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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1 16:48:11瀏覽479|回應1|推薦4 | |||||||
引用文章城仲模、9綠委 旁聽受阻很不滿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民眾不管身分是誰,法院都一視同仁,扁案按規定必須事先申請旁聽證。有記者詢問,立委拿別人的旁聽證進入法庭,是否符合規定?黃俊明回答,領取旁聽證的民眾,法院都有登記身分證字號,「這事我們要再了解」。... 有他們吵一吵也好!讓大家搞清楚法院旁聽的真面目...黃發言人要了解??最好請教我們的露西佛爾..她最清楚狀況! http://blog.udn.com/ying6100/3114421 引用文章這款的民主進步,不要也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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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