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區大學英語教授說:「如果我觸摸聖經,它會在我手中起火。」我聽了有點難過。那天早上,我們閱讀的小說裡引用了一節聖經的經文,當教授注意到我拿出聖經查閱時,她說了這一番話。這位教授似乎認為自己的罪孽過於深重,以致無法被赦免。可惜我那時沒有勇氣去告訴她關於上帝的愛,以及聖經明確指出,我們隨時都能尋求上帝的寬恕。

在尼希米記就有一個悔改和寬恕的例子。以色列人雖然因為犯罪而被擄,但後來他們得到允許返回耶路撒冷。當他們安定下來後,文士以斯拉便向他們宣讀律法(尼希米記7章73節-8章3節)。百姓承認自己的罪,並且謹記縱然他們犯了罪,上帝仍沒有丟棄或離開他們(9章17、19節)。他們一呼求,上帝就從天上垂聽,並以憐憫和恩慈寬容他們(27-31節)。

同樣地,上帝也一直寬容我們。如果我們選擇承認自己的罪並求告祂,祂也不會離棄我們。但願我可以回去告訴這位教授,無論她過去如何,耶穌都愛她,並希望她能成為上帝家中的一分子。上帝對你對我也是如此!我們都能來到上帝面前尋求祂的赦免,祂必會饒恕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