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人生
2015/9/18 金門浯江副刊
作者宋明理雪
如果人生是不斷的事件之組合,那我好像是這些事件當中永遠的生手。有太多的第一次讓人忍不住戰戰兢兢,而那永遠生澀的我,只能不斷地學習。包括第一次上學、交友、婚姻、遇到騙子、處理失火、遇到善心人士、司琴、接受訪問、上班、職場調適與轉換……人生有太多不斷發生的事,讓我這個即使是缺乏學習精神的人,永遠處在學習狀態中,而且要很努力地學,不然怎麼過得了這些個關卡?
有的人可能會疑惑,在同一個單位服務很久了,還會是新手嗎?會,科技進步、主管換人,甚至下游廠商換人…很多因素,也都會讓老手處在新手的地位。而且,遇到一件以前沒遇過的事,人生閱歷再深的人,也可能馬上變成新手。
之前,因為一點小糾紛與人在簡易法庭調解,由於事情實在太小了,在庭外協調之後達到和解之後再進去補程序。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親臨法庭,那種感覺很像到了醫院。只是,每個人在醫院是各看各的病,在法庭卻是兩個人一起看同一樁病,旁邊還有相關人等著幫助或做證,使用的語言也非一般生活用語,而關鍵是法條和判例。
我發現,庭外調解安排的桌椅,兩造與協調委員距離較近,正式法庭則兩造與法官距離很遠,是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嗎?其實,不管是什麼事,一旦須要到法庭見的時候,就已經有「作戰」氣氛,陷入一種攻防的策略,而不是一般的人際互動。
有時我覺得,為了一件有爭議的小事而走法院,實在很浪費時間,但是,不去的話會被罰錢,而且,事情也不會自動解決。一開始,我跟兼具我的法律顧問角色、正在準備律師考試的朋友說:不然,這樣吧!我去他家找他談一談,說不定事情就解決了。
朋友說:「這樣做太冒險,萬一他說你『威脅』、『恐嚇』……,在法院旁邊有很多人,比較安全。」像這類法律人的思考模式,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為了學習,朋友常常去法院,他看過很多人吵架、情緒失控…總之,最黑暗的事,就在最主張正義的法院發生,也不無可能。他甚至悲觀地說,知法玩法的人一堆。當然,法院也有正面意義,因為它可以讓事情獲得某種程度的解決或補償。
不管在哪一個場域,每當回首生澀的我,想起那僵硬、不自然的軀體與言語就不禁莞爾。究竟要到何時人才會變成人生場上的老手或好手?是經歷很多新事之後嗎?是發狠下功夫研讀與學問的陶冶和造就嗎?是……要有什麼樣的魔鬼訓練嗎?不一定。
其實,除了最基本的是要勤做功課和持續學習,當人面臨任何局面都能不著急、害怕或憂慮,以從容、自信和不卑不亢的氣慨面對時,就離「老手」的境界不遠了,這時輕鬆自在的「老手」,先給自己一個會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