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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申請條件(書多讀一點,知識多吸收一點)
2009/04/19 01:23:25瀏覽9298|回應3|推薦7

今天去問申請低收入戶的基本條件

第1全戶財產證明

第2是96年所得證明

第3 全戶的戶籍謄本

第4全戶的郵局存簿

第4勞保投保資料表

第5有榮民身份者

第6租屋者

第一我們沒房子,但我媽有房子

所以全戶財產證明是證明你的土地及房價不超過260萬

全家所得收入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最底生活費的標準為9829元

以上2點我們合乎標準

現在財產證明以及所得證明辦好了

全戶的戶籍謄本也OK

全家人的郵局資料都OK 剩我媽的再跟他拿就好

勞保資料16歲以上-65歲以下有工作能力者

所以我們2個小孩,一個不到2歲,一個不到1歲

我媽是70幾歲的老人家,所以只要申請我們夫妻倆的就OK

還有我媽是有榮民身份所以我必須拿相關的文件出來,這也OK

最最不爽的就是租屋這一項

當初簽約時有簽名沒蓋到章

結果今天市公所的人叫我補給他

我打電話給房東想說請他蓋個章

結果說政府會不會查到他那裡去

到時候又要他繳什麼稅金,還是地價稅或房屋稅會增加的

向上次我們詢問她可不可以把戶口簽到租屋這裡,因為現在政府有租屋輔助

他就緊張的要死,說稅金會增加,結果我們就作罷

結果現在只是辦個低收入戶而已請他補蓋個章而已

她也可以說一大推,就算我不申請好了這個章也是要蓋的

現在是有錢人欺負我們這些低收入戶的人嗎?

那全台灣有多少低收入戶的家庭

那你不是全部得罪光光了

多讀一點書吧或者是多吸收一點知識吧

我們申請低收入戶政府要查也是查我們

我不懂你跟我非親非故政府查你幹麻

這一點知識都沒有 哀哀哀哀哀

( 休閒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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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Mic
2014/01/22 19:42

不能姑息養奸 

違法逃漏稅本就不該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該讓房東逍遙法外

(mingcheyang.tw@gmail.com)

路人甲
該死的有錢人
2009/12/28 17:17

路過看到你的文章

剛好我家也要申請低收入戶

不知道會不會很難?


星云&星月的老爸
請向稅捐處提出檢舉
2009/06/04 17:32

請你向稅捐處提出檢舉,並舉出那天向房東提出請求被拒絕.
到時他會被罰更多錢...

到時你也要準備搬家吧?!

一家之主(z71513) 於 2009-06-08 09:51 回覆:

喝喝

當初聽到是非常氣的

但現在都還好了

不計較那麼多

誰叫他們有錢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