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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邪說之一
2010/01/06 14:30:36瀏覽573|回應0|推薦4

“正念”邪說之一

  研究佛教的人都知道,佛教的基本理論有“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而在“八正道”中,它包括“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可見“正念”屬於佛教術語,是“八正道”的內容之一。按照佛法講,“正念不是無念,正念是無邪念”,“無邪念它有正念,正念是無所不知;換句話說,它是活的,活活潑潑”,“以佛法的標準來說,與自性相應的是正念,與自性相背的就是邪念”。(摘自《大方廣佛華嚴經》[正念勤修涅槃道])。

  以剽竊、篡改佛法起家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對佛教之“正念”更是情有獨鐘,在剽竊的基礎上拋出邪性十足的“發正念”邪說,並將其作為大法弟子必須完成的“三件事”之一擺在大法弟子日常修煉的重要位置,論述頗多,然細究之卻發現與佛教的上述主旨大相徑庭,且用心極其險惡。

  一、李洪志早期剽竊、拋出“正念”邪說是出於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的需要

  早期,要求弟子堅定“正念”是李洪志對弟子實施精神控制,排斥其他外來信息,考驗對“大法”是否忠貞的重要手段,包括四層含義:

  (一)正念就是破除常人的觀念,堅定對“法輪功”的信念。李洪志1999年5月在《澳大利亞法會講法》時說,“修煉者不會輕易在常人中形成觀念,一切都是以法為上,用法破迷,破除常人的觀念,用法衡量一切。除了堅定正念維護法,對於常人的事做而無求,行與不行都沒有執著,更不應該有固定的觀念”,要求弟子“堅定的學大法”,“把後天形成的一切觀念去掉”(1998年7月《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李洪志還強調說,“思考中用人的觀念還是用修煉者的正念,做出的事情結果是不一樣的”(2003年11《亞特蘭大法會講法》),“人的思想占了上風,那他就會走向人;神的思想與人的正念占了上風,他就會走向神”(1997年4月《舊金山法會講法》),通過上述歪理極力給信徒洗腦。在一定程度上講,李洪志拋出“正念”一說的目的就是對“法輪功”弟子實行精神控制,也就是說,堅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說就是“正念”,其他常人的一切觀念都是“邪念”,所以要“破常人觀念”。而且,現實生活中也的確發生了大法弟子“隨著不斷的學法,頭腦中的事情越來越少,甚至有時什麽都不想思考”(1998年9月《瑞士法會講法》)的思維麻痹狀況。

  (二)堅定正念就能夠修煉成功。李洪志安撫和告誡弟子說,“不怕有這些常人的東西,行為上能夠抑制它,能夠堅定自己,堅定正念,行為上做好,這就是修煉”(2004年5月《芝加哥法會講法》),還危言聳聽地說,在這個過程中,“盡管你帶的不好的東西挺多”,但“只要你有決心往上修”,“最終還是可以修成的”(《中國法輪功》)。修煉“法輪功”是李洪志的主授,且關卡多多、困擾重重,在能否“功成圓滿”這個問題上當然離不開“正念”,這是事關“過關”、“邪悟”和“不二法門”的重大問題,李洪志當然不能輕視。

  (三)正念由“法”產生,學法能夠強化和堅定正念。李洪志迷惑弟子說,“唯一能夠使你產生正念,能夠使你修煉上去的,最根本的東西就是這部法”(1999年5月《澳大利亞法會講法》),“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幹擾》)《轉法輪》這部“法”裏處處都是李洪志下的“麻藥”和“圈套”,越多學“法”,離“常人”的正常狀態就會越遠,最終成為千人一面的玩偶,只能機械地麻木地聽從師父李洪志的“安排”和指揮了,李洪志要的就是這種“正念”。

  (四)正念威力強大,有多強的正念就有多大的威力。李洪志讓弟子堅定正念,當然要賦予“正念”強大的“神威”,他聲稱正念能構成大法弟子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兩語》)。並吹噓說,“其實大法弟子每個人都是有能力的”,“動真念時都是威力強大的”(《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如果弟子們“同時發正念,那五分鐘邪惡就在三界之內永遠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美國佛羅裏達法會講法》)。還責怪弟子、推卸責任,稱如果弟子“一開始就做的很好的話,可能邪惡現在都沒了”(2007年4月《紐約法會講法》)。這方面的“論述”實在太多了,按照李洪志的說法,“大法弟子的正念是誰也破壞不了的”(2003年4月《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正念一強”,“什麽都能解決”(2004年2月《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之所以邪惡還存在,就是因為大法弟子的正念不足,這是李洪志在認定責任歸屬問題上的不二選擇。在這裏,一方面李洪志用“正念”給大法弟子撐腰壯膽,另一方面煽動弟子“放下生死”為其賣命,同時還把存在“邪惡迫害”的原因歸結為大法弟子的正念上,其險惡用心極其明顯。

  可以看出,拋出“正念”就是李洪志統一大法弟子思想、籠絡信徒人心、擴大“法輪功”組織的實際需要。其目的就是把信徒繞進修煉“法輪功”就是正念、背棄“法輪功”就是邪念的思維怪圈,逐步把他們教化成毫無思維精神麻木唯命是從的機器人,任由李洪志擺弄的棋子,為“宇宙主佛”對抗“常人”“政府”所用。

  二、“發正念”是李洪志運用“正念”進行精神暴力活動的新伎倆

  2001年以後,出於對抗中國搗亂社會的鬥爭形勢需要李洪志開始誘導和督促弟子運用“正念”開展精神暴力活動。

  2001年4月24日李洪志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經文中最早提出“發正念”一說。隨後,“明慧網”連續發表《發正念》、《再發正念》、《三發正念根除邪惡》、《正念的作用》等文章,為“發正念”搖旗吶喊,宣傳發動。

  2001年12月29日李洪志在《美國佛羅裏達法會講法》中將“發正念”列為大法弟子在“正法”時期的“三件事”之一,並將其作為制止和鏟除“邪惡”的最重要手段。此後幾年間,李洪志陸續發表了《用正念看問題》、《正念》、《正念除黑手》、《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徹底解體邪惡》、《全面解體三界內一切參與幹擾正法的亂神》等經文,將“發正念”全面推而廣之。讓我們看看李洪志關於這些“走在神路上”的弟子運用“正念”、使用神通的問題論述:

  首先,李洪志聲稱,大法弟子是可以並且有能力運用功能“發正念”的。他鼓勵弟子說“發正念是展神通,說白了就是功能的運用,目地是清理邪惡爛鬼”(2003年2月《元宵節法會講法》),“大法弟子發正念清理邪惡對你們的迫害,正念純正的做是可以的”,“你們能做這件事情。”(2002年3月《北美巡回法會講法》)李洪志以肯定的語句,打消了弟子對“發正念”行不行、能不能的顧慮。

  其次,李洪志嚴厲要求,不管弟子有沒有能力都要“發正念”。他說“我告訴大家,現在所有剩下的能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就是我們學員自己的原因”,“所以發正念這事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管你自己覺的有能力和沒能力,你都應該去做”(2001年12月《美國佛羅裏達法會講法》)。同時,李洪志沒忘給弟子吃顆定心丸,指出弟子二十四小時都被功和法煉著,在“發正念”的時候,“打出多少能量都不會損失,而且功能會自己回來”,“其它消耗很快也會補上”(2004年11月《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李洪志先生一貫喜歡逼迫弟子強人所難:正法是這樣、救度眾生是這樣,“發正念”也是這樣,不管弟子有沒有能力都要去做。

  再次,李洪志明確規定了“發正念”的手法和形式。在《發正念兩種手印》中李洪志給弟子們規定了“單手立掌”和“蓮花手印”兩種手印,並配了圖片,明確了“發正念”的“十六字”咒語,即:“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明慧網還專門登載了李洪志“發正念”的照片,明確要求全球大法弟子統一時間“發正念”,2001年5月25日明慧網就“發正念”的時間、口訣、要求進行了統一部署,隨後還對全球“發正念”的時間等做過幾次修改,要求從2001年的6月10日起,“全世界大法弟子將每周一次,在固定時間內共同發正念清除三界內破壞大法的邪惡”。通過這些有組織的手法和形式,李洪志給大法弟子樹立了一個意念上的共同敵人,企圖通過精神暴力活動統一和凝聚輪心。

  最後,李洪志還惡狠狠地指出,對於幹擾大法的生命是不能心存善念的。他說,“你們在發正念的時候”,“對另外空間那些破壞人類的亂七八糟的生命”,“是不能客氣的,也不需要對其講什麽善”,“要立掌清除它”(2003年4月《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在“師徒問答”時,確有許多弟子提到“發正念”與“善”的關系問題,認為那是有違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宇宙特性”的,所以心存顧忌;在這裏,李洪志統一了大法弟子的思想,聲稱對“亂七八糟的生命”“是不能客氣的”,同時巧妙地把清除的對象轉移到了“另外空間”,以減輕大法弟子在現實社會中的負罪感。

  綜上可以看出,在“開天目”“遙視”、“攝魂大法”服“邪靈”或“鏟除邪惡”之外,“發正念”可謂李洪志參照“巫咒”而“自主研發”出來的賦予大法弟子的又一重要“神通”。弟子有神通,現實中所謂的“迫害”還這麽嚴重,當然得讓弟子在“正法”的路上“有所作為”了,“發正念”圓了李洪志關於“正念”有威力的說法,煽動了弟子開展精神暴力“維護法”的熱情,可謂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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