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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徵才招募近百人 薪資最低32K起
2017/07/29 00:32:23瀏覽32|回應0|推薦0
(資訊委外趨勢分析)

事實民進黨會不會和時期力量協商出一個更嚴格的遺贈稅版本
全力撐持,重挫房地產


立法院財務委員會今 (15) 日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門條則修正草案,擬將遺贈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 10% 調劑為 10%、15%、20% 等三級累進稅率,估計可增加 63 億元稅收。但因時期氣力黨團有分歧定見,因此全案提交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財務部長許虞哲今天赴立法院申明遺產稅和贈與稅的修正內容,顛末表決後,遺贈稅初審通過,也肯定將從單一稅率 10% 改為級距式課稅。不外政院版從 10% 調高至 20%,和時期氣力版本從 10% 調高到 30% 的版本因無共識,將送黨團協商。

政院版本新法將現行遺產稅,遵照遺產淨額分成 5000 萬元以下、5000 萬元至 1 億元與超過 1 億元 3 個級距,稅率劃分為 10%、15% 及 20%。

行政院版本的贈與稅級距則是分為 2500 萬元以下、2500 萬到 5000 萬以下、5000 萬元到 1 億元以上。合用稅率劃分為 10%、15% 及 20%。

至於時期氣力版本,則是將 3 個級距的稅率分為 10%、20%、30%。遺產淨額 1300 萬元以下,稅率 10%;超過 1300 萬元至 2800 萬元,稅率 20%;跨越 2800 萬元,稅率 30%;贈與金額低於 150 萬元者稅率 10%,超過 150 萬元至 350 萬元,稅率 20%;跨越 350 萬元以上,稅率為 30%。同時,也把應下降贈與稅免稅門檻,由 220 萬元降至 150 萬元,改觀幅度較行政院版更大。

今日初審執政野協商時,由於對稅率、課徵級距,和贈與稅免稅額是不是調劑,無法取得共鳴;加上稅率、級距及免稅額調整,影響層面、稅收也將隨著改變,需進一步試算,最終抉擇兩版本併案送交院會進行黨團協商;僅通過遺贈稅稅率調漲後,增添的稅收將指定作為長照財路,先確保財路無虞。

財委會民進黨召委王榮璋透露表現,遺贈稅法批改草案事關長照財源,為重大政策,交付院會後,將將積極召集黨團協商。協商結果可能有幾種,包孕按行政院版經由過程,或朝野協商推出折衷版,但願能盡快處理,以遇上長照法 6 月 3 日的上路時程。

fact111 wrote:
究竟民進黨會不會和時期氣力協商出一個更嚴厲的遺贈稅版本

很顯著是在做球,
固然版本不可能會跟時力相同,
然則絕對照政院版的更高。
5000萬元? 跨越1億元? 公告現值? 通知佈告地價?

省稅81%
重演昔時國民兩黨實價課稅戲碼

高機率版本將比行政院更嚴

fact111 wrote:
究竟民進黨會不會和...(恕刪)


再加上美債和垃圾債激發利率再均衡後資產從訂價的均值回歸....
資訊委外人員(包括依法定額招聘之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共11類科,需求人數為94人,另備取70人。

行控中間節制員8人、電聯車司機員60人(含一般類58人、原居民2人)、電聯車隨車站務員17人(含一般類11人、護理類2人、外語類2人、原居民類2人)

(一)行車類組7類,共85個名額(另備取57人):

台北捷運徵才了!今年台北捷運招募新進資訊委外人員,即日起至3月22日報名截止,今朝已吸引2300人報名,薪水試用期滿約3萬2千元至5萬4千元不等。

昨天晚上我的環天的GTV-380又掛點了!
買來一年半以來, 第二次不克不及開機!

不一樣的是, 此次是保固外...

一進門, 就說[過保固了嗎? 要收400元檢測費喔!]
而且, 並不是總公司受理, 是要我到經銷商那邊送修....

小弟玩3C阿誰久, 第一次碰到先收檢測費, 還送修那麼不利便的品牌!!!
修相機沒收過, 修電腦也充公過, 修手機更沒拿過, 修手錶也沒有檢測費,
一個小牌, 竟然要收四百!

我想以後跟這個牌子無緣了!!!!!


我感覺而今這個時期, 電子產品除要品質好以外,
資訊委外辦事也要好, 不然還有甚麼競爭力???


我送修的ga-4640今天剛收到.修了10幾天不說.明明是軟體有問題.拆機補綴把保護貼撕掉就算了.螢幕正中心居然還有一道看起來像刮痕的裂痕.摸起來利利的.致電到維修廠商.居然推說寄出時是正常的.應當是貨運的問題.壓到了.那麼大的箱子.可以壓到機子.箱子卻完整無缺.你相信嗎
不知道如許的辦事,這品牌還可以撐多久?
dunhi wrote:
我感覺現在這個時期, 電子產品除要品質好以外,服務也要好, 不然還有甚麼競爭力???...(恕刪)


電子產品(如NB 等)除純內銷有可能原廠直接辦事使用者外GPS 因為GARMIN 所以有些也是原廠直接辦事
大多半照樣透過經銷體系作維修端 因為經銷商才知道(也有責任)與客戶生意業務的景遇 而原廠也能夠純真化
檢驗費實際上是經銷商收取來做 維修寄送與管銷費用攤提 並非原廠收的
所以在購置時要多認識 廠商的體式格局來決定 選擇利用哪個
GARMIN 強調的就是 向導品牌 功能設計好與售後資訊委外辦事超優 可是價格相對高

每家廠商各有優弱點 其實也都盡可能避免談到錯誤謬誤 廠商也不會因為您的一件事改變多少
目下當今良多電氣用品都是 made in china 為了保險 我選擇多花錢買有品牌(當然買不起最頂級的) 最少平安無慮

真的價錢考量又買到有問題的只得看著辦 但是本身生氣傷身 也傷不到廠商 這... 我是寧願認倒黴

至於客服 到PAPAGO版去看那才精采

若是原廠有附還原光碟或是DOWNLOAD 履行程式 先用還原光碟或是DOWNLOAD 履行程式 做一次看看 不可再送修 省得多花錢

萬萬不要再買環天的東西了,我也是用GTV-380,買不到3個月就壞了,沒法開機,送修N次了,每次要用就當機,每次送修也只是幫你重罐,線在連座充也接觸不良,濫炸了,我還在保固內,我送修3次我放棄了,我又跑去買garmin,用他們家的衛星導航出門真的很不放心,想說可以看電視,收訊爛到不行,沒啥處所收的到訊號
過保固檢測要收檢測費用在3C產品上很正常,手機過保固送聯強也是要先收檢測費500,決定要修的話則免檢測費。
原利用 Gonav 用沒幾回就掛了...

現在改使用 garmin 是對的 售後辦事做的很好...
Garmin 的售後服務真的揪感心
dunhi wrote:
昨天晚上我的環天的G...(恕刪)
過保固要收檢測費,很公道
其實應當說,即使保固內應當也要收檢測費,只是廠商自行接收
當檢測與維修資訊委外外包時,保固期內,應當就是維修商會跟原廠報帳,或是登錄維修記實

有些即便是大廠,保固內若檢測發現是人為致使故障或損害,也是會收檢測費

我基本上是贊成收取這費用,究竟檢測也要花工夫
只是若是保固內,非人為身分,產品故障,那是產品品質問題,就不該該收,廠商應該自行接收

話說回來,這就是小廠的劣勢大廠的優勢
平常,大廠之所以比力貴,還貴在他的資訊委外服務(保固)
哈!是哦!
我這一台環天,是人家不要的,更新圖資後放大看不到景點,想說要寄回去看看,
看起來是圖資的問題,想說要寄給papago,
不外,看樓主的留言,似乎是環天那裡的問題。
這個…,要不要寄回去,我要斟酌了。
看起來你的導航比我的還新~~~我的是GV-360~~~從買到目下當今~一直頭好壯壯~讓我換機的來由都沒有~~人家也想換新的啊!!

Predator 21X有六大特點,台灣首單已有5台,也將採專人專件到府服務。林佳璋表示,宏碁在30年前也曾有發賣過單台30萬新台幣PC,不外那是以商用為主,銀行為主要客戶。而當今推出的Predator 21X是電競以小我的遊戲玩家為主,二者的客戶群略有不同。

(二)一般類組3類,共6個名額(另備取12人):

(時報資訊)

記者馮珮汶/台北報道

林佳璋暗示,本年的NB/PC市場還是微幅衰退,但宏碁將以創新及創意引領品牌逆向正成長。

住家位於台中縣大里市,
為連棟式透天厝
約在民國八十年之前落成.
加蓋的部份有(當初新屋就已加蓋)
1. 頂樓
2. 後防火巷(約三~四米, 延伸出二米左右)
若被舉報的話, 會被拆除嗎?
有沒有辦法可以合法化?

PS. 小弟不是想再加蓋違建, 只是想看看既存違建有沒有辦法合法

11/7 14:41
感謝各位網兄的回答

再請教一下
那透過改建的方式
有可能達到合法化的目地嗎?



11/7 00:21 Update: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請問小弟的該:
1. 如何補行申請執照
2. 如果想找專門的法律人員詢問, 要找?

謝謝人人的回答
違建合法化是不可能的。
現在的違建大部分都是隨報隨拆,如果違建侵犯公有地還會吃上官司。
chih0106 wrote:
違建合法化是不可能的...(恕刪)


感激網兄的回答,
不過根據小弟 google 的了局
合法應當是可行的

請參考

違章建築處置懲罰辦法

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講述之日起五日內實行勘查,認定必須撤除者,應即撤除之。認定尚未組成撤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劃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撤除之。


所以如今小弟的問題應該改成:
1. 若何補行申請執照
2. 假如想找專門的法律人員扣問, 要找?


感謝
你的情形不太可能補辦正當化的啦!

當初建築是依建築法申請建造的,你是過後違建的,要補辦合法,你要有鄰地的建地面積來補足您增建的面積,另外還要合乎前後左右的退縮建築法規限制等等‧‧‧

所以還是做好左右鄰居的公關,避免得罪人去舉報您吧!

※ 以上提供參考
所謂補申請是指被認定程序違建的個案,或是像樓上所言用其他的建地面積來抵用的,姑且還可以用罰款及補照方式處理,您的違建是頂樓和防火巷的實質違建,根本不可能補照。

尤其防火巷違建,本身就是違法的,且有害公共安全,台北縣市這幾年全面施作衛生下水道時,就專案把所有的防火巷違建一併解決,要求違建戶從地界上各退後75公分,清出1.5公尺的防火巷淨空空間,不但我家整排鄰居,整個台北縣市都是如此,到目前為止我沒有看到例外的個案。

我家對面一位老伯堅持不肯自己拆,最後拆除隊來了,狠狠的亂敲一通,還要求違建戶支付拆除費用,提供給您參考 。
我老闆跟我說過,走在傳統工業區裡哪一家沒有違建的!!
當然走在街道上,哪一戶人家是沒有違建的?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造就違建已經無所不在,豈論是在工業區或是住宅區,都是一樣,
說是即報即拆是沒錯,可是工務資訊委外部門有幾人?工務部門想的也是不要惹麻煩,有幾個會認真查辦?就算每個都賣力查辦,要查到民國幾年才會拆完?
我不是鼓勵違建,但是不消太擔心這種問題 ,只要不要影響公共安全,其他的就讓他放著就好!!

ps:自己資訊委外管理建築平安/消防十年經驗!!
請樓主想清晰,被舉發的是你、被拆除的是你、花錢的是你、惹出一身麻煩的是你、心驚肉跳的也是你.......

我就是被一群工班鼓動,「不會啦,我做那麼多都沒事」,最後搞出一身麻煩。等到失事時,那些工班兩手一攤,「你們這區的建管怎麼這麼麻煩....」,至於工程費呢,不僅照收不誤,做了收一次,拆了收一次,一毛錢都沒有少。

樓主自己想清晰,台中的情形我不知,至少在台北,被拆的風險很高,很麻煩,沒有絕對的掌控,千萬不要碰,工班的話參考一下就好,就當他在拉生意,除非工班敢包管,被建管查報、撤除的話一毛工程費都不收,否則萬萬別拿工班的話認真,公權力在市當局手上,不在工班手上。

樓上的同夥說得沒錯,既有的違建放著就好,萬萬不要再去動它,一動就有出問題的風險。

ERIC FONG wrote:
請樓主想清晰,被舉發...(恕刪)


感謝列位網兄的回覆,
是小弟一入手下手沒有寫清晰
我家的違建是新屋時就已加蓋的(民國八十年之前)
現在小弟想要的是看能不克不及有方法可以把加蓋的部分合法
不是想要再加蓋違建


感謝
tomato.taiwan wrote:
第五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呈報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需撤除者,應即撤除之。認定還沒有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劃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撤除之。


tomato兄
應當是您對誤解法條的意思了
這法條的意思是勘查後認定是不是拆除 , 若是"認定還沒有組成撤除要件者" 申請執照 --> 不代表你可以申請的過
更重要的是 舊有違建沒有被拆=\= "還沒有構成撤除要件者"
只如果違建 沒被拆的 只是被列管緩拆 不是說縣市政府承認你的違建是合法的
會緩拆 一是經費關係 二是違建大部門都是公寓
當局會用緩拆這招是進展跟著公寓或大樓老舊更新 天然淘汰 比較不會引發民怨
就教
如果初期公寓的容積率未使用完
可以將陽台變換設計然後外推成完全合法的建築嗎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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