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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_新建(複製)公司碼_也需新建(區分)成本控制範圍
2019/10/05 15:08:36瀏覽758|回應0|推薦0

一般公司於建置SAP架構時,採用一個成本控制範圍.多個公司碼結構.

意即雖公司碼不同,但使用相同的成本要素.

在這樣架構,新增公司碼時,只需注意新增公司的注意事項即可.

但若複製新公司時,成本控制範圍也需區分.

提供兩個方向參考.

方法A.

1.複製新公司(不選擇複製範圍)步驟完畢後.

2.批次新增成本要素

方法B.

1.於複製新公司時,選擇要複製的範圍

   可選擇成本控制範圍,信用額度等

方法A與B 均是在新增建立一個公司,差別在有沒有連同成本控制範圍一併複製.

個人習慣採用方法A.

所以紀錄上批次建立成本要素方式

1.OKKP 成本控制範圍與公司碼維護後

2.建立成本要素

   手動建立 KA01

   自動批次建立 

   i.) 設置科目表OB13

   ii.) 設置欲新增的科目表範圍OKB2

   iii.) 新增執行計畫 OKB3 / SM35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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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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