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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2 17:19:05瀏覽342|回應0|推薦0 | |
真的有點氣憤 為什麼他從不行告知義務呢?? 我住的地方,在我當初租的時候 是說房租加電費就好了 然而當我住了第二年,帳單上加了800 我問了這是什麼費用,他說是水費 他說每個住第二年的都會加這一筆費用 在第二年辦續租時就都有說了 那時我就呆了 因為我的印象裡根本沒有 每次都只是交完錢、簽完東西就好了 所以那一次我拒交,就因為他沒先行告知 不過,我還是繼續住在這,一來我懶的搬,二來在這對我而言比較方便 在東海租給學生的電費大多是3.5 我這因為說有電梯說多0.5 這是一開始我就知道的 而在現今的環境下電費的調漲,也是我心知肚明的 但卻不該是拿這一個帳單來,就調了一塊錢 要我繳"這學期"的電費 有沒有搞錯阿!! 要也是該從下學期開始阿,讓我們有心裡準備,也許我會因此而少用電阿 硬生生要我多付6.7百塊錢 使用者付費我懂 甚至從一開始,水電費我從不跟家裏拿錢來付 而這下搞笑了 因為沒再打工,每月的收入就是母親給我的五千塊 可是扣掉一些定期的扣款,我一個月的可用金額不過3400 超過的就是吃自己 所以這一學期以來我可是一直省吃儉用的 而現在我要交的水電費竟還超過我這學期以來,每個月的實際花費 我見鬼的去哪生這筆錢阿 而現在我真的還在考慮我到底還要不要去跟房東吵這一筆錢 現在我才想到,契約上根本沒寫電費一度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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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