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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10.論五行 [1] 金
2009/07/18 19:06:28瀏覽1909|回應0|推薦0

[1]

(喜本象,土生,空亡,煅煉,
 忌木旺、火旺、墓敗等火,水寒、金銷、刑煞剋害。)

金以至陰為體,中含至陽之精,乃能堅剛,獨異眾物,
若獨陰而不堅,冰雪是也,遇火則消矣。
故金不鍊不成器,
聚金無火,難成脫朴之名;
金重火輕,執事繁難;
金輕火重,煆煉消亡;
金極火盛,為格最精。
金火全、名「鑄印」,犯丑字、即為損模。
金火多、名「乘軒」,遇死衰、反為不利。
大火煉金,成名銳而退速。
純金滅水,遇富顯以贏餘。
金能生水,水旺則金沉;
土能生金,金貴則土賤。
金無水乾枯;水重、則沉淪無用。
金無土死絕;土重、則埋沒不顯。
兩金兩火、最上。
兩金兩木、財足。
一金生三水,力弱難勝;
一金得三木,頑鈍自損。
金成則火滅,故金未成器,欲得見火;金已成器,不欲見火。
金到申酉巳丑,亦可謂之成也,運喜西北,不利南方。

生於春月,餘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
性柔體弱,欲得厚土為助;
水盛增寒,難施鋒銳之勢;
木旺損力,有挫鈍之危,
金來比助,扶持最妙。
比而無火,失類非良。

夏月之金,尤為柔弱,形質未備,尤嫌死絕。
火多而卻為不厭;

水盛而滋潤呈祥;
見木而助鬼傷身;
遇金而扶持精壯;
土薄而最為有用;
土厚而埋沒無光。

秋月之金,當權得令,
火來煆煉,遂成鍾鼎之材。
土多培養,反惹頑濁之氣。
見水則精神越秀;
逢木則琢削施威;
金助愈剛,剛過則決。氣重愈旺,旺極則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
木多則難施琢削之功;
水盛未免沉潛之患。
土能制水,金體不寒,
火來取土,子母成功,
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為利。


《三命通會》卷一:納音、五行

10.論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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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論五行 [2] 木
10.論五行 [3] 水
10.論五行 [4] 火
10.論五行 [5] 土
10.論五行 [6] 徐大升《論五行生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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