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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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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1 22:57

親愛的 udn 格友,您好:

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 2013/06/17 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 udn 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 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 2013/06/17 (一) 凌晨 00:00-12:00 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 部落格新版上線預告

敬祝 快樂順心

udn 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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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5:04
親愛的udn格友,您好:

讓各位久等的 udn 部落格新版,即將於2013/06/17上線!

我們誠心邀請您共同迎接全新面貌的udn部落格。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2013/06/17(一) 凌晨00:00-12:00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部落格新版預備上線公告說明」。

敬祝 快樂順心

udn部落格.電家族 敬上



2012/06/22 09:06
I rlelay couldn't ask for more from this article.

米兔
2012/04/13 12:33

【失蹤】【雲林縣】銀白色金吉拉 四個月大 4/11凌晨在興農西路與廣興路口跳車

{尋貓啟事}

小名:泡芙

品種:金吉拉

顏色:銀白

年齡:四個多月

性別:公

個性:調皮搗蛋、好動

遺失時間:4/10凌晨12點10分

遺失地點:雲林縣西螺鎮興農西路及廣興路口

遺失時身上未佩帶名牌及項圈

聯絡電話:0982288066翁小姐

麻煩請各位網友們幫忙注意或轉貼

在此萬分感謝

 


吳佳恩
2012/02/11 10:08

鎮長張先生您好: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我的母親現住在斗南鎮。而我帶著我的女兒在嘉義租房子。因日前居住地較不穩定,而戶口飄移不定,所以我就把我們母女倆戶口遷過來和媽媽一起。而我在嘉義原本有一筆兒少的補助津貼,除了一個月1400的津貼外女兒的健保費也可以免繳。雖金額不大對我來說卻不無小補。

  我是一個鋼琴老師,一個月在音樂教室所賺的錢只有16000。把戶口遷回斗南後,戶政人員說,因為房子在媽媽名下,因此這筆補助款項就通過不了了.....這對我來說真的又增加了不少負擔。而戶政人員只能憑據文件上的條件,不能深入去了解。希望鎮長能幫幫忙,我應該透過甚麼管道,怎麼樣申請?

  每個人都跟我說,你只有一個人帶著一個小孩,你可以去申請補助。應該很好過。而我卻也沒有管道,也不知道如何申請,也或者怎麼申請都到處碰壁!

  麻煩鎮長幫幫忙! 再三感謝!

Email:bastty549@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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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16:13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很奇怪,就是下面那則新聞,竟然未見平日就愛開記者會來捍衛兒少權益的團體站出來譴責他的父母失職,社會輿論也不譴責他的父母失職,

但是平日只要成年男子看看性交刊物或影片或是媒體報導有一點點腥或羶(如蘋果日報),就有女性立委或一堆社福團體站出來罵,好奇怪的兩套標準,

兒少會出問題,社會責任根本沒有,重點在他的家庭與家族

只要看他的爸媽,就可以知道兒女的德性


小兄妹流浪環島
 
...............................................................................................................

我們最近成立了言論自由聯盟
因為
台灣必須進行二度言論自由的解放運動
歡迎您及您的朋友支持
http://blog.udn.com/wendy0930737311/5875807



出處: 五一起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可享連鎖店優惠業者違者要罰 ! - 聯合報雲林地方新聞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yunlinnews/5157492#ixzz1gaZjwC00

阿海
2011/10/15 10:12
“非法公開庭” :
前提:邱文甫是“一發不可收拾”、“扛死人”、“再補一熗”者。
對方之意思表示:
只要有人舉證,命案的發生是因為另有主謀,那麼邱文甫的一切犯行都將是“微罪不足舉”發,申訴者將構成毀謗罪。
問題點:
1.舉證:並非事實,而是虛偽之陳述,不實之公文書。
2.將來任何案件,只要能夠以任何形式之手段,足以讓司法人員屈服者,就可以枉顧事實,達到比照辦理之目的?〔豈可有如此之做為。〕
“非法公開庭”:
Question:裙帶關係
1.劉明賢是劉縣長在法律上的兒子,其實劉明賢是蔡麗珠女士所生,邱家血緣。
彭明珠才是劉縣長與彭玉英女士所生,劉縣長的親生女兒。
2.邱文甫與林柏青事實上是同母異父的關係,林柏青是民國60年9月出生,邱文甫是民國61年7月出生,因為就學的關係,就喬成同一屆。
3.林柏青與黃悅敏是夫妻關係,可是卻又有一說是“黃悅敏的骨肉是邱文甫的。”
4.邱文甫與李家則是婚姻關係,林家〔真正的福建安溪人〕與簡家也是婚姻關係。
5.邱文甫讓女性官員未婚生子,造成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情況。

以上,敬告奉勸對方與案件相關之人士,務必崇法務實,依法處理,如此才不至於失去民主法治之真諦。
備註: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阿海
2011/10/15

阿海
2011/10/15 10:11
懇請 要求對方終止此一危害敝人生活之侵擾做為

您好:

懇請規勸阻卻之: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ving〔or life;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與生存權。〕之現實問題,懇請規勸阻卻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Over”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文明里里長〕於敝人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報警處理,並且再隔一日逮捕到兇嫌。記得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敝人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逮捕到兇嫌。

黃姓士兵一事,是國防軍事出問題;
劉宅官邸血案,是刑事案件;
貪污腐敗,是地方自治出問題;
食物中毒,人死在警察局,是警政單位出問題;
全是偽造文書,是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做為。
眾所周知,發生劉宅官邸血案,是劉縣長任內,他底下的一群義子參謀〔官僚〕、之間的爾虞我詐所造成!請邱文甫〔“一發不可收拾”、“扛死人”、“再補一熗”的那一個官員〕、彭玉英女士、蔡麗珠女士、邱淑娥女士、簡達諒先生、劉明賢、林柏青〔“沒有身分證的那一個”〕、蕭智仁〔“食物中毒事件”〕、江幸恬、簡清文、劉煌源、劉永慶、許志雄、簡秀愉等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

淋淋
2011/10/10 02:29

議員你好:很冒昧有個問題想請教你.......就是我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因為毒品而被關..阿我又非常想念他..想看他.但我不知道怎麼辦?不過我聽人家說要辦特見..但我不到怎麼辦才好.所以想請你幫幫我好嗎?謝謝

Email:w852799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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