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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五人、三金控老闆起訴
2009/12/25 06:24:29瀏覽399|回應0|推薦0
扁家五人、三金控老闆起訴

二次金改弊案和扁家洗錢案昨天偵結。特偵組認為前總統夫婦陳水扁、吳淑珍利用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共A了六億一千萬元;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和元大馬家協助扁家隱匿貪汙所得,也被依洗錢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水扁利用金融事業競爭激烈的特殊時空環境,及金控希望獲得政府支持的急切心態,收受鉅額賄款;再利用總統職務,干預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的政務,或指示幕僚不當壓制金控公司,扼傷人民對國家元首的尊仰信賴,惡性深重。

特偵組昨天共起訴五案: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涉收賄;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錢,國務費、龍潭購地衍生的洗錢案,及中信金的紅火案涉背信等罪;有廿二人被起訴,扁家除扁珍外,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也被起訴;元大、國泰、中信三大金控重要人物也都被起訴。

檢方認定,扁珍收受國泰蔡家四億元賄款後,陳水扁指示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將世華銀行併給國泰,並要求馬永成傳話給富邦蔡家,要求富邦退出世華銀行的競逐。

扁珍收受元大馬家兩億元後,陳水扁不但指示財政部前部長林全與馬志玲見面,並插手要求當時有意併購復華金的開發金前總經理辜仲←,不得購買國民黨產的中投公司,以便讓元大順利入主復華金控。

檢方認為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大嫂陳俊英,雖涉協助扁家洗錢,但適用證人保護法,建請免刑。扁家帳房陳鎮慧、元大的杜麗莊、昇恆昌負責人江松溪,吳錫顯及楊南平,被控協助扁家處理金錢,因證據不足都不起訴。

至於吳淑珍向特偵組陳報,提及除了元大、國泰金控,還收受多家企業數千萬至數億元不等,是否構成不法,以及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捲入澄清湖旁大樓買賣疑涉背信、行賄,仍有事證待查,特偵組暫保留未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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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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