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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5:50:15瀏覽1053|回應0|推薦1 | |
[夏肇毅部落格] 中文大家不用學就會了, 不像學英文文法那樣痛苦. 其實原理是一樣的. 如果我們已經會了中文, 那麼, 我們應該很容易對應到英文去. 我們說話最重要的就是傳達動作指令. 像: 來 坐 吃 去 看 請 一個字就可傳達指令. 我們稱這種描述動作的短語為 "述語(Predicate)". 但是如果只是聽到這個字, 我們就會有疑問: 叫誰來? 來哪裡? 吃什麼? 看哪裡? 看著實際畫面, 通常這種單字動詞述語, 都會配合著身體手勢. 對著誰說, 指著東西, 或手伸向一方. 這就牽涉兩個目標: 主語(Subject) : 句子的主體. 賓語(Object): 接受動作的詞語. 說話時用身型手勢表示了他們. 一但要寫出完整的句子, 我們就必須用: 主語 + 述語 + 賓語 像是: 我+吃+魚 我+謝謝+你 我+恭喜+你 才能完全表達意思. 參考資料:中文文法 許菱祥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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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