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酒駕問題---貪杯者違規酒駕,罰他三個月不準喝酒,比死還難過,別說關啦
雖然內政部把酒駕刑責改變成世界最嚴厲的罰則,但是撞死人的事件還是繼續再發生,許多人認為還要更加嚴厲處罰。
下班後小酌一番是一些上班族或市民聚餐談笑風生的習俗,但是這幾年酒駕撞死人的駕駛人越來越年輕化,比率上都是富裕人家,有錢又有閒才會天天喝到超標駕駛撞死人。
光提高罰款與刑期不是辦法
我覺得應該加上「禁酒令」,凡酒駕被抓,酒精濃度超標者,要禁酒。必須每晚至最近派出所報到,並酒測及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
(1)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未逾0.25mg/L 者:禁酒30日,每日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3篇
(2)酒精濃度超過0.25mg/L未逾0.25mg/L 者:禁酒60日每日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5篇
(3)酒精濃度超過0.4mg/L未逾0.55mg/L 者:禁酒90日每日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10篇
(4)酒精濃度超過 0.55mg/L 者:禁酒180日每日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20篇
我認為只提高罰款金額對有錢人沒有太大嚇阻作用,還不如禁止喝酒,天天報到罰寫酒測罰則或心經會比較實際。我們經常看到被開罰單後沒幾天又酒駕出事,所以暫時禁酒應該是比較能減少酒駕事故的發生。喜歡聚眾喝酒習慣的還是那些人,只有禁酒令可以改善酒駕情況,至少30日內會減少很多。貪杯者違規酒駕,罰他三個月不準喝酒,比死還難過,一定比量重刑、高額罰款還有效啦。
如果遇上賴皮者說不識字,那就請他抄「馬飲酒」一百遍即可。
從2013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酒駕相關規定,則分述如下:
1. 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15mg/L未逾0.2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15,000元、19,500元及22,500元。
2.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未滿0.4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22,500元、29,000元及33,500元。
3.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4mg/L未滿0.55mg/L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45,000元、51,500元及56,000元。
4. 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g/L以上者,駕駛機車、小型車、大型車之裁罰基準分別為67,500元、74,000元及78,500元。
5. 5年內有第2次以上之酒駕累犯違規者,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
6. 駕駛人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停車接受測試檢定,法定最高罰鍰9萬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