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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4 08:55:27瀏覽592|回應0|推薦1 | |
“法輪功”反進化論宣傳質疑(轉) 為了給自己披上“創世主”與“救世主”的神聖外衣,以便制造“教主崇拜”,李洪志不斷地編造各種邪說,大肆進行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歷史的反動宣傳。其中,反進化論宣傳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這又一次證明了只有愚昧才與科學作對。 在各種場合,李洪志不斷地欺騙“法輪功”練習者,宣稱自己是最高的“創世主”。可是,他當面一套,背後又是一套。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會見新聞媒體,當記者問“人稱您是‘亂世救世主’”這一問題時,他撒謊說: “有人說我是神,有人說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師,有人管我叫這個、那個,叫什麽都有,我封不住每個人的嘴,可是我從來沒叫人把我當作神看……我說我坐在你們面前的就是一個人像俱全的人,我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我沒有把我當作什麽精神上的突出人物,我不談我自己的情況,我也不允許別人去寫我的什麽簡歷過程,我從來不宣傳自己。同時剛才你們也聽到,我告訴他們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 真的是“從來不宣傳自己”嗎?《轉法輪》後面的“小傳”算什麽?下面這些話又算什麽呢? “這麽大的法給宇宙不同生命開創不同生存環境,造就整個宇宙的這麽一部大法……”(《瑞士講法》) “這個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們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長春講法》) “我對著空間一說形成什麽,馬上就形成了。還可以隨意造出任何東西,在空中一畫就會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間。也就是說,過去講造世界啊,或造一層天啊,佛經中講的造宇宙啊,就是佛力的體現。”(《轉法輪·卷二》) (按:這是李洪志打著佛教的旗號,在肆意編造歪理邪說。在佛經中,既沒有講過佛是宇宙的創造者,也沒有講過佛是宇宙的主宰者,而且也從根本上否認了宇宙有創造者或主宰者的存在。) 為了給自己是“創世主”奠定理論基礎,李洪志不斷地編造著神造宇宙、神造人類的神話。 “我剛才講的神造人,造這個地球是為了給人生存。”(《歐洲講法》) “人真的是神造的。”(《長春講法》) 這自然就涉及到一個科學問題:人類到底是進化來的,還是由神創造的?其實,這在科學上早已不是什麽問題了。但作為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進化論、細胞學說和能量轉變與守恒定律)之一的進化論,是阻擋李洪志登上“創世主”寶座的一塊絆腳石,自然也就首當其沖遭到李洪志的反對,為此,李洪志編造了一系列反進化論的謠言: “人類現在認為人的發展是進化來的,可是進化論是根本不存在的。我們在修煉界覺得人在糟蹋自己,我們看著人把自己和猴子聯系起來都覺得很可笑的。人根本就不是進化來的。達爾文拿出他的進化論的時候漏洞百出,最大的一個缺陷就是從猿進化到人、從古生物進化到近代生物,中間的過程都沒有。不只是人,生物、動物都沒有。這怎麽解釋呢?”(《美國講法》) “達爾文說人是猴子演變的,人都相信人是猴子演變的。結果就按照這個理論推來推去。”(《轉法輪·卷二》) “為什麽沒有人和猿之間的這種人存在呀?其他物體不只是人,他所說的進化的動物都沒有中間過程。”(《悉尼講法》) 這些謠言實在是太拙劣了。對進化論一無所知的人,也敢來談進化論,真是不自量力。 首先,哪本書上說過人是猴子演變的了?進化論頂多是說,人類與現代類人猿都是由一種已滅絕的古猿演變而來的,人類與現代類人猿同祖。況且,說人是從猿進化來的,是法國博物學家拉馬克在1809年提出的,並不是達爾文。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要比拉馬克學說晚半個世紀呢,怎麽胡亂地把功勞硬安到達爾文頭上了呢? 其次,真的“沒有人和猿之間的這種人存在”嗎?難道沒有聽說過“猿人”?真不知道李洪志初中課程是怎麽學的,總該知道有“北京猿人”、“藍田猿人”或者“元謀猿人”吧。最初的人類(猿人)骨骸曾在印度尼西亞的爪哇,中國的北京周口店、陜西藍田、雲南元謀和安徽和縣,聯邦德國的海德爾堡以及坦桑尼亞、阿爾及利亞等地發現。比較為人們所熟知的是,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溶洞中,發現了世界著名的中國猿人北京種化石和山頂洞人化石,以及相應的文化層。怎麽能說“沒有人和猿之間的這種人存在”呢? 其實,從猿到現代人類的演變,經歷了臘瑪古猿、南方古猿、猿人、古人、新人等幾個發展階段,“猿人”只是從猿演化到人的中間過渡狀態中的一個環節。雖然,要形成進化過程中間環節的化石條件非常苛刻,概率很低,但是,迄今為止,人類還是發現了幾千具(十多種)從猿到人的過渡型化石,對這些人科化石的介紹,可參看以下網頁: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fossil-hominids.html 因此,說“沒有人和猿之間的這種人存在”,純粹是不顧事實的胡說。科學必須有確鑿的證據為依據,沒有證據而又嚴重違背事實的說法,只能是狂妄無知的歪理邪說。 再次,說“不只是人,生物、動物都沒有(中間過程)”(註:生物已經同時包含了動物與植物,為什麽還要再提出動物來與生物並列?),也是與事實大相徑庭的。同樣,在全世界,人們也已經發現了數千種進化過渡型化石。比如,從恐龍到鳥的過渡型化石最早發現的是始祖鳥,而後,在中國、西班牙、法國等地又各發現了幾具與始祖鳥類似的過渡型化石。在下面這個網頁中,列有三百多種脊椎動物的過渡型化石: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faq-transitional.html 關於人類起源問題的研究,進一步證實了進化論的正確性。18世紀中葉,瑞典生物學家林奈把人和猿、猴歸入一類,稱之為靈長目。1809年拉馬克提出人是從猿進化來的。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在《物種起源》(1859)和《人類起源與性的選擇》(1871)中,用動、植物演變與進化的大量事例揭示了生物的進化規律,指出了人與高等動物的親緣關系及人類在生物界的位置;以大量事實論證了人類是進化的產物,是通過變異、遺傳和自然選擇從古猿進化來的。赫胥黎在1863年發表《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提出人類和猿類是由同一祖先而來的“人猿同祖論”。1868年海克爾在《自然創造史》一書中進一步用事實論證了人猿同祖論。 此後,由於大量古人類化石材料的發現,尤其是分子生物學的研究結果證明,人和猿最早分化的時間是在距今500萬年以前。其進化過程大致為:森林古猿裏的幾個種是各種現生猿的祖先,其中有一個種進化成最早的人類代表——臘瑪古猿,以後由臘瑪古猿進化成距今400萬年前的南方古猿(人類的進化系統樹既不是一條階梯,也不是祖先後裔的簡單直線關系,而是更為分散的、灌叢式的進化系統),然後經過直立人,即猿人,這是古猿向現代人過渡的重要階段,約在200萬~20萬年前,能制造石器進行狩獵,能直立行走,會用火;再就是早期智人,又稱古人,約在20萬~4萬年前,能造復合工具,會人工取火;最後是晚期智人,又稱新人,約在5萬~1萬年前,在解剖結構上屬現代人,從遊獵到早期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有了更明確的社會分工。1萬年以來的人類稱為現代人。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人類借助於分子生物學的研究方法,采用蛋白分子進化的速度,即“分子鐘”的方法,以及通過比較蛋白質、基因序列等等先進的方法,不僅能夠定性地說明人和猿有許多近似之處,而且能夠定量地算出其近似程度,甚至推算人、猿分化的具體時間,以及哪種猿人是我們真正的直接祖先,等等,這些都進一步證實了進化論的科學性。 還是那句話,科學是講證據的,如果李洪志師徒真想否認進化論的正確性,那也非常容易,只要拿出一具幾百萬年前,甚至幾十萬年前的與現代人特征完全一致的人類化石即可。按照李洪志的說法,甚至數千萬年前,現代人也一直存在著,只是那時的那一茬人類,絕大多數在當時就都毀滅了,只留下了一少部分,也就是現代人的祖先,因此,一定會有化石留下的。然而,這無異於緣木求魚,因為按照進化論,那時根本就不存在現代人。 李洪志為了反對進化論,又制造了物種產生的災變論。他說: “說今天的動物是進化來的,我說根本就不是。由於大陸板塊的變化,不同時期周期的演化,是換了物種。如果我們今天大陸板塊沈下去,重新從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中升上來的大陸板塊,會有新的物種存在,產生新的物種。那麽它再沈下去,還會產生新的物種,這個地板塊如果把那個地板塊再重新換了,再過多少年,再把這個地板塊再換上來,那麽它也不是原來的物種,它還會產生更新的物種。”(《大法義解》) 這種說法是完全違背辯證法的。 辯證法的根本規律,或者說辯證法的實質與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即矛盾規律。辯證法認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和現象都包含著矛盾,換句話說,宇宙及其宇宙中的一切萬事萬物都是矛盾(多種因素)構成的事物;任何事物都處於無窮無盡的運動變化之中,都是過程中的事物,事物發展變化的源泉與動力就是矛盾。矛盾雙方的又統一又鬥爭,推動著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從而造成了事物的產生、發展與滅亡,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廣義進化論。 人們一般把生物進化簡稱為進化,指某一物種、生物的某一類群或整個生物界的歷史發展。而人類科學上所說的廣義進化論,是指事物逐漸變化、發展,包括天體的演化、生物的演變和社會的發展等。生物進化以宇宙進化為基礎,並向前發展到人類社會的進化。 任何新事物,都是前面舊事物滅亡後的產物。舊事物是新事物的基礎,新事物是對舊事物的否定,新事物不斷代替舊事物,就構成了事物的相續變化與發展。當一個事物滅亡了,並不是什麽都沒有了,而是相續產生了另外一個新生事物;任何新事物的產生,都不可能不以任何舊事物為基礎而憑空產生,都是對舊事物的揚棄的結果。任何一種生物物種也都在隨著各種內外環境因素的變化而不斷發生著微小的量變,這種量變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產生質的變化,這種質的飛躍的結果就是新生物種的產生。 李洪志反對進化論,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即制造“教主崇拜”。然而,李洪志畢竟不學無術,因而又常常說出些自相矛盾的話來。 “功能是人體的潛能,隨著我們人類社會的發展,人的大腦思維越來越變得復雜,越來越看重現實,越來越依賴於所謂的現代化的工具,這樣,人的本能就越來越退化。”(《轉法輪》) “這種超感功能,過去叫他心通,是人的潛能、本能,可是今天的人類都在退化,你還得重新修煉,返本歸真,返回你的先天本性,你才能具備。”(《轉法輪》) 這裏,我們不想再對這種說法本身的對與錯進行評斷,只是從另外的一個側面,揭露李洪志思維邏輯的混亂與矛盾。很顯然,有“退化”就一定有“進化”,二者是相依而存在的,甚至“退化”本身也屬於廣義的進化,說只有退化,而沒有進化,那是李洪志的退化論,是與科學毫無關系的。 其實,我們完全可以拋開生物進化論的具體細節不說,至少生物進化論的理論思想是科學的,是符合辯證法的基本規律的,是廣義進化論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李洪志一方面打著“真正科學”的旗號,另一方面卻大肆破壞科學的進化論,顯然是自打嘴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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