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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無須對洪素珠扔石頭,只需認錯。
2016/06/12 10:00:50瀏覽2039|回應21|推薦19

洪素珠幾段飆罵榮民伯伯的影音檔,聽得出她邏輯清晰、思考敏捷,絕非一般精神異常者。台灣民政府第一時間出來,對領有該「政府」身分證的她狠狠切了兩刀,三民自更是努力將「洪素珠之亂」倒向外省人第二代的行為,試圖混淆視聽,製造假象。

活素珠自述: 我去戶政事務所調出我有日本時代的謄本,我的父親在中國東南廣東出生,隨著阿公回到祖居地台灣。

所以從洪素珠的描述來看,她的父親應該是出生於廣東的本省人子弟,而這也是為什麼她會有日據時代戶籍謄本的主要原因。因為根據洪素珠所參加的台灣民政府規定,若祖先三代並非1945年以前就在台灣有戶籍者,是不被允許加入該組織的。(洪素珠是日本人? 台灣民政府網頁會說話)

洪素珠當然不是外省第二代,她是出生於大陸的「本省人的第二代」,其實也就是標標準準的台灣人,和外省人一點渣都沾不上。

ETtoday媒體報導:

她面對媒體時十分冷靜,還說「既然你們(媒體)注意到了,其實這個是存在台灣的社會問題。」

她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在民進黨長期執政的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區,一般民眾被灌輸的觀念:

「榮民14000元的就養金領到死,勞工、農民做死做活退休還沒榮民領得多。」

南部民眾長期被民進黨灌輸這種階級對立意識,對榮民、外省人開始憎惡,所以,產生了洪素珠口中「存在台灣的社會問題」,台灣政府養「中國難民」的邏輯也順理成章不脛而走。類似洪素珠的言論、思想,在廟口、公園、市場、大樹底下、地下電台..........甚至在學生課堂裡,如洪水般蔓延開來,匯成一股巨流淹漫在南部地區每一個人的生活裡,然後民進黨巧妙地將它與國民黨結合,因此,民進黨在南部選舉無往不利。

有人要問,既然洪素珠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可是包括民進黨、台灣民政府為何急於將她碎屍萬段?很簡單,因為洪素珠咄咄逼人的嘶吼嗆聲與無情羞辱,影片中的伯伯身分不再是單純「外省榮民」,台灣人看到是一位無辜的老人面對一頭狂吼的野獸,拄著柺杖默默獨行,步履蹣跚,無助、無奈幾近淒涼的身影慢慢回頭,而啃噬他的人依舊歇斯底里不曾中止,我相信很多人心裏是萬般不捨、噙著眼淚的。

在這段影片中,「外省榮民」早已幻化成2300萬人心中的父親、爺爺、阿公,令人揪心、隱痛的畫面,徹底喚醒台灣人隱沒不顯的「良知、良善」與正義感,尤其正當台灣人陷入恐龍法官讓公理、正義、道德無法正直呈現的苦悶情緒。洪素珠卻一腳踩進人性的底線,於是,一時間亂石齊飛、拳如雨下,她就成了2300萬人宣洩情緒的渠道。

民進黨很清楚,洪素珠事件的本質不是台獨、中國難民等政治圖騰引發的族群衝突,而是洪素珠踩踏到紮根在人類身上顛撲不滅的「良善本質」(孟子所謂的不忍人之心),一旦洪素珠與民進黨劃上等號,幾十年來偽裝的道德面具將被拆穿,甚至動搖民進黨的執政基礎。但我們要提醒民進黨,咎於自取,種因得果,民進黨心知肚明,任憑完美的手術刀、精密的切割術,當年自己種下的愚民「毒瘤」,其毒素早已轉移、擴散到整個社會,切除洪素珠、對洪秀珠大丟石頭,也無法改變民進黨毒害台灣社會的事實。即使蔡英文話說得再漂亮,撕裂的傷痕也無由再度縫合。

民進黨沒有權利把石頭丟向洪素珠,只需誠實面對製造無數個洪素珠、愚弄人民的事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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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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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終於知道人民的抵抗權,那麼請問版主,國民黨的做法,人民有沒有抵抗權?
2016/06/15 00:39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jad(yy382874) 於 2016-06-15 01:55 回覆:
閣下又犯下同樣錯誤,拿自己相信的書,強迫他人接受你的觀念,這樣不是很好的行為,我只知道人有天賦人權,當政府試圖剝奪人民這項權利,人民絕對有權利去反抗、不去服從!
jad(yy382874) 於 2016-06-15 02:19 回覆:
閣下的圖檔我沒看,也懶得看,觀念不必定是真理,所以,閣下所謂抵抗權就沒有知或不知的問題,閣下如能像國父革命一樣宣傳,讓國人有此共識,才是最嚴謹、科學的態度,不然紙上談兵,當做嘴炮、扯淡題材就可惜了!呵呵!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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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嘴炮平時就要勤奮地努力讀書,想要臨時燒香抱佛腳一眼就看穿了。
2016/06/14 22:38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jad(yy382874) 於 2016-06-15 01:46 回覆:
盡信書,不如無書,我上次就跟閣下提過了,我看到的資料絕對不是80萬兩,國民黨黨史館的資料比教符合實際狀況,閣下隨便找來一本書就將歷史蓋棺,太輕佻。

j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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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20:12
我建議林先生去把史賓浩斯的書讀一讀,看看西方真正民主國家是怎樣詮釋「公民不服從」!

ja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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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20:02
一、閣下要教育的對象應該是自己吧!我是輪不到閣下來教我!呵呵!關於日本部份,既然閣下那麼氣憤,那我收回!蔣氏部份,前次閣下不斷提及殘殺地主,把土地放領給佃農是本人提的,閣下的記憶恐怕要加強!關於黃金之事,歷史多有記載,閣下要否認、否定本人無法制止。二、人渣文本部份,還是「海邊有逐臭之夫」回應,對他不是批評,是個人感受,請看5樓回應,3Q。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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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得清楚抵抗權跟公民不服從的異同嗎?
2016/06/14 19:54
三、我本人正好有讀書,公民不服從起自於康德(德國哲學家)過世後,得到國家哲學思想神髓的耶賓浩斯(Julius Ebbinghaus,1885-1981)的國家哲學大綱。

第七條寫到:

假使國家下令,使得其國民原則上成為喪失權利的狀態,原對現實存在的國家之服從義務馬上中止,且該服從義務役轉化成不服從之義務。

民進黨和某些不讀書的白痴不知從那抄來一些無聊的東西,故意擴大解釋成<公民不服從運動>。

請閣下看看耶賓浩斯提到公民不服從義務的前提是:假使國家下令,使得其國民原則上成為喪失權利的狀態

我來解釋什麼叫做<權利>,國家哲學大綱第二條寫到:

權利的概念。<權利>乃是每個人的<外在自由>,只要此<外在自由>能與所有其他人之<外在自由>依據律則和諧並存的話。

國家哲學大綱第五條寫到:

對國家權力之所以有服從義務之理由,國家乃是所有-想免於不義不法-的人之意志的結合。這種結合是必要的,因為唯有此結合能保障每個人的權利。

這個<權利>就是所謂的天賦人權,歐洲啟蒙運動之後,洛克在1690年出版<政府兩論>中,提出<社會契約說>,打破所謂君權神授的神話,他提到:

國家乃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所定的契約,人民將統治權讓渡給國家的時候,亦保留某些不可讓渡的權利。(國家契約說)

洛克所謂<不可讓渡的權利>,簡單來說,這些權利是<前國家的>,亦即更早於國家存立以前,用白話講,就是指<自然狀態>下每個人就已享有的<自然權利>,人因為它自身的本質,就必須擁有這些權力,我們稱之為<人權>。

大腸花運動發生時,馬政府當時有下令剝奪台灣人民的人權嗎?(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並沒有。

我們只看到當時大腸花抗爭的理由是反對與大陸簽訂服貿、貨貿,簡單來說,就是用政治、暴力手段干涉國家行使行政權。而且用暴力手段佔領國會和行政大廈,赤裸裸的假藉<公民不服從>進行非武裝革命,所以,大腸花運動的本質,根本是民進黨利用小屁孩進行政治鬥爭的事實,還要用<公民不服從>來套上美麗的外衣嗎?可笑至極啊。

==》
噗,你這是錯把汴京當下涼。張冠李戴,請你多念一點法律,不要鬧笑話。

http://lawyer.get.com.tw/File/PDF/%E6%B3%95%E8%A7%80%E4%BA%BA/403846_%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5%88%91%E6%B3%95%E8%A9%95%E5%83%B9.pdf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jad(yy382874) 於 2016-06-14 20:05 回覆:
閣下3樓就是提「公民不服從」,所以本人只好教育你什麼才是!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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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3IeLRIFBtSFcT-2ZpImj_YeDtbP8EsPF
2016/06/14 19:48



下面是整個系列的說明,上面林鈺雄的說明只是其中一小段。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3IeLRIFBtSFcT-2ZpImj_YeDtbP8EsPF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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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應你一部分
2016/06/14 17:48
一、日本<殖民>台灣50年,民進黨和閣下奉為<神明>,日寇殘殺台灣人民超過60萬人,民進黨和閣下選擇集體遺忘,卻刻意放大蔣氏228的行為。誇大八田與一功績,十大建設不見蹤影,連蔣氏帶來的故宮國寶和用以穩定幣準備的黃金都一律閉口不提,歷史的詮釋如果是因政治需要而有所選擇,對日本人和民進黨、閣下而言,台灣人的確死太少,不值一提。

=》
你在哪裡看到我奉日本為神明?
笑死人了,版主啊,我不是教過很多次什麼叫做《稻草人謬誤》了嗎?
你怎麼總是學不會呢?

蔣介石?十大建設你看到我批評過了嗎?我說曾經說過他對教育有功,對土地改革有功,你卻說沒有?難道你要說你沒看過?你沒看過的話可多者呢!

你要說故宮?那些東西可以退回去。我告訴你,國民黨本來就是盜匪集團,貪污國家的錢,大陸就是這樣丟的,那些故宮的東西說穿了就是搶來的,就像西方各國搶中國的東西一樣,
如果歐美國家願意歸還從別人搶來的東西,那麼台灣也可以考慮把那些東西丟回去,我不反對啊。

至於帶來的黃金?噗,你少唸歷史的人不知道,那個錢根本發軍餉只能撐一兩年,是美援的錢在支撐台灣的,至於數字,你去唸書吧!不要什麼都叫我查給你,除非你付學費!
我看人渣文本的文章要付錢的,你要找資料自己動手,不然就花錢買。懂了沒?




二、人渣文本文章寫得好?我在風傳媒已經駁了一篇,這小子的書,丟在地上我都不要,閣下就是看錯書,腦袋裝錯東西,才會跟著胡思空想、胡言亂語。

=》
你們這些人只會批評他的文章不好,哪裡不好說不出來?
是事實錯誤還是邏輯錯誤?是事實錯誤那麼你的事實是什麼?
是邏輯錯誤錯在哪裡?
要學著進步一點,
語言的力量來自於具體,空泛的批評不但沒有力量,反而產生反效果,
去多念些心理學吧!

後面的我吃飽喝足了,抽空再繼續回應你。
我要去忙了。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Tim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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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11:31

有個影評說Marvel過去的超級英雄電影,總是維持三五分鐘就要開一個玩笑的節奏,原因是心虛,因為他們處理不來很深層的心理狀態,所以把氣氛弄輕鬆點,比較不容易出錯

其實從野草莓學運開始的所謂網路鄉民,也是這類貨色,光是學運的命名就讓人感覺不到莊重,你們大人說我草莓,行啊,我就叫野草莓,正常人叫自嘲,鄉民叫自婊,接著看看懶人包,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辯不過人就插科打諢、亂以他語,實在不行了再自婊一下,台灣人稱裝可愛,大陸網友叫賣萌

人渣文本這個筆名有沒有自婊,我不敢亂說,也許他有其他意義,但她說李艷秋淺薄,我洗耳恭聽到底如何淺薄,結論是下面沒有了,他只負責批人淺薄,不負責舉證如何淺薄,真的是下面沒有了

jad(yy382874) 於 2016-06-14 15:44 回覆:
是啊!人渣他評論李艷秋那段,老實說,我才疏學淺,真的聽不懂。他的文章我看過幾次就不想看了,原因是裏面沒東西,就和蔡英文說話一樣空洞,沒有實質。不過倒是很迎合學識不足,沒有思辨能力的現代年輕人!

j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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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16/06/14 10:46
3樓胡思空想,回覆的比較多一點,但是還是幫你上點課,導正你錯誤的觀念,麻煩耐心一點。至於說人渣文本書好不好,海邊有逐臭之夫,呵呵。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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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00:36
1,她的行為衝著個人而來,已經是人身攻擊不應該。
不過呢,覺得臺灣死的太少的跟她比起來就更等而下之了。

2,還有啊,阿q那裡怕給我反駁,
我就是花錢買人渣文本文章的,
文章寫得好,花錢買也值得。

3,你搞不清楚太陽花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支持。
如果沒有政府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在先,
太陽花是沒有資格被認可的,
回家讀讀什麼叫公民不服從,
前提要件為何,
像是陸配想佔領立法院,
除非立法院有違反程序正義的行為,
否則這些陸配及藍營支持者就儘管去佔領看看,
看看會不會得到社會廣泛的支持。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jad(yy382874) 於 2016-06-14 06:52 回覆:

一、日本<殖民>台灣50年,民進黨和閣下奉為<神明>,日寇殘殺台灣人民超過60萬人,民進黨和閣下選擇集體遺忘,卻刻意放大蔣氏228的行為。誇大八田與一功績,十大建設不見蹤影,連蔣氏帶來的故宮國寶和用以穩定幣準備的黃金都一律閉口不提,歷史的詮釋如果是因政治需要而有所選擇,對日本人和民進黨、閣下而言,台灣人的確死太少,不值一提。

二、人渣文本文章寫得好?我在風傳媒已經駁了一篇,這小子的書,丟在地上我都不要,閣下就是看錯書,腦袋裝錯東西,才會跟著胡思空想、胡言亂語。

三、我本人正好有讀書,公民不服從起自於康德(德國哲學家)過世後,得到國家哲學思想神髓的耶賓浩斯(Julius Ebbinghaus,1885-1981)的國家哲學大綱。

第七條寫到:

假使國家下令,使得其國民原則上成為喪失權利的狀態,原對現實存在的國家之服從義務馬上中止,且該服從義務役轉化成不服從之義務。

民進黨和某些不讀書的白痴不知從那抄來一些無聊的東西,故意擴大解釋成<公民不服從運動>。

請閣下看看耶賓浩斯提到公民不服從義務的前提是:假使國家下令,使得其國民原則上成為喪失權利的狀態

我來解釋什麼叫做<權利>,國家哲學大綱第二條寫到:

權利的概念。<權利>乃是每個人的<外在自由>,只要此<外在自由>能與所有其他人之<外在自由>依據律則和諧並存的話。

國家哲學大綱第五條寫到:

對國家權力之所以有服從義務之理由,國家乃是所有-想免於不義不法-的人之意志的結合。這種結合是必要的,因為唯有此結合能保障每個人的權利。

這個<權利>就是所謂的天賦人權,歐洲啟蒙運動之後,洛克在1690年出版<政府兩論>中,提出<社會契約說>,打破所謂君權神授的神話,他提到:

國家乃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所定的契約,人民將統治權讓渡給國家的時候,亦保留某些不可讓渡的權利。(國家契約說)

洛克所謂<不可讓渡的權利>,簡單來說,這些權利是<前國家的>,亦即更早於國家存立以前,用白話講,就是指<自然狀態>下每個人就已享有的<自然權利>,人因為它自身的本質,就必須擁有這些權力,我們稱之為<人權>。

大腸花運動發生時,馬政府當時有下令剝奪台灣人民的人權嗎?(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並沒有。

我們只看到當時大腸花抗爭的理由是反對與大陸簽訂服貿、貨貿,簡單來說,就是用政治、暴力手段干涉國家行使行政權。而且用暴力手段佔領國會和行政大廈,赤裸裸的假藉<公民不服從>進行非武裝革命,所以,大腸花運動的本質,根本是民進黨利用小屁孩進行政治鬥爭的事實,還要用<公民不服從>來套上美麗的外衣嗎?可笑至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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