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3月17日記者會我們得到什麼?(補充:自動自發無須委託)
2009/03/19 01:51:03瀏覽1217|回應16|推薦1

         

記者會檢討

首先,我們要確保貨櫃屋中辛苦的鄉親們的人身安全,這一點在記者會中,議員們已經承諾要再加強。我們繼續追蹤前幾天設在檳榔攤的巡邏箱,什麼時候會搬到貨櫃屋?因為警察夜間定時、定點巡邏對黑道、宵小會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其次,我們可以從官員、民代的出席狀況、發言內容瞭解到他們做了多少事。

下表是初步統計的民代、官員到場情況表:

民代、官員

是否到場

說明

聯絡人&工作

立法委員邱鏡淳

未出席

派秘書楊松榮出席

林振維

竹東鎮長蘇仁鑑

到場

親自到場,提早離開

林振維

議長張碧琴

未出席

林振維

議員羅吉祥

到場

全程參與

林振維

議員盧東文

未出席

林振維

議員郭遠章

到場

親自到場,提早離開

林振維

鎮代會副主席

徐呂麗琴

到場

全程參與

鎮民代表何??

未出席

林振維

鎮民代表林真義

到場

記者會會主持人

頭重里長林振維

到場

全程參與

聯絡民代

員山里長黃春發

到場

全程參與

林振維

柯湖里長黃宏堡

到場

全程參與

林振維

里長黃??

未出席

林振維

前立法委員彭紹瑾

到場

親自到場

縣警察局局長

未出席

沒有公文不便參加

徐呂麗琴

第三:我們要求議員追蹤上週議會通過要求工廠停工遷廠的決議執行的情況。 雖然羅議員承認議會決議,對縣政府沒有強制性,但是他承諾會繼續追蹤、施壓。

第四:林思銘律師表示要對工廠及縣政府進行告訴及訴願,還沒有正式進行!

第五:蘇仁鑑鎮長認為在環保署官員到新竹縣考核時不宜將污泥廠狀況報告給環保署考核人員知道。

整理製表: 鍾淑姬

補充:反毒網友一句"民代都被喬掉"造成莫大威力,所有民代紛紛利用各種方式澄清自己的清白,有的委屈,有的憤怒,有的抗議, 有的訝異於選民雪亮的眼睛與真正澄清的心靈,很顯然的,鄉親的心情被一語道中,形形色色的民代被一眼看穿,真正為民服務的民代有如篩子精選好米般,被 篩了出來,所以,我們這次檢討不說誰被喬掉,只告知出席狀況與個人表現。鄉親自己打分數吧。

如須澄清說明,請回復,並留下聯絡人姓名電話,謝囉!

補充:自動自發無須委託

關於網友對於委託律師一事,在此說明。
員山反污泥自救會成立以來,從來不曾委託任何人做任何事,所有的事務都是自救會成員各自發揮自己的專長及創意來執行各項事務,每個人出錢出力,從來不曾要求任何回饋,甚至民代也都是聽聞此事,而自願加入抗爭的行列。在此對所有參與的鄉親表示萬分感激,感激我們自己非常勇敢的公益之舉。

雖然自救會不曾對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作任何委託,但熱心的鄉親不少,到處以私人的名義請專業或有力人士幫忙;例如一向行事低調的林先生,真是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找人找資料;吳老師一句話,即請來擁有環保抗爭二十年經驗的前國代,現任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鍾淑姬小姐,傾囊相授環保抗爭經驗。多位在科學園區工作的員山新住民,亦利用其專業搜尋各種情報,甚至主動找立委、民代說明,跑遍重點部會拿資料來讓污泥廠現形;在下小小版主,也將小小專長貢獻出來,和淑姬、吳老師、林先生等多位鄉親一起為員山反毒報腦力激盪,並透過私人情誼,以個人名義,央請台灣頭號刑事律師,在必要的時候,為自救會的鄉親擔任義務的法律顧問,此外,也請來兩位專精於環保訴訟的律師,在需要提出環保公民訴訟的時候,傾囊相助;不僅如此,另有鄉親請來執業三十餘年的資深老律師,也要為自救會盡一份心力。凡此種種,限於篇幅無法一一道出。這些,全都是個人私下尋求的協助、請託,服務的是所有的自救會成員。

總之,很感謝所有人的加入,尤其是日日守在貨櫃屋的鄉親們,您們實在太辛苦,實在令人太感佩,還有更多默默行善,以具體行動支持這項反污泥廠的鄉親們,就是因為大家全都是自動自發,不需要透過任何委託的形式,才能讓自救會的陣容愈來愈龐大有力,我相信林思銘也是秉持著這種心態加入,畢竟,這裡也是他的家,無須任何委託,也該和其他鄉親一樣,站出來貢獻自己所長,來為自己生長的這塊土地爭取不被污染的權力。

自救會屬於集體領導,部份工作有熱心者主動出來分工貢獻所長,例如各小組聯絡人,寫布條,反毒報部落格等,大家都是自動自發,展現個人的創意,包括林思銘要提起訴訟亦然,大家想到做到,從各個方面去切入反汙泥廠的議題,效果就會加倍。唯有集體抗爭的行動必經過大家開會決議。至於聯合報所刊出的部分內容,可能是誤會或誤傳,鄉親不必在意。反正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

污泥廠滾蛋!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uanshan&aid=2759518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縣民
遣責公然說謊的公務員
2009/03/19 22:37

公務員竟然對上級單位說謊,

大家一起再向環保署及總統府反應這件事,

愈多愈好.....

且要求環保署查辦當天在場環保局人員


alex
alex
2009/03/19 20:27
 
林律師也是熱心幫忙的畢竟這也是他的家鄉。
可能記者說錯了吧

...
環保局說謊
2009/03/19 20:23

看來不只是要趕走污泥廠,還要監督環保局,明明多人聞到異味,竟公然說謊.

案件編號:09A01777

案件主旨:有關新竹縣竹東鎮綠洲污泥廠
案件內容:2/28 一位林姓民眾因綠洲污泥廠而亡,當地居民多位身體不適,新竹縣議會於3/9日要求縣環保局暫停綠洲污泥廠的試運轉,然環保局依然不顧民眾的安全與健康,依然讓其在3/13繼續運轉排放廢氣產生惡臭,造成多位民眾頭暈頭痛, 我想請問署長,環保局口口聲聱依法行政,但卻引用不賓資料欺騙民眾,欺騙審察委員,事後又完全違反環境基本法第一,二,三條的精神,又怎能說是依法行政,圖利民營廠商意味濃厚,現除當地民眾人心惶惶外,亦影響竹北,及新竹市人對用水及農作物的不安.
新竹縣議長亦坦承綠洲污泥廠對大新竹的嚴重影響,然縣環保局依然故我,口頭說加強稓核,民眾健康都出問題了,還讓其繼續運轉,繼續傷害.
請問屬環保最高單位的環保署,這樣的工廠可以讓其繼續運轉嗎?讓其繼續危害民眾的健康嗎?
每一次運轉燃燒,我們就要被傷害一次,請問誰還民眾健康,誰讓柱生者生還?
對於貴單位的回覆,本人會將此資訊,轉達給大新竹的恐慌民眾了解.
主辦單位:空保處-第二科固定污染防制
回復日期:2009/03/19
處理情形:
台端98年3月14日環保e言堂電子郵件收悉。有關新竹縣竹東鎮綠洲科技有限公司設置污泥處理廠問題,本署回復如下:
一、本案所詢綠洲科技有限公司係於97年7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於污染源設置前向新竹縣環保局提出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申請,經該局多次審查後,於97年11月21日核發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之設置許可證,另該公司亦已依法向新竹縣環保局申請操作許可證,目前為試車階段,但查該公司已自98年2月19日起暫時停止試車操作。
二、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2條及依同辦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公私場所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時,應檢具試車計畫,其內容包括推估各試車步驟或程序之空氣污染物產生情形及防範污染排放超過標準或限制範圍之措施,向審核機關申請,經審查通過通知,應依試車計畫完成試車,並於核准試車時間屆滿後15日內,向審核機關提報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其檢測結果符合排放標準者,得繼續進行試車。管制重點主要規範固定污染源試車期間,應依審查通過之試車計畫妥善做好空氣污染防制措施進行試車,避免污染環境。試運轉期間若經環保人員稽查確認違規情節屬實,將依規定處分並限期改善。
三、為避免綠洲公司於試車期間再次發生空氣污染問題,本署將督促新竹縣環保局應審慎處理,並於審核該公司所提操作許可證申請之各項污染源及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污染防制事宜,予以嚴謹規範。
四、另該公司亦已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向新竹縣環保局申請並取得貯留許可,依規定該公司不得逕行排放產生之廢污水。
五、本案有關 台端所述綠洲科技有限公司於3月13日試車發生臭味乙節,據新竹縣環保局表示,當日綠洲公司於試運轉啟爐時排放白煙,但不到2分鐘就關掉重新調整,且當日環保局人員全程陪同,現場並沒有發生惡臭之情形

................
.....................
2009/03/19 15:12
對張“避”琴真的是也只能搖搖頭,這樣還敢出來選縣長,黨內初選絕不支持他,以後他再選議員也絕不把手中那票給他。

員山里民
奇怪的事
2009/03/19 12:50

為什麼聯合報寫自救會委託林思銘擔任委託律師

這是誰說的

我常參加自救會的活動

每個人都是出錢出力

沒聽說過誰委託誰

怎麼會跑出一個委託律師來

如果有委託

也只有吳老師請來鍾淑姬小姐幫忙阿

可他也沒說自己被委託


竹北人
議會願不願意做罷了
2009/03/19 09:52

議會不是沒有辨法,依地方自治法,議會得要求中央介入

拜污泥廠之賜,逼大家不得不苦心鑽研各種法令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