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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2 12:34:58瀏覽290|回應0|推薦4 | |
最近台灣社會就死刑存廢問題,掀起了一陣波瀾,法務部長曾勇夫四月廿八日簽署四名死囚執行令,四人在四月30日七時卅分,分別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監獄刑場伏法,改寫過去四年台灣死刑零執行的紀錄。
槍聲劃過寂靜的刑場,也讓廢死聯盟群情激憤,這讓我想起在我就讀的師範體系中曾經發生的一個很令人心痛的案件--發生於1986年的“湯英伸案”。對照當今殺人烹食後還冷血在法庭上冷笑的陳金火,我不禁要嘆,這個社會的公義在哪裡?為這些窮凶惡極的人請命,那當年那個連被槍決都拒打麻醉也要用痛來贖罪的單純少年,如此壯烈的求死,又怎不讓人更加的不捨?
我從不願意去評論廢除死刑的該與不該,但做錯事理應付出代價,不是嗎?今天你們只為不明所以的理由,極力運作各種手段來為這些連禽獸都稱不上的死囚請命,更不惜鬧上國際,我真的想問:正義是什麼?人權是什麼?那些受害者被欺凌致死的痛,又有誰為他們伸張正義、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從昨天看到重啟槍決死囚的新聞後,內心一直無法平靜,曾經擔任過少輔義工的我,真的覺得應該為走錯路也願悔改的人留一條生路!但對這些殘酷又毫無悔意的殺人魔,讓它們為犯行償命也是應該的,否則社會公理與秩序何以維繫? 湯英伸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犯案時還未成年,伏法時還不滿十九歲,又符合自首條件,若與現在另一案件--雙面殺人魔陳瑞欽先後殺害兩名妻子以及三個兒子詐領保險金,還性侵殺害一名女子,本應重判死刑,沒想到卻因自首投案,台南高分院在更七審時大逆轉改判20年有期徒刑,相較之下,那湯英伸之死實令人更加唏噓!我懷著沉重的心情,來悼念這青澀卻有勇氣悔改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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