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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9 11:49:53瀏覽1103|回應0|推薦0 | |
服務內容: (一)居家照顧『以個案為主』: 1.身體照顧服務: 包括協助沐浴、大小便排放、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移位及室內外走動、陪同散步、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 2.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包括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服務對象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其他相關之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二)喘息服務。
(三)社區預防性照顧。 (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五)預防或延緩失能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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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休閒生活|雜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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