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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生病需要照顧時,誰來幫我?
2014/11/21 10:15:40瀏覽138|回應0|推薦0

根據經建會統計,目前台灣平均七位年輕人扶養一位老人,到民國114年會變成兩位年輕人扶養一位老人,未來不僅是老年人擔心年邁後不知誰能照顧他,對年輕人來說,未來照顧長者的經濟壓力也越來越沈重。長期看護險在這個問題上,或許可以幫上一些忙。

◎ 長期看護險能提供保戶什麼保障呢?
長期看護險的理賠通常包含「一次給付」與「週期給付」,希望透過理賠,讓保戶在發生事故時,運用一次給付理賠金建置一個讓自己生活較便利的環境、以及透過周期給付理賠金,支付自己固定的開銷。

◎ 那麼年老生病、無法自理時,照護會有哪些開銷呢?
1. 一次性的花費:包括輪椅、家中電動床、特殊的衛浴設備,約需5萬元。
2. 週期性的話費:包括看護費用、紙尿布、衛生醫療用品等,每個月在2萬~10萬元不等,這筆費用會一直持續發生。

◎ 長期看護險有什麼缺點嗎?
理賠認定嚴格:
長期看護險的理賠條件是:需要符合『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就算達到理賠標準,每半年至一年還要再回診檢查,確定繼續符合失能的條件,才會再給付理賠金。
有些理賠條件會寫:被保險人必須在「無法自行穿脫衣服」、「無法自行入浴」、「無法自行就食」與「無法自行擦拭大小便」、「無法自己走動」、「無法自行起床」等6項行動不便要件中符合2項以上(有些甚至會要求到3項),或是3項器質性癡呆(指時間、人物、場所分辨障礙)中符合2項,才能獲得理賠。
理賠條件嚴格可能是大家對長期看護險接受度較低的原因之一!

資料來源:http://my83.com.tw/blogs/?p=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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