成梁錚卿、黃蹈中、周碧梧三人遭判死刑,謝漢光則改名換姓隱蔽山林,直到開放大陸探親才逃回大陸,受謝漢光牽連者5人遭判有期徒刑。 · 第一中學支部 6人遭判刑, 其中書記彭沐興死刑, 陳汝芳、翁啟林、蔡茂宏、彭秀敏、黃炎輝判徒刑。 · 國民學校支部書記鄧錫章死刑,蔡進盛、張晃昇、周珪珍判徒刑。 · 商人支部書記李炳崑槍決,王德勝、陳列珍、吳約明3人判無期徒刑 ,餘5人判徒刑。 · 大肚支部案 書記陳孟德、紀坤淮、邱以金三人槍決,謝秋臨判無期徒刑,其餘10人判徒刑。 · 北斗支部案書記李繼仁及簡慶雲判死刑,李振山、王永富無期徒刑,林烈臣、陳俊清皆12年徒刑。 · 農學院支部書記謝桂芳判無期徒刑,服刑期間因肝癌死於綠島,呂從周逃回大陸曾任福建農業科學院情報研究所所長。 · 婦女支部張彩雲判無期徒刑,王月戀、石實實;游常娥判徒刑。 · 豐原支部負責人江漢津判無期徒刑,參與施部生武裝活動的宋盛淼、張樹旺、廖金照、呂黃石、林孟義五人遭判死刑,蘇紅松由死刑減為17年徒刑。 · 公務員支部書記王如山判無期徒刑,陳數德、黃煥修判有期徒刑。 · 師範學校支部書記黃介石判處死刑,參與呂煥章武裝搶劫的林如松也遭判死刑,陳明忠、尤來榮、黃伯和、李奕定、曹開、黃榮雄、李獻文、曹乙集、江順濱各判處有期徒刑。 · 商校支部書記劉貞松、王為清無期徒刑,吳明正、廖學烓、陳茂霖、張彥勳自首,餘13人判徒刑,吳耀民、張彥哲逃往大陸。 o 陳光弘撕票案,江泰勇綁架勒贖嘉義贊生醫院院長陳承訓之子陳光弘並予撕票,江泰勇、蔡江水、黃湪桞、陳啟勳、黃烽台五人遭判死刑。 · 翁子支部書記劉嘉武、陳思文、黃士性三人死刑,其餘五人有期徒刑。 · 大甲支部書記郭阿坤、王三派、葉金龍、陳坤良、伍保忠、李振樂、郭坤木、陳水炎共8人遭判死刑,其餘24人有期徒刑。 o 廖學銳案,廖學銳為陳福添同事,原屬大甲支部成員,涉案程度不高,僅判徒刑5年,未料隨著高雄案許分及郭萬福等人落網案情曝光,廖學銳至少還隱瞞吸收了賴登洲、郭明哲、羅秋榮等人,羅秋榮引薦蔡鐵城,多人「二進宮」(陳英泰指出獄後因他案再度進軍法處為二進宮)[7],由於再度受審多半因為交代不清或隱匿案情,知情不報等輕罪受審後往往案情變得相當嚴重,本案中廖學銳、蘇海樹、張如松、蔡鐵城都是二度受審,廖金和甚至只是留宿郭萬福、許分也遭到重判,廖學銳案導致廖學銳、邵萬壽、郭萬福、蘇海樹、賴登洲、鍾來田、張如松、廖金和、蔡鐵城、羅秋榮十人遭判死刑。 · 南區工委高平儒失蹤,王天強、林青山、高其從三人逃往大陸,其餘9人有期徒刑,王天強、林青山分別成為台盟福建省委首任及第二任主任委員。 · 台中市街頭支部負責人江榮顯於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李金木、張建三參與施部生武裝搶劫活動遭判死刑,江瑞堂無期徒刑。 · 霧峰支部洪麟兒、林庚盛、王炳輝三人死刑,主要人物李舜雨逃往大陸。 · 南投支部江朝澤、黃守謙死刑,其餘27人判處有期徒刑,洪錫卿、蔡溪惟在逃。 · 臺中武裝工委案施部生、呂煥章、劉嘉憲、莊朝鐘四人判處死刑,江榮顯、吳江海、陳俊業、黃碧泉於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而賴朝成自首牽連潘勝治、鄭如霖兩人因莊朝鐘而遭判死刑,其餘11人有期徒刑。 o 呂國昭強盜殺人案,成員呂國昭殺害教師畢克鈞強盜殺人案,呂國昭因此遭判死刑,王再龔、李金良、魏源溱、謝奇明、林夷吾、翁德發六人則分別因搶劫台中市省立商業學校出納組長林榮華、販賣軍火、私藏槍械等罪遭判死刑。 · 中部武委會負責人李漢堂逃亡後自首獲自新,其餘主要成員因參與殺害大屯警察派出所刑警黃錦埔、持械武裝叛亂等罪名,共有巫添福、張孫彰、薛震連、李居萬、邱樹南、陳文堅、陳來丁、游錦坤、賴天印、楊國材、劉秋波、張金爐,12人遭判處死刑。 · 草屯支部 同案19人 書記莊金標遭槍決,洪西謀、洪西坤、洪西串、洪西枝、吳紹燻、洪右六人自首。 · 集集支部 林如勳自首,劉占睿死刑,餘八人同案遭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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