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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兩點大會現場
2010/05/17 01:17:38瀏覽911|回應5|推薦2

5月15日下午兩點,竹東鎮綠洲污泥場抗爭說明會,由頭重里里長林政維主持,縣長向鄉親表達縣府絕對不准污泥場營運,並要求搬遷的立場。

現場還有立法委員彭紹瑾、縣議員林思銘、羅吉祥、竹東鎮長徐兆璋及多位竹東鎮民代表等人

 一直陪伴大家走過整個抗爭過程的前國代,現任新竹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鍾淑姬也到現場給大家加油打氣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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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uanshan&aid=403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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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ys
大埔農民反五『腥』劉政鴻粗殘徵收 北上總統府抗議
2010/07/02 01:38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qXprwCnqQ&feature=related


新竹縣二重埔竹北也有區段徵收取財於民之事
各位千萬小心

allys
竹東科都計變更 學者批徵地浮濫
2010/07/02 01:03
中國時報    C2/北部都會           2010/06/20

【陳權欣/竹縣報導】 
  上千名竹東地區的地主,十九日參加在二重國小大禮堂舉辦的變更 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都市計畫竹東區的第二次通盤檢討的公開說明會 上壁壘分明,有人反對,有人支持。不過,也有多位知名學者跳出指 責縣府徵收二重地區四百多公頃土地,正當性不足,民眾若不站出來 說出自己的主張,將來就沒有機會了。 
  昨天現場群情激憤,警方出動數百名警力維持秩序。竹東區都市計 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即原來的科學園區三期計畫區內的土地,在縣長 邱鏡淳上任後,新增北二高二重交流道匝道二十餘公頃土地,在這次 通盤檢討一併提出涵蓋在內。 
  上千地主與會 說明會上群情激憤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台北大學教授廖本全與清大教授李丁讚, 都跳出來指責縣府辦這麼多區段徵收,卻看不到主政者告訴百姓徵收 的公共利益與必要性評估在那裡。 
  徐世榮說,日本土地比台灣大十倍,台灣政府徵收百姓的土地卻是 日本政府的十倍。他強調,無公共利益與必要評估做出來的徵收案, 正當性不足,後面就是財團勾結,老百姓可以不接受。 
  廖本全教授鼓勵地主大聲講出自己不喜歡被徵收的理由,是憲法所 保障,沒人可剝奪;李丁讚教授說,都市進步靠開發,但該案給他感 覺像造鎮計畫,若是造鎮計畫,整個徵收方式就要改變了。 
  贊成反對壁壘分明 數百警力維安 
  支持土地徵收的民眾說,土地已閒置卅年不能利用,趁這次解編, 一次解決大家心頭之痛,質疑為什麼有人要反對。反對徵收的民眾反 駁說,他們就是要種田,要留一塊淨土給後代子孫。 
  縣府工務處長范萬釗在會場上聽取大家的發言,並未表達意見,散 會後即離開。

allys
當怪手摧毀良田
2010/07/02 00:43
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2010/06/23《我見我思》

【何榮幸】 
  實在很難想像,代表苗栗縣政府公權力的推土機,會趁著半夜強行 開入即將收割的農地。這項縣政府強調依法辦理區段徵收、居民憤慨 串連自救的爭議,存在許多有待釐清的問題。但最根本的問題可能是 :怪手竟然趕在收成前以最粗暴方式摧毀良田,台灣公部門到底哪裡 病了? 
  為了竹科竹南基地的群創光電擴大用地徵收案,苗栗縣政府在六月 九日凌晨封鎖擬強制徵收的大埔農地,並以優勢警力和怪手強行開入 綠油油的農田。這項動作在很短時間內於網路上大量流傳,政大地政 系主任徐世榮、律師詹順貴、清大教授李丁讚等各界人士前往關心, 大力聲援居民的自救行動。 
  到目前為止,苗栗縣長劉政鴻及相關單位的說法是,本案目的在於 繁榮地方,不但早已經內政部都委會三次會議通過,整個規畫案更在 二○○八年四月第一次會議時就已過關,因此縣府只是依法辦理區段 徵收。劉政鴻更強調,地主申請核發抵價地,未來利益遠高於領錢, 尚未申請的地主若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補償費,「想後悔都沒機會 」。 
  當地居民則認為,縣府在徵收補償金和補償方案尚未談妥前就「強 奪民地」,目前爭議在於:一、縣府徵收價格僅為市價四成,遠低於 鄰近地區;二、新規畫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 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這樣的徵收條件絕非「從優從寬」;三、苗栗 竹科銅鑼園區仍有二七四公頃土地尚未開發,縣府卻執意要徵收此地 並大量重劃為住宅區,引人轉賣土地、「炒地皮」聯想。 
  由於雙方看法有很大落差,目前比較理想的方式,應該是縣府與居 民自救會重啟協商,雙方就配地百分比與現有補償方式進行檢討,根 據理性溝通所建立的共識,找出「依法行政」與「合理補償」之間的 最大交集。 
  然而,不論此案未來發展如何,「怪手摧毀良田」的粗暴印象卻已 深植人心。任何與此案沒有利益關係的民眾,都會有一個最根本的疑 惑:即使一切按照規定,我們的公部門為什麼連最基本的「體恤民情 」都做不到?一個已經研議多時的區段徵收案,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必 須在稻米即將收成時破壞良田? 
  當怪手粗暴破壞稻作之際,任何人都會對農民心血付諸流水感到痛 心。地方政府這種行徑已再度證明,台灣公部門距離基層人民還有多 麼遙遠的距離。

allys
土地徵收 遠離正義了
2010/07/02 00:11
中國時報    A16/時論廣場           2010/06/29
【徐世榮】 
  任憑竹南大埔、中科相思寮及其他許多土地被徵收人北上向總統府 及監察院陳情,但是苗栗縣政府仍派出怪手及威勢警力,持續在農田 上「整地」,並宣稱一切「依法行政」。對於這群土地被徵收人而言 ,任憑他們強烈的抗議,政府卻宣稱土地所有權已「合法」移轉至國 家名下,農民反成為「違法占用」自己世代居住的家園。怎會如此? 是什麼樣的法律制度造成這樣的結果? 

  首先,土地徵收是由國家啟動,發動要件其實相當的寬鬆。我國土 地徵收相關規定散佈於許多法規中,若以區段徵收為例,只要是符合 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或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 ,都可以逕行發動區段徵收。以後者為例,其包含了六款,而這六款 所指涉的範圍其實皆相當的含糊廣闊,幾乎是無所不包,如「非都市 土地實施開發建設者」即為其一,因此政府往往可以輕易的啟動土地 徵收。 

  其次,須深刻瞭解土地徵收的程序也是對土地被徵收人絕對不利。 由於大法官釋字第四百零九號解釋文要求,「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 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 項因此規定,「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 ,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但這規 定並未落實第四百零九號解釋文要求。 

  這個公聽會應由核准徵收機關舉辦,而且其舉辦時程應是在提出土 地徵收計畫書時,而非於前期事業計畫階段,也非僅是由需用土地人 來辦,但目前作法卻扭曲大法官意旨。由於需用土地人(如地方政府 )與土地被徵收人立場相對,因此,由需用土地人來舉辦公聽會,明 顯是球員兼裁判,在此情形下,公聽會往往流於形式,並無實質意義 ,這對土地被徵收人相當的不公平。 

  或有人會問,內政部不是還有徵收核准的審查程序?然現行規定其 實非常簡略,僅規定經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由中央主管機關內 政部核准而已。法規中不僅對於徵收審查基準、程序皆未為明確規定 ,且於此重要階段並無賦予被徵收人陳述意見機會,這是屬重大之瑕 疵,這也明顯與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 意見之機會」之規定明顯不相符合。 

  徵收程序中另一個為人詬病之處乃是所謂的協議價購。根據土地徵 收條例規定,地價之補償是以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標準,必要 時得加成補償之。但根據實際的情況觀之,需用土地人根本不可能以 高於協議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加成後的價格來購買土地,因此所謂的協 議價購往往流於形式,僅是為了符合法律之規定罷了。近年來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至少已有二次判決,宣告上述程序為違法,這相當值得肯 定,惟行政機關卻仍不為所動,這著實讓人遺憾。
 
  由於土地徵收涉及土地利用計畫改變,因此,在都市土地及非都市 土地方面,須分別通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的審議,有 些個案尚且需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通過。因此,每當這些委員 會開會審查時,就會看見許多來自於被徵收地區的農民在營建署或環 保署前大聲抗議,因這幾乎是他們唯一的希望。然而,只要是清楚瞭 解這些委員會的組成,就可以知曉彼等的訴求大抵都是無法實現了, 因為各委員會幾乎皆是以行政官員為主體。 

  在上述情況下,只要政府啟動徵收程序,勢必可達成目的,因在土 地徵收法制上,土地所有權人是一點位置也沒有的,他們完全是被制 度排除在外,在憲法中所享有的權利其實都沒受到尊重。藉由幾個徵 收案,我們看見的是權力擁有者藉由法律制度的設計,對社會弱勢的 欺壓與剝奪,我們也悲憤的看見這個徵收法律體制讓人民無路可逃。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allys
徵地浮濫 是衝突的根本原因
2010/07/02 00:05
2010-07-01 中國時報 【李丁讚】

圖為日前璞玉計畫公展說明會湧入千餘土地被徵收民眾,反對徵收者在會場拉起「縣府交大強盜土匪」等抗議布條。(羅浚濱攝)

     徐世榮教授在日昨的「時論廣場」指出,台灣的土地徵收制度遠離正義,只要徵收程序啟動,被徵收的一方就完全沒有說話的餘地,而且還可以說是依法行政。這是台灣徵收制度的嚴重缺陷。但筆者要指出的是,除了《徵收法》的問題之外,徵收過程中的浮濫與舞弊,讓不該徵收的土地也強被徵收,可能才是近來眾多徵收衝突的根本原因。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每年都在急速增加中。二○○一年的徵收面積有三二八一公頃,但到了二○○八年,徵收土地面積到達六六一八公頃。這個面積與日本相比,幾乎是日本的十倍。但是,台灣土地的面積只有日本的十分之一。我們土地徵收的輕易與浮濫,可見一斑。最近在新竹地區的幾件徵收案,都備受爭議,包括竹東二重埔、竹北的知識旗艦園區、竹南的大埔、後龍的灣寶等。

     為什麼台灣的土地徵收那麼輕易浮濫呢?一個比較正式的、檯面上的理由是,進入九十年代後,資本逐漸全球化,國家為了強化資本的國際競爭力,於是對資本進行大量援助,其中包括建設大量的「園區」供資本家使用,而產生所謂的「新圈地運動」。這是新自由主義全球擴張的一環。國家也在國際競爭的口號中,以社會發展為名,輕易取得圈地的合法性。

     但弔詭的是,這種圈地的合法性,竟也演變成浮濫徵收的主因。政治人物以發展之名,可以輕易徵收土地,是製造官商勾結最有利的條件。本來,土地徵收必須有「公共性」和「必要性」的先決條件,但在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局勢下,這些公共性和必要性的評估很容易被忽略。

     竹東二重埔的徵收案,雖然以竹科三期為名,但跟竹科毫無相關,既沒有公共性,也沒有必要性。竹南的大埔徵收案,本來是因應「群創」要地,才突然增加五公頃。二○○九年群創合併統寶光電,已無擴廠需求,但縣政府仍然繼續徵收,其必要性何在?後龍灣寶的徵地也是沒有必要性,因為附近銅鑼園區的土地,幾乎都還沒有使用。竹北的「知識旗艦園區」,由交大主導,用知識的名義加入徵地的行列,一徵就是六百公頃,根本看不出必要性,甚至沒有公共性。

     以上這些徵地案,既無公共性,也無必要性,與其說是為了社會的發展,不如說是為了政客的私利和財團的貪婪,這才是讓受害者最不服氣的地方。況且,農民們辛苦耕耘了幾個世代的土地良田,卻以低價轉讓財團,怎能讓人心服?社會又怎能不對立衝突呢?

     一九五○、六○年代,我們以農業培養工業。現在,工業起來了,應該是回饋農業的時候。可是,我們的政府還是「以農養工」,讓政商可以輕易勾結,竊奪農地。大埔的例子更是公然搶劫。尤其,氣候變遷,台灣正需要一個永續的農業來帶動整個社會的永續發展。馬政府卻輕易摧毀農業和土地,不知道其執政目標和方向在哪裡?

     (作者為清華大學人社院學士班教授兼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