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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4 19:06:04瀏覽4390|回應22|推薦30 | |
陳菊所帶領的氣爆死人團隊,利用高雄被氣爆市民的無知及畏懼訴訟過程冗長及麻煩的心理,巧妙推卸轉移該負的責任,加害者轉個身反站在替災民代位求償的角色,這不是惡劣的欺騙,什麼才是惡劣的欺騙?這不是陳菊高明的騙術,什麼才是高明的騙術? 高雄市政府官員罵孫大千,「國民黨記性差,不要還不要臉」。但是身為高雄人女婿,我要在這裡問一句,陳菊給災民的錢是「高雄市政府的公款賠償出來的」?是高雄市政府的國賠? 陳菊市府團隊沒錯? 這些先給氣爆災民的,不就是社會善心人士的捐款?這是社會善款給災民的補償,可不是高雄市政府認錯的賠償! 不要以為用社會的善款補償災民,然後轉個身「我變!我變!我變變變!」,死傷這麼多人,高雄市政府就沒有過錯?沒有喔!台灣在這種社會災難事件,還是有公理及正義的,不會被陳菊及其氣爆死人團隊給「完美欺騙」了! 更不會因為陳菊一哭,全部的高雄市民就忘了,陳菊搞出來多少冤魂!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該負6億多的四成,那就是高雄市政府市庫要賠2.4億多。但是現在因為高市府以高明騙術欺騙了災民,這2.4億因為超過二年的求償時效,是確定無法以判決結果拿到錢了!這不是陳菊坑了、騙了災民的錢?誰不要臉了? 好!或許因為選舉到了,高雄市政府說「後續審判結果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如法院判賠較多,會補給災民賠償金,如判賠較少,也不會向災民追討。」(希望說到做到,而且高雄市政府要向犯錯的公務員求償) 但是!陳菊這樣以高明騙術轉個身,被法院打臉現出原形「有四成最大責任」,不該出來公開道歉「我錯了」?要求陳菊道歉,是不要臉?要求高雄市府道歉,還是高雄市民不要臉? 高市府駁斥孫大千發言,要孫大千不要忘記法院究責的是26年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當市長時的排水箱涵工程。 排水箱涵工程是吳敦義時候做的,那民進黨執政二十幾年,難道都在睡覺不建設、不管理?從謝長廷到陳菊,難道高雄市民投票給民進黨,是為了聽到這種不作為只會推給前任的聲音?那選謝長廷、陳菊上台當市長幹什麼? 何況當年做排水箱涵的主管,現在不就是被民進黨提拔的高官? 陳菊、高雄市政府,不要不要臉,還說瞎話、幹話! 在睡菊團隊的治理下,氣爆死傷數百人,這悲慘的傷痛是事實! 陳菊及其團隊犯大錯了!陳菊沒有不道歉的理由,高雄市政府也沒有!這是法官的判決認證的! 以下是媒體報導。 高雄地院宣判2014高雄氣爆案,市府應負4成責任,前立委孫大千呼籲前高市長、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向全國人民致歉。高市府駁斥孫大千發言,要孫大千不要忘記法院究責的是26年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當市長時的排水箱涵工程,「國民黨記性差就算了,不要記性差還不要臉!」 新聞局長張家興表示,氣爆案發生迄今將屆4年,災害發生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調查,以及監察院和檢調機關的司法調查都隨即展開。市府在善款運用及代位求償機制上,也都透明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張家興呼籲孫大千不要選北部卻拿高雄刷存在感,「不要忘記法院究責的是26年前吳敦義當市長時的排水箱涵工程,更不要「套公式」發言,把氣爆案講得像昨天剛發生一樣,而抹煞社會各界對氣爆災後重建工作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對於「但因市府部分因已逾賠償請求權二年時效,免除賠償分擔,等於3000多位災民已無法向市府求償。」高市府強調,這類惡意的散播謠言,市府譴責不應利用災民痛苦惡意誤導。 法制局長陳月端也再次提出4點澄清表示,第一,6月22日的氣爆民事判決金額對於災民權益絕無影響,災民權益已獲完整保障。在法律關係上,災民已透過代位求償先獲得完整(百分之百)債權的求償救助金,才將債權讓與市府提告求償。因此外界流傳災民因一審判決拿不到市府的40%,純為誤解! 第二,判決中提及向高市府請求權時效消滅扣減之事,是市府與榮化、華運或是未來其他可能肇事者(如中油)責任分擔的問題,無關災民權益。無論三審定讞後終局判決市府是否有責、責任比例多與少,市府都會負起責任,請大家放心。 第三,攸關災民賠償金的是法院判決的總金額。目前統計,納入目前一審判決的市府四成責任比例,法院判決總金額(6億918萬)仍較代位求償審查金額(6億3481萬)低,約為代位求償審查金額的96%。 此判決結果,雖然證明代位求償委員會審查結果與法院實務見解相近,但災民身心煎熬應可獲得更多慰撫賠償,因此因應災民需求市府會繼續上訴,後續審判結果也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如法院判賠較多,會補給災民賠償金,如判賠較少,也不會向災民追討,請災民不用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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