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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案】海軍23人遭懲處 共計21顆星、28顆梅花
2017/11/22 17:45:54瀏覽751|回應1|推薦9
慶富獵雷艦案持續延燒,行政院列出國防部五大缺失,國防部今天公布慶富獵雷艦案的懲處名單,全案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計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司令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 。另外,「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有10人次遭懲處。合計全部共有28人次遭懲處,扣除重複名單後,23人被懲處,其中現任軍備局長梅家樹,曾任海軍參謀長,就被懲處了3次。懲處名單共計21顆星、28顆梅花。

據指出,國防部原先在上週就已經完成獵雷艦案違失調查,並列出懲處名單,不過,由於又爆出海軍提前付給慶富第三期款項24億事件,才又花一週時間調查獵雷艦預算報告產製違失人員名單,並在今天下午一併公佈。

經國防部專案小組自11月2日起,針對「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所列5大缺失,區分「招標前階段」、「招標文件規範」、「評選作業」及「履約管理」等4階段14項採購過程執行不當之處,逐項查證並檢視後,全案檢討國防部、軍備局、國防採購室及海軍司令部人員違失責任,計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司令等18人,分別核予「申誡乙次」至「記過兩次」不等處分。

國防部「海軍獵雷艦」案違人員施懲處名單如下: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前上將司令陳永康、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及海軍上將司令黃曙光等記申誡兩次,軍政副部長蒲澤春記過乙次。海軍司令部計畫處前少將處長刁中傑、現任中將指揮官唐華等記過乙次,前少將處長黃惠明申誡兩次、海軍司令部計劃處前上校組長蔡正男記過乙次、前上校組長胡嘉聖記過兩次、現任上校組長泰如龍記過乙次、中校研展官胡三華申誡兩次、前中校研展官邱意鈞記過乙次。海軍海發中心前上校副主任楊士德申誡兩次、現任上校科長林聖義申誡兩次。軍備局中將局長梅家樹申誡兩次。國防部採購室中將主任黃希儒、上將副處長陳文林等記過乙次、上將處長魏杰申誡兩次。

國防部辦理「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違失人員懲處名單如下:軍備局長梅家樹記過乙次、國防部後次長室中將次長胡展豪申誡兩次。現任海軍技校校長黃惠明申誡兩次、海軍司令部計劃處副處長胡嘉聖申誡兩次、中校研展官胡三華申誡乙次。梅家樹申誡乙次、軍備局少將副局長張忠誠記過乙次。海軍作戰處處長許金騰申誡兩次、軍備局計評處上校副處長張承德申誡兩次、中校研展官許承訓申誡兩次。

媒體詢問,海軍前司令董翔龍任內,確認獵雷艦案採最有利標、挑選評選委員,國防部檢討後認為沒有違失?對此,軍紀督察處處長莊惠安說,董梁龍確實是決定最有利標及決定評選委員者,不過,在行政院報告內,「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因此未做懲處。
 
媒體追問,因此國防部認定最有利標都沒問題嗎?評選委員不具備造船經驗也沒問題?莊惠安說,評選委員遴選,在採購法及相關準則內都很清楚,遴聘也是經由公共工程委員會系統選出,都是在各領域、學校擔任教授,甚至在造船部分有所涉獵,才會放入名單,「委員專業是沒問題的。」(政治中心、符芳碩/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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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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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12:47

慶富案/懲處不痛不癢 如何服眾

2017-11-24 00:18聯合報 卡茲達賜/公(屏縣滿州)

慶富獵雷艦案延燒,一丁點的懲戒就想擺平如此大的窟窿,這樣叫人民信服,可能嗎?

民脂民膏得來不易,一張罰單、一份稅捐,要積多少才能成千上億,國防部海軍未能審慎行事,從事前規劃查核、事中進行、事後控管,一路錯到底,誠如行政院副院長所說,公股行庫,開著金庫大門讓慶富搬錢,天下有如此便宜行事的好康嗎?

這下子艦造不成,國家損失數百億人民血汗錢,及難估計的後續不良效應,難道銀行授信可以如此輕忽不察嗎?尋常百姓為棲身立命,多貸點房貸,公私營行庫就百般刁難,壓低貸款成數,身為國家決策者及決策執行者,如此輕忽不嚴謹,叫人民如何效忠國家、相信政府?

本案執事之國防部、海軍更是應負最大之責任,記過申誡這種不痛不癢的懲處,難以服眾。

刑不上高官,為台灣官場常態,特偵組雖已遭廢棄,此時監察院更應本著職司憲法賦予的監察功能,發揮勿枉勿縱,懲戒彈劾這些戴著星星說瞎話、做壞事的高官顯要,不要認為記一兩個申誡就想扛整個獵雷案,人民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