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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1:18:48瀏覽20|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6/232.公司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6月9日及6月17日分別補公告本公司於103年5月14日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持股百分之百子公司,及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持股百分之百子公司,因公告之董事會日期誤植為103年5月13日,特此公告更正為103年5月14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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